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897次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六)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

(九)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编制23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固定资产总额27000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保护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71927.21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012000元,其中:人员支出1876000元,公用支出136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9000元,大型活动接待费、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保护局2021年收入2071927.21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保护局2021年支出2012000元,其中:人员支出1876000元,公用支出136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剑阁县保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1927.21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1927.21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768.64元、卫生健康支出97384.32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30元、农林水支出1658044.2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保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1927.2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768.64元,占9.4%;卫生健康支出97384.32元,占4.7%;住房保障支出121730元,占5.8%;农林水支出1658044.25元,占8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2021年预算数为194768.6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数为97384.3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1779774.25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保护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1927.21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9179.2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9094.1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53.78元,主要包括: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保护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保护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无公务用车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无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我局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1927.21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县人社局机关退休人员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困难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单位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人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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