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剑阁县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832次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团县委职能简介

1.行使共青团剑阁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5.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来工作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国才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地域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7.参与制定全县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团县委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把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紧抓好。进一步深化主题系列活动;聚焦对青少年的思想引导,遵循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做到各有侧重、有效衔接。

2.进一步推进共青团改革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共青团改革和中学共青团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县共青团改革相关工作。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发挥共青团基层网络、青年志愿者、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联系广泛的优势,助推我县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观念引导,发挥创业青年等典型作用,深化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等活动,努力提升青年创新创业水平。

4.坚持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利用青年志愿者协会,推动志愿服务项目规范化发展。开发打造一批品牌项目,完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节假日旅游志愿服务、应急志愿服务等标准化志愿服务体系。

5.全面落实从严治团。加强团组织建设,担当起和落实好从严治团的主体责任,树立强烈的管团、治团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新时代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树立全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使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贯彻始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团县委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6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0.96万元。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团县委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团县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1357222.74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4673.7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团县委2021年收入预算1357222.74元,其中:上年结转104816.29元,占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2406.45元,占87.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000元,占比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团县委2021年支出预算1357222.74元,其中:基本支出931067.77元,占68.6%;项目支出426154.97元,占3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1357222.74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4673.7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2406.4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816.29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081.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43.84元、卫生健康支出41471.92元、住房保障支出51725元、其他支出7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县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2406.4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30729.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316.69元,占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43.84元,占7.0%;卫生健康支出41471.92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50674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05011.20元,主要用于:团县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305.49元,主要用于:团县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项目工作的支出。如:关工委工作经费、五老网吧监督管理费、青年人才交友联谊活动经费、五四活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业务活动及项目工作的支出。如:志愿者活动经费及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2943.8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1471.92元,主要用于:团县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067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2406.45元,其中:

人员经费797470.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4936.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团县委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无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00元,其中:公益夏令营和少儿航模大赛20000元、青少年宫童伴之家(留守儿童)经费5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团县委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936.12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9588.29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团县委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团县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团县委所有部门预算专项类项目和5万元及以上的运转类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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