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看守所职能简介
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证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罪犯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为进一步加强监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监所管理水平,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二)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重点工作
1、监所安全
(1)、以“一级看守所”和全市廉政教育基地为基础,进一步细化、深化各项业务工作,把日常安全管理与深化创建成果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监所管理水平。
(2)、①在押人员:安全教育、风险评估、心理干预、安全排查、感化教育;②民辅警:法制教育、应急演练、值班备勤;③硬件建设:悬挂点整治、水电基本设施、食堂设备、办公设备、智慧监所、医务室建设。
2、业务建设
(1)执法规范化建设
(2)精细化建设
(3)信息化建设
(4)协破案
(5)服务诉讼
3、队伍管理
(1)民辅警队伍建设
(2)落实监管制度
(3)廉政警示教育、作风建设
(4)从优待警
4、疫情防控
(1)民辅警核酸检测及疫苗注射
(2)监所消毒来菌
(3)外来人员防疫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行政人16人,工勤人员1人, 辅警6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77.88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看守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 5054835.37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163652.65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61347.35元、项目支出增加2250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收入预算5054835.37元,其中:上年结转464050.07元,占9.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4590785.30元,占90.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支出预算5054835.37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526.18元,占70.18%;项目支出1507309.19元,占29.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54835.372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3652.65元,主要增加原因警务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0785.3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050.07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58046.7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693.76元、卫生健康支出123346.88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4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90785.30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8953.26元,主要增加原因警务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093996.66元,占89.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693.76元,占5.37%;卫生健康支出123346.88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126748元,占2.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962196.66元,主要用于:看守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5000元,主要用于看守所电费等费用。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2021年预算为1076800元,主要用于看守所水、气及在押人员伙食、押解、衣被、医疗等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0年预算数246693.7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346.8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74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58985.30元,其中:人员经费2830973.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28011.4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未安排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9500.00元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预算300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看守所属于一级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8011.44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108356.44元,增长17.25%。主要原因是科目调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看守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看守所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看守所部门预算专项类项目和5万元及以上运转类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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