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能简介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大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县局党委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聚焦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这一主线,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护旗”系列行动,做实做强事故预防基层基础工作;纵深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推动民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创新管理、安全保障、改革服务“三大能力”,努力营造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1.锚定减量控大目标,做实做强事故预防基层基础。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责任清单为抓手,坚决打好五大攻坚战役。一是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主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强化通客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对不符合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坚决采取停运等最严措施,严防涉客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加强路面巡查管控。盯紧“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和农业机械等重点车辆,重拳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从重处罚一起,警示教育一片。三是强化重点源头监管。定期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重点客货运企业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依托县道安办平台,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履行源头企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带病”企业开工生产,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坚决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深化校园风险防控。主动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护校岗”活动,切实整治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督促学校建立学生上学、放假交通出行台账,实时跟踪管理。五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深化巩固“美丽乡村行”活动成效,依托“两个教育”,再制作一批以我县典型事故案例为题材的宣传资料,成立专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利用微博、微信、抖音、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平台,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和恶劣天气的“两公布一提示”。
2.聚焦安保维稳主线,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认真分析总结日常工作中的信访投诉和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重点,压实捆绑责任,落实措施,切实规范窗口接待和执法办案的程序。一是规范业务办理。以整治交管业务非法中介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单位管理。以日常养成为抓手,抓小、抓细,切实规范窗口业务办理流程,强化窗口业务人员培训,深入推动“微笑服务”岗位创建,将窗口群众满意度与业务办理人员日常考评考核相结合,逗硬奖惩。二是规范执勤执法。严格执法办案流程,强化案件审核和办案过程监督,继续落实执法办案月通报、季考评、年评比制度,推行办案民警和部门领导捆绑考核,健全执法办案环节的预警提醒制度,逗硬执法办案过错问责制度,切实提升全体民警执法办案水平。三是深化便民服务。深化巩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成效,继续落实“车管业务下乡”措施,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加强对元山、白龙两个服务站的监管及业务指导。加快推进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业务下放,持续推动中南部地区交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面实现“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快捷办”。
3.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坚决做到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一是坚持将政治建设置于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创建“最强支部”为载体,统筹好党建、业务的关系,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警纪警规,严格民辅警“8小时”内外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提醒、早预防,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同时,常态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多形式、全覆盖警示教育,坚决做到防范在先。三是坚持把考评考核作为常态。继续推行队伍管理“捆绑考核”“末位淘汰”和“零容忍”等制度,逗硬考核考评;深入摸排整治队伍中的慵懒散浮拖等顽瘴痼疾,坚决杜绝涉枪、涉车、涉赌、涉毒、涉酒、涉密等问题发生,坚持不懈地抓队伍规范化建设。
4.围绕服务社会发展,努力营造路畅人安交通环境。一是常态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总要求,严格执行离境报备、戴口罩、进场所扫码登记、环境消杀等措施。二是主动护航经济发展。深入辖区重点客货运企业开展车驾管业务上门办理服务,及时消除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风险隐患。主动排查收集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重拳整治交通运输乱象,积极营造社会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县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管控,继续推行“三个一”旅游警务,全力护航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三是实施缓堵保畅工程。加强新老城区主要干道交通管理,落实网格化勤务,切实做好日常早晚高峰下寺城区道路缓堵保畅工作。继续落实好赶场制等交通管理措施,切实优化重点场镇通车秩序。
5.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着力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坚决维护民辅警合法权益。成立民辅警合法权益维护保障办公室,主动会同辖区派出所、治安、刑侦等部门,坚决依法打击阻碍执法办案、暴力袭警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定期组织民警、辅警交流学习,常态开展民辅警跟班学习、轮岗交流,切实做到在提升民辅警履职能力的同时有效降低岗位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对事故处理、窗口业务办理等高风险岗位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强化后勤保障。继续落实民辅警带薪公休轮休、年度体检等制度,配齐完善民辅警执勤执法装备,常态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培训。同时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实时开展特殊时期战时慰问,落实走访、帮扶等措施,积极争取提升辅警工资待遇,着力解决广大民警、辅警后顾之忧。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9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6人,协警120人。固定资产总额1428.24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19372164.14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697702.9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收入预算19372164.14元,其中:上年结转3813017.94元,占19.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59146.20元,占80.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支出预算19372164.14元,其中:基本支出9754146.20 元,占50.35%;项目支出9618017.94元,占49.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372164.14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97702.9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59146.2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3017.94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646180.2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617.92元、卫生健康支出179808.96元、住房保障支出186557.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59146.2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212182.1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833162.32元,占95.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617.92元,占2.31%;卫生健康支出179808.96元,占1.16%;住房保障支出186557.00元,占1.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028162.32元,主要用于: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1年预算数为24000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400000.00元,主要用于下普路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运行费用、下普路增设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运行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59617.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808.9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8655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54146.20元,其中:人员经费8751465.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03681.1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8.37%。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2辆、越野车2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00.00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勤、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3681.16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57738.09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是科目调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9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14辆,其中,轿车12辆、越野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专项类项目和5万元及以上运转类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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