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务项目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本建设。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得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承担剑阁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7.承担剑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担剑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9.指导全县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重点工作
1.积极争取项目,水利投入实现稳步增长。为确保今年在项目和资金争取上能够实现重大突破,新一届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责任,相关领导和股室加强与省市业务相关处(科室)在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和资金信息,全力争取各类中央项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
2.围绕民生发展,水利项目建设惠民增效。一是抓紧做好武引二期剑阁灌区工程、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和剑门水库工程项目推进和收尾工作,确保早日造福民生福祉。目前,武引二期剑阁灌区工程主体项目元山支渠隧洞已全部贯通,金山渡槽、宝田渡槽和王家湾倒虹管已全部完成。
3.狠抓水利脱贫攻坚,年度脱贫任务圆满完成。成立了水利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脱贫攻坚安全饮水、小农水项目规划建设两个指导组,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脱贫办)。印发了《剑阁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技术指导手册》、《剑阁县脱贫攻坚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资料。项目实施中,采取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管理主体,村民委员会为项目实施主体,我局为行业技术指导主体和资金管理主体的方式推进项目实施。我局组建了12支60名技术骨干组成的水利项目技术指导组,深入到项目村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同时,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采取巡回质量监督,严格加强项目质量监管。截至目前,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是脱贫攻坚小农水项目。在涉及全县44个乡镇72个村(贫困村23个)实施的小农水项目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通过水利扶贫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贫困村农业灌溉和生活用水不足、供水保证率低等难题,为供给侧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为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产品品质及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增添了动力。
4.加快前期工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5.狠抓防汛抗旱工作,切实减少洪旱灾害损失。层层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修订完善各类预案。采取以县、乡镇分级、工程分点储备了各种防汛物资。加快重要河段堤防、病险水库、安全饮水、武引剑阁灌区工程等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汛前主体工程早完工;一是加强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入汛以来,全县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完成整改。清江河壅水工程河堤右岸应急抢险工程已完成。“8.5”强降雨过后,县防汛指挥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全县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目前排查正在进行中。二是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加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对应急预案进行再检查、再完善,实现预案覆盖率100%,全县组建应急队伍,设立了防汛物资储备库,在普安、开封设立了储备点,储备了冲锋舟、橡皮艇,发电机、编织袋、彩条布、救生衣、救生圈、锄头、铁锹等物资。四是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好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防汛值班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三天一会商,分管领导一天一会商分析汛情、水情。强化汛前检查、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等关键环节,制定落实了山洪地质灾害群策群防防御预案措施和行政、监测、巡查、预警、转移责任人。确保了“工程、财产、人员”安全。同时,认真落实好抗旱应对措施,加强春夏旱情的监测预报和分析研判,扎实做好乡镇抗旱保人饮、保生产工作。
6.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工作,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水系目标。一是突出建章立制,健全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根据县河长制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河道及沿岸易浮易漂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16项专项工作通知。二是突出联控联治,建立与毗邻地区协作推进机制。。三是突出履职尽责,完善“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机制。四是结合“智慧水利”建设,县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五是积极争取资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7.加强水库管理,水库塘堰河湖清水工程得到巩固。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切实抓好全县水库水面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水库水面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剑阁县水库水面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股室、各水务管理站的职能职责。二是全面排查,建立台帐。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全面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全面掌握水库水面及库区承包养殖、经营项目、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运行管理等情况,并分库建立台账。同时,针对水库水面养殖存在的污染问题及有关工作目标要求,建立水污染防治“一库一策”整治方案,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管理,专项整治。要求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养殖,全部清除退出承包养殖,水质达到水域功能Ⅲ类以上标准;非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禁止肥水养殖,禁止使用化肥、畜禽粪便和生物复合肥进行水产养殖,实行“人放天养”的养殖方式,确保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功能区标准;重新清理规范养殖合同,采用“人放天养”方式的非饮用水水源水库必须使用水利局统一标准样式合同,不得改变、删改统一标准样式合同内容;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水库及其水面对外租让、转包等,对现有水库水面合同养殖行为实现逐步销号。四是加大检查,严格问责。我局派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对有水污染问题、被投诉举报的水库进行行政检查,责令限期整改。
8.狠抓水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水事秩序明显改善。加大水政执法管理。加强河道砂石资源配置。行权运行全面规范。
9.狠抓供排水运行管理,乡镇供排水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10.坚持问题导向,水利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抓紧编制完成县级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快推进“三条红线”指标制定,做好核定江河、水库等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制定入河、入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立完善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地生根。二是巩固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解决水利专业人员少、技术缺乏、年龄偏大的问题,构建起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三是认真做好水库风景区开发和水源地保护,真正把杨家坝、龙王潭、茶园沟水库库区打造成综合功能一体化的现代水利工程和剑阁人民休闲观光的景观水利工程。大胆尝试、择优吸纳有实力、有技术、有业绩的集团公司参与我县水利开发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积极探索“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机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继续推行由水利工程受益农户组建用水户合作组织,确保日常管理维修到位,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健康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11.狠抓系统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判全系统安全工作形势。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各阶段、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和运行中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等各项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实行台帐式管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根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12.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水利党风政风行风呈现新气象。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和党建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谋划,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责任、传导压力、抓好落实。强化宣传,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对中央和省、市、县纪委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设置了廉政警示标语,每周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宣传标语和名言,每逢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起到了警示作用。健全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篱笆。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按规矩办事、以制度管人”的原则,坚决杜绝“官本位”思想,不搞特殊化,及时把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快速查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和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并对全系统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约谈。