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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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负责受理、处理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

2.承办上级转县委、县政府处理的重大信访和群众工作案件,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上报。

3.向各级各部门交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和群众工作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4.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组织对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交叉型、综合型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责任单位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项。

5.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6.对全县社情民意调查研究,组织对全县的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和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传达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8.主持信访复查工作,并作出复查意见。

9.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权”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0.配合公安机关搞好违反《信访条例》信访取证、固证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县信访工作将继续以畅通信访诉求渠道,推进信访事项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推进信访法治进程,巩固人民满意窗口,助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为抓手,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一是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通过领导坐班接访,部门入驻接访中心开展一站式联合接访工作,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巩固四川省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成果。做好进京到省到市走访群众的劝返和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二是办理好群众网络信访诉求。进一步完善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网络功能和社情民意短信平台,加强社情民意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办理好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以及省委书记信箱和人民网留言板转办信件,提高网络信访的办信质量,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进行信访诉求,使群众能快速便捷的反映信访诉求。三是管理运用好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提高信访事项网上运转效率,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四是做好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及疑难信访治理化解工作。协调乡镇、部门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进行化解,逐步减少信访积案。五是做好重大活动、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开展信访矛盾、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进行走访慰问,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六是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进京到省非访上访人员及时做好疏导劝返工作,同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2.66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为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107640.91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3903.02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收入预算3107640.91元,其中:上年结转144225.75元,占 4.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3415.16元,占95.4 %。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支出预算3107640.91元,其中:基本支出 2101640.91 元,占 68 %;项目支出 1006000元,占32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07640.91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13903.02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3415.16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225.75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4869.8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68.32元、卫生健康支出85134.16元、住房保障支出237368.5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63415.16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79023.7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5739.68元,占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68.32元,占6 %;卫生健康支出85134.16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102273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信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1001000元,主要用于:信访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7089.8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党组织活动经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2649.87 元,主要用于局内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268.32  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5134.1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273.00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7415.16元。其中:人员经费1699027.5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支出。

公用经费258387.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会议费、工会经费、招待费、福利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元。

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8387.66元,与2020年预算增加105791.69元,增加69.32%。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科目调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群工局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信访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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