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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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8、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12、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剑阁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一是整合县城医疗资源。根据县第十八届五次人代会通过的议案,将县人民医院下寺院区和县中医医院下寺院区通过资源整合,科室调整,流程改造,筹建一家独立的县级综合医院,按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力争六月底前挂牌并投入运行。二是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顺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要求,将距离县城远、辐射人口多、发展基础好的白龙、开封、鹤龄中心卫生院打造成县域医疗次中心,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提升三家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突显资源聚集效应。三是稳步推进地名卫生院的撤并。根据上级部署,统筹资源,做优做强29个乡镇卫生院的综合发展。根据两项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澄清家底,化解矛盾,分类施策,将25个地名卫生院合并到相关乡镇卫生院,完善29个乡镇卫生院功能布局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做优村卫生室。抓住乡村振兴机遇,进一步完善364个村(居)卫生室建设,强化村医管理,加大对村医的培训力度,提升村医服务水平。

(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开展“公立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健全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多元化的医院管理格局,完善科学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提高信息化水平。动态监管医疗费用,加强不合理费用精准管控。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健全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人事薪酬制度,统筹推进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符合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纳入考核范围。将落实功能定位、实施分级诊疗、卫生应急、对口支援、费用控制和患者满意度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及薪酬、选聘、奖惩等挂钩。

(三)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医联体建设,以创等提质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重点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急诊急救、产儿科、中医、老年病、康复等特色科室建设为抓手,增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在提升能力的同时,要加强医保政策、健康知识及业务宣传,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

(一)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远程诊疗平台,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再提升。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60%的乡镇卫生院逐步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等医疗服务能力,能诊治60个基本病种以上的乡镇卫生院逐步增加10%,执业(助理)医师逐步增加20%。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落实健康“守门人”职责。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县级医院在加强专科建设,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同时,要发挥好带动引领作用,发挥好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指导作用,扎实开展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确保各专业学科高质量发展。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医务人员运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严格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规范执业。

三、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早发现、早报告”传染病监测能力建设,提高不明原因疾病、新发疾病预警能力。规范化建设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完善传染病患者预约和“直通车”就诊制度,巩固医疗机构常规诊疗流程再造。科学开展疫情研判,因时因势精准调整防控策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全面深入推进防疫健康信息码应用管控,强化医疗机构规范运行,落实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督促市场、酒店、商超、重点行业和景区做好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剑人员管理。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按规范要求落实“应检尽检”。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接种。加强健康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和有序开展。

(二)开展全省健康促进县创建。营造健康环境,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健康影响因素,全面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继续巩固国卫复审成果,建设健康促进社区、家庭、医院、学校、机关、企业,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示范作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加强宣传教育和干预,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生活方式,将健康促进关口前移,在策略上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大力倡导健康文化,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文化需求。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估体系,探索星级家庭医生评选。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业务管理结合或医防结合的复合型公共卫生业务骨干。进一步扩展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本公卫服务信息化建设。以“三病一率”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为重点,加大公卫考核管理力度,持续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重点人群卫生健康工作

(一)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效。坚持“四不摘”,不断建立完善健康扶贫长效机制,做好健康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加强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兼顾公平与重点发展,填平补齐设施设备,做优做强人才队伍,让老百姓看得了病、看得好病。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慢性病防控治疗,让老百姓少生病。

(二)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做好职业病防治国家项目推进工作,扎实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有序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防治技术能力提升等五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政策、知识宣传,提升领导干部认识,增强企业防护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促进健康老龄化。大力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积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动老龄健康宣传,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为老服务设施,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老年健康服务管理工作。深度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不断满足社会对“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需求,切实做好为老服务各项工作,不断满足老年人养老多样化需求,切实巩固敬老模范县创建成果。

