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剑阁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800次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5、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明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性文化建设。

6、将农民夜校统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组织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7、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9、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民族地区、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0、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网络安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及其监督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依法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功能业务的审批及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

11、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定我县重大问题宣传口径。

13、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统筹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研究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14、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出版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外新闻媒体来剑采访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闻记者证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电影活动和电影对外合作交流等。

16、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归口领导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单位。

18、负责全县地方志行政管理职责。

19、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日常工作。

2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1年重点工作

1、理论武装工作。制定《2021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测评细则》,明确全年的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抓好县委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8次。组织县委中心组成员在《广元日报》刊发理论文章5篇以上。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调研活动,开展中国共产党诞辰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宣讲活动。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积极向上推荐2021年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干部。

2、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撰写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呈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由县委常委会上报全会(不少于300字)。起草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及时发出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提示函。全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1次,配合县委巡察办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全年向县委常委会和市委宣传部上报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1次。按季度填写县委领导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清单。督促各责任单位把意识形态写进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持续推进省委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巩固工作。

3、新闻舆论工作。对内宣传: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强化宣传阵地管理,对全县的广告宣传位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归档,一位一档,确保全县社会宣传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高质量完成建党100周年,建国72年等重大活动氛围营造工作,确保社会宣传事故零发生。创建县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点5个,市级2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个。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5篇。对外宣传:持续宣传报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县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做好脱贫攻坚收官战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社会经济、文化旅游、民生发展等方面的盘点工作,形成系列报道。加强各个领域的典型发掘,重点把焦点放在基层群众,传播党的声音,突出宣传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场景,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好每月外宣活动策划工作,积极邀请外宣媒体对重要专题进行集中采访报道。每季度召开媒体座谈会,加强县内媒体采访并向上推送,全面完成市下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任务。

4、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新风积分制度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品牌项目持续深化,确保文明新风积分制度在全县行政村实现100%覆盖。探索积分入股集体经济分红模式。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协助做好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苑、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推评工作,开展道德模范巡讲宣传活动。完善道德模范关心帮扶礼遇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我们的节日”“新时代好少年”“经典诵读”“优秀童谣征集”等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全县乡村学校少年官和未成年人心理指导中心建设管理水平。高质量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校园创建,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开展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试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加强知客志愿服务宣讲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扶持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文化文艺工作。做好2021年非贫困村文化院坝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全县文化产业项目储备、申报、立项工作。围绕“建党100周年”主题抓好文化文艺精神产品创作生产和推介工作。完成好全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做好两家影院中央和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以及督查安全防疫工作。做好全县149名农村老电影放映员的维稳工作。完成好剑门关镇、汉阳镇、普安镇、柳沟镇等四个乡镇农家书屋数字化阅读平台建设。扎实开展“书香剑阁,全民阅读”读书活动。持续开展“扫黄打非”系列整治工作,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抓好全县“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清理打击网上有害出版传播活动和正版软件推广使用工作。

6、互联网信息管理。党落实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两个责任制”清单化管理办法。出台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办法、重大网络舆情部门间联合值班制度。强化网络宣传工作,探索制定正能量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指导建立基层网宣“轻骑兵”队伍。探索优秀精神产品奖等主要奖项向网络领域延伸。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网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网络安全普法志愿队伍。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探索建立网信工作服务站,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网信工作体系。加强微信、QQ群组等主阵地管理,建立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组、社区网格员群组、网络观察员等机制。出台《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干部实用手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总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2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固定资产总额15.393805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部2021年收支总预算10122930.29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75698.58元,主要增加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部2021年收入预算10122930.29元,其中:上年结转2727006.26元,占26.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5924.03元,占73.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2021年支出预算10122930.29元,其中:基本支出4452292.03元,占43.98%;项目支出5670638.26元,占56.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22930.29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75698.5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5924.03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7006.2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8688.11元、科学技术支出418616.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421.76元、卫生健康支出196096.88元、住房保障支出23710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95924.03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32606.1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8688.11元,占82.73%;科学技术支出418616.28元,占5.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421.76元,占5.75%;卫生健康支出196096.88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237101元,占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075091.53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46000元,主要用于:文联工作经费、县委中心组学习费、召开建党100周年理论研讨会、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宣讲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宣传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220000元,主要用于:《四川手机报》新媒体推广、大型纪录片《中国影像方志》剑阁篇拍摄、对外宣传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77596.5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剑门关文学奖经费。

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18616.28元,主要用于:县志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28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2193.7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096.88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37107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29924.03元,其中:人员经费3843043.8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86880.1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我部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1.1%。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车改革后,我部已经没有公务用车,故我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00元,属于上年结转资金,省级国家电影事业专项资金158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我部机关运行经费为586880.15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8420.16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增加及行政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部按财政局要求,所有部门预算专项类项目和5万元及以上的运转类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文联工作经费、县委中心组学习费、召开建党100周年理论研讨会、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宣讲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宣传管理(项)指:《四川手机报》新媒体推广、大型纪录片《中国影像方志》剑阁篇拍摄、对外宣传费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剑门关文学奖经费。

(八)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指:县志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委宣传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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