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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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职能简介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原名剑阁县沙溪中学(剑阁中学下寺校区),属于全额拨款一级事业单位。我校2005年9月开始招收高中新生。四川省教育厅于2010年9月15日批准沙溪中学为合格普通高中,并更名为“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川教函[2010]538号)。2011年12月被广元市教育局评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占地面积150亩,现有各类校舍50000余平方米,拥有在校学生3700余人,78个教学班。办学规模已经居广元市前列。

学校以“厚德博学,彰显个性”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德为先,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想,弘扬“团结、勤奋、开拓、创新”的校风,“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教风,“勤学、奋进、感恩、诚信”的学风,以创建“高质量、能示范、有特色的优秀名校”为学校的办学目标。学校不断强化教职工的质量意识,大力倡导“教育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业绩是教师的发言权”,“质量强校”,“业绩名人”的思想,切实推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绩效考核方案,极大地调动了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近几年来,学校高考、中考捷报频传,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的主要职能:实施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2021年度教育教学工作。

2.完成省二级示范高中创建工作。

3.全面完成县级各项目标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总编制321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21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2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321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固定资产总额13023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收支总预算56617498.73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37215.1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人员增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收入预算56617498.73元,其中:上年结转8242605.96元,占14.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40362.77元,占79.73%;教育收费3234530元,占5.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支出预算56617498.73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8441.72元,占87.97%;项目支出6809057.01元,占12.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617498.73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237215.1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人员增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40362.77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2605.96元、教育收费3234530.0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7193561.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4366.72元、卫生健康支出2076831.36元、住房保障支出2596039元、农林水支出1367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140362.77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18869.1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5809665.69元,占7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4366.72元,占10.22%;卫生健康支出2076831.36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2596039元,占5.75%;农林水支出43460元,占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29909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初中教育正常发展和经费,主要包括公用支出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2090575.69元,主要用于:单位全部职工工资,高中正常发展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3460元,主要用于:单位派到雷波县支教教师2人的各项补助、保险费、体检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6070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704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53662.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53662.72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076831.3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由单位负担的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失业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6039.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595902.77元,其中:

人员经费40570570.3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025332.4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544460.00元,主要包括2021年度校园安全保障资金、2021年普通高中免学费中央及省级资金和2021年援彝人员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无下属机关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暂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7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部门实施初中教育过程中的人员工资,运行保障等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部门实施高中教育过程中的人员工资,运行保障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凉山州支教教师的各项补助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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