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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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及其交易、林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国有土地登记、房屋的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及其交易、林权登记受理经办工作。

3.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更新、维护、管理及使用,做好数据的整理、备份、依法对外查询工作。

4、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5、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实现了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税务、“三窗合一”,在12月底已全面完成与税务、住建、民政等12个部门信息化共享平台及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统一使用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2、“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推进顺利,目前完成外业测绘169155户,权籍调查完成129049户,全面完成外业测绘和权籍调查任务168191户和10%新增量。

3、依据相关部门在《剑阁县问题楼盘不动产权证办理处置工作联合审批表》签具的意见作为对价要件,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县处置办已开始启动城北丽景、阳光新城、 祥和金座、龙旺苑、柳河家园、富华花园、白龙鱼池、凤凰小区、满福花园龙源时代商业城的不动产登记启动工作。

4、在有效压缩工作时限的同时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放管服”。增设企业自助受理窗口,有效缓减企业登记与个户登记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5、会同县农商银行在县农商银行窗口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受理延伸服务窗口”,群众可直接在银行窗口直接受理登记贷款业务,传我中心审核后在银行受理窗口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单位基本情况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2783392.11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46505.55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上年结转、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2783392.11元,其中:上年结转239440元,占1.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2492.11元,占19.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91460元,占78.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2783392.11元,其中:基本支出2290732.11元,占17.92%;项目支出10492660元,占82.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83392.11元, 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46505.55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上年结转、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2492.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9146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440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11949.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731.04元、卫生健康支出103667.52元、住房保障支出129584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9146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452492.11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5605.55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证书工本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72509.55元,占8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731.04元,占10.06%;卫生健康支出103667.52元,占4.23%;住房保障支出129584元,占5.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6731.0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667.5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972509.55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服务费和不动产证书工本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958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2231892.11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2952.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8939.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91460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9146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不含上年结转)预算为168939.27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9528元,减少32.01%。主要原因是不动产证书工本费全额纳入项目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9146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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