建立完善问题案件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加大对各类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有效确保“工程、资金、干部”安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今年是“作风纪律深化年”,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大“庸懒散浮拖”问题监督整改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求作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立说立行。各单位围绕“六个专项整治”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大力加强水利扶贫领域问题整治,坚决打击对违规审批水利项目、擅自调整水利建设资金、挤占挪用水利扶贫资金、以权谋私、向水利扶贫惠农资金伸黑手等行为。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积极为招商引资服务。在水利项目审批中,严禁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人为设置审批障碍。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阳光问政(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突出问题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并公开结果。严格水行政执法,杜绝选择性执法、不执法、乱执法。全面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双提双破”行动,不断完善作风纪律制度,对不适应当前作风纪律建设形势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要立即修改,加快促进改进作风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树立水利行业清爽、清朗的新风正气。
13.强化综合管理,行业形象显著提升。一是行业宣传工作。二是提案办理工作。三是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回复各类信访案件,通过对信访问题的梳理,进行政策解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总编制11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参公编制15名,事业编制85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96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15人,事业人员69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86人,退休人员88人。固定资产总额321.511309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14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地方电力管理所、水利电力综合勘测设计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县水务综合监察大队、抗旱服务队、杨家河水库管理站、杨家坝、龙王潭两个中型水库和壅水工程管理处、武都引水工程管理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和乡镇供水服务总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5852834.46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826461.7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级部门项目预算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45852834.46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52834.46元,占56.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45852834.46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8318.46元,占27.96%;项目支出33034516元,占72.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852834.46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826461.7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级部门项目预算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52834.46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00000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891.36元、卫生健康支出519945.68元、住房保障支出641148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000元、农林水支出21151849.42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52834.46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26461.7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防汛抗旱救灾抢险资金及其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891.36元,占4.02%;卫生健康支出519945.68元,占2.01%;住房保障支出641148元,占2.48%;节能环保支出2500000元,占9.67%;农林水支出21151849.42元,占81.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13(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9333.16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13(类)03(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2016年杨家坝水库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缺口资金。
3.213(类)03(款)06(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00.00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
4.213(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4713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性支出。
5.213(类)03(款)06(项)2021年预算数为4816267.81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性支出。
6.213(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3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7.213(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50795元,主要用于:目标绩效考核奖励。
8.213(类)03(款)06(项)2021年预算数为898971元,主要用于:目标绩效考核奖励。
9.213(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支出。
10.213(类)03(款)06(项)2021年预算数为7745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213(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46008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10(类)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519945.6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213(类)03(款)06(项)2021年预算数为688016元,主要用于:小二型水库协管员补助。
14.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9891.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5.213(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64715.90元,主要用于:系统工会经费及福利费。
16.213(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992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17.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64114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18.213(类)03(款)14(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减灾经费及防汛物资储备。
19.213(类)03(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624200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经费、24条规模以下县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项目、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嘉陵江等三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服务项目经费、老鹰嘴水库及窑沟防洪治理工程前期费用、龙王潭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项经费。
20.211(类)03(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21.213(类)03(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934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18318.46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69057.0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49261.4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水利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0000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3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000000,用于禾丰水库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水利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1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18318.46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684538.28元,减少15.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及其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水利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水利局1.5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1102:指事业单位医疗。
(四)节能环保类2110302:指水体。
(五)城乡社区类2120804: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20899:指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农林水类2130301:指行政运行;21303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七)扶贫类2130599:指其他扶贫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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