(四)加强计生家庭和妇幼发展。加强镇村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与管理。推进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民生实事,实现计划生育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和生育登记服务“一网通办”,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关怀措施。巩固十三五妇幼两纲成果,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立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抓实妇幼健康公卫服务和重大项目工作,做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与管理,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规范托幼机构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应急体系和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传统中医诊所惠民等行动计划。推进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和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推广应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和四季养生专项工作。积极创建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

(二)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配合县林业局开展中药材溯源试点县建设。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县中医医院完成中医肛肠术后分期差异性温度干预治疗促进肛肠科无痛病房建设的临床研究、四川名老中医剑阁王氏百年传承研究。申报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

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做好“十四五”规划的科学编制。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十四五”专项规划,结合县域医疗资源,聘请专家评审,完善我县医疗卫生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

(二)争取项目引进和实施。主动争取国家、省级卫生健康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医疗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重点加快推进万隆精神病专科医院项目、县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和公卫救治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固投、招引和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持续实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加强管理人才培训,加快推进援建项目实施进度。

七、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与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护士节、“七一”、医师节等节日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讲好建党百年卫生健康先进典型故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激发全体职工创新实干、克难攻坚、奋勇争先精神。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公立医院党建水平。加强党支部(民营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党建管理,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有机构,有活动,有氛围,有形象,有档案。正确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启用德技双馨的年轻同志、女干部、党外干部,持续完善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班子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深入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建工作创新不足、党建工作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巩固“以案促改”、“行业治理”成果,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和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对药品耗材、医疗服务秩序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级卫生站实施基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清理和债务管理力度,及时纠正和整改问题。加大对专项资金、药品器材、疫苗采购使用监管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抓实作风纪律效能建设,提高干部廉政意识。

八、夯实各项支撑保障工作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指导督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全面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阅片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深度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实现全省跨机构、跨地区就医一卡(码)通用。加强行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卫生计生统计数据分析应用。

(二)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加强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含消毒产品)等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加大对拒不整改的重点职业危害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推动卫生健康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变相审批清理。依托“天府通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网上审批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审批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川渝通办”。配合做好“一窗受理”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四)加强人事财务管理。完善“十四五”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着力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推进卫健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达标。推进卫健系统电子票据改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

(五)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定期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坚持重大决策法治论证制度,培养职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强化依法治院工作,增强医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意识。

(六)加强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双控机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零事故。认真排查管控涉稳信访问题,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和村医维稳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落实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确保建党100周年期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平安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总编制1582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参公编制2名,事业编制1554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481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1450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632人。固定资产总额70286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54个,差额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个县级医院、54个乡镇卫生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949784186.2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449011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入预算949784186.2元,其中:上年结转167758532.3元,占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447150.51元,占1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37578503.39元,占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支出预算949784186.2元,其中:基本支出645855973.9元,占68%;项目支出303928212.3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2205682.81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639943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67758532.3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447150.51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860852.3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7689768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3132元、卫生健康支出216456832.31元、农林水支出1396107.5元、住房保障支出5601931元、其他支出360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447150.51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8724865.1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3132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127567797.51元,占88.32%;农林水支出224290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5601931元,占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79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事业单位离退休为189374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03470.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426630.66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982592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5427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23223.2元,主要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等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1374.45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所属的计划生育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000元,主要用于:老年大学、老科协、老促会、老体协、老年协会、关工委等的春节慰问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24290元,主要用于:援彝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0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03400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4285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90149.0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设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基本运转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000元,主要用于: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087819.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55769830.12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64700元,主要用于:病毒性传染病监测实验室能力提升等重大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601931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304337.31元,其中:人员经费76083390.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220946.4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4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4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项目争取、接待上级检查、县外友好单位访问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3211.59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12740.36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预算97050000元,其中:县人民医院预算55050000元;县中医医院预算42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社区用车2辆、救护车22辆、应急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等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健局机关所属的计划生育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年大学、老科协、老促会、老体协、老年协会、关工委等的老龄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援彝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新冠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公立医院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下设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基本运转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公立医院改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病毒性传染病监测实验室能力提升等重大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县人民医院相关支出。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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