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职能简介
1.组织拟定全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范围的医疗机构、医疗市场(非法行医)、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中医药监管、单采血浆、计划生育、卫生及消毒产品等监督执法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3.协助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监测结果。
4.负责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发放、健康证明审查及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等具体工作。
5.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6.承办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
7.负责对卫生执法监督员及协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管理、指导工作。
8.负责对卫生违法事件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9.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10.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11.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交办脱贫攻坚、安全保障等其它任务。
(二)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0年重点工作
2021年,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市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两手抓、两促进,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在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夯实基础、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体系机制建设及有效运作,将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
(二)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在岗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综合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卫生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
(三)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卫生监督业务、执法、稽查和管理规范,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依法开展日常和专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大力宣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增进社会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卫生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公正。
二、履行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传染病防治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执法,突出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规范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扎实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强化监督监测,提高监督监管质量,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
(三)强化放射卫生监管工作。扎实开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98-2020)等执法监督,规范医疗机构放射管理工作。
(四)加强医疗卫生监督,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高质量完成医疗执业及医疗废弃物专项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持续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管理。结合国家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安排,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五)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管力度。加强对市政供水、农村人饮工程、二次供水的监督,防止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深入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工作。
三、开展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开展双随机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县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按照国家、省卫健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双随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强化卫生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保障能力,顺利完成各类大型活动和重要接待任务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
(三)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类信息上报、培训学习。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总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25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22人,事业人员0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91.12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3024068.81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0122.56元,主要原因其一是2021年人员基本工资增加40354.56元;二是本年度省级财政下达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经费162500元;三是补发2017年度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7268元。
四、(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收入预算3024068.81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4068.8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支出预算3024068.81元,其中:基本支出2861568.81元,占94.63%;项目支出162500元,占5.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24068.81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0122.56元,主要原因其一是2021年人员基本工资增加40354.56元;二是本年度省级财政下达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经费162500元;三是补发2017年度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7268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4068.81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832.48元、卫生健康支出2606865.33元、住房保障支出14937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4068.81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0122.56元,主要原因其一是2021年人员基本工资增加40354.56元;二是本年度省级财政下达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经费162500元;三是补发2017年度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726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832.48元,占8.86%;卫生健康支出2606865.33元,占86.2%;住房保障支出149371元,占4.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68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564.4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319083.09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282.2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371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5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监督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61568.81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4455.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89844.8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6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一次性退休补贴。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省、市、县卫生监督行业及部门公务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职业卫生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调查和饮水卫生监督的快速监测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9844.88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169272.19元,增长43.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公务员交通补贴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5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是指卫生监督机构涉及的各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监督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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