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白龙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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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

1.大力贯彻全会精神,强化意识形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平稳安全。全镇上下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保持头脑始终清醒,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聚焦三大攻坚,持续提质增效。一是继续巩固脱贫成果。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建立落实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四不摘”要求,强化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抓好产业、就业和金融扶贫,夯实增收脱贫致富“硬支撑”。二是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重点要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抓好白溪浩河流域污染治理,确保监测断面和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专项整治秸秆焚烧等空气污染。三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袭战。继续抓好问题楼盘化解工作,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稳妥处理各类特殊群体利益诉求。

3.积极抓好镇村换届,坚持选优配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时间要求,按照镇村换届相关规定,坚持选优配强,完成村(居)委换届工作,配合县委完成镇换届工作,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4.坚决防范新冠疫情,落实常态防控。坚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在常态化防控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5.主动融入双城建设,积极提前谋划。认真领会市委、县委关于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四位一体”统揽部署,充分发挥我镇比较优势,着眼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建设剑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绿色产品供给地和产业协作配套基地,大力推进“一城两翼”和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剑阁县经济发展主引擎和对外开放卫星城。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总编制159名,其中行政编制57名,事业编制95名,工勤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173人,其中行政人员5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17人,工勤人员5人,三支一扶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4人。固定资产总额1699.92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属财政预算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40362255.19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33718699.47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43555.72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站、供水站等划入白龙镇,人员增加,因此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40362255.19元,其中:上年结转10820021.13元,占26.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42234.06元,占73.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40362255.19元,其中:基本支出30774789.69元,占76.25%;项目支出9587465.5元,占23.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362255.19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43555.72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站、供水站等划入白龙镇,人员增加,因此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42234.06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20021.1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2267.19元、国防支出5000元、公共安全支出10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95871.9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9367.3元、卫生健康支出886445.08元、城乡社区支出1165493.23元、农林水支出16533221.72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276716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1872.7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42234.06元,比2020年预算数24016870.71元增加了5525363.35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站、供水站等划入白龙镇,人员增加,因此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46824.56元,占32.65%;国防支出5000元,占0.02%;公共安全支出100000元,占0.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95871.95元,占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3695.3元,占9.52%;卫生健康支出876257.08元,占2.97%;城乡社区支出403332.73元,占1.37%;农林水支出12944998.72元,占43.8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000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1078381元,占3.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1872.72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646824.56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国防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民兵正常运转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社会治安、禁毒、社会治理等农村社区安全活动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5871.95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813695.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76257.0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3332.73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办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乡环境事务支出。

8.农林水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944998.72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离职干部的生活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000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业办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78381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1872.72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40134.06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63309.5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176824.5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72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72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1年我镇无公务用车。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机构,没有下属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垃圾清运车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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