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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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门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织力、社会号召力。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镇村建设等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开展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生态环境、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生产、防汛抗旱、防疫、森林防灭火、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加强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

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完成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公文处理、文秘信息、调研会务、后勤保障、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屠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并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教灾工作;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科技通信、能源管理、民营经济、文旅经济、商贸服务、经济合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镇、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扫黄打非、防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直属事业机构和主要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救灾救济、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各类社会事务的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服务站)。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农用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植物检验检疫及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检疫、农村集体经济、村级财务、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业设施管护等相关涉农服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野外火源宣传教育、日常巡护、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镇村规划、乡村振兴、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

1.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对全镇1089户贫困户3519名贫困人口的收入、住房、饮水、教育、医疗等硬性脱贫指标和各级反馈的问题,再次进行户户摸排、户户清仓、户户清零,再下绣花功夫、不漏一户一人,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确保各项评估验收顺利过关。

2.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质效。按照市县《关于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现代特色农业“一区两带七集群”发展的意见》,主动融入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厚植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优势,多样化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高标准打造县城后花园都市农业示范区和农旅观光园,推动发展山区特色现代农业,推进发展全域乡村旅游,促进行政区划调整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要按照“一核一极两带五园”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合理优化布局乡村旅游、种植、养殖三大产业,推进建设“豆腐小镇”“茶叶小镇”,推动传统产业优化转型升级,提高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质效。

3.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宜居宜游大发展环境。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着力破解乡村振兴发展瓶颈制约,助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4.厚植文旅兴镇战略优势,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深入推进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着力打造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加快形成剑门关古镇为引领、高观场镇和重要节点小场镇为支撑、中心村为基础的城镇体系。紧紧抓住位于剑门关-翠云廊景区的区位优势和绵广复线(高观段)项目即将开工建设重大发展机遇,不断拉大剑门关古镇向绵广复线剑门关出口延伸发展骨架,全力打造绵广复线高观互通经济增长极,大力引导扶持发展生态康养产业、乡村旅游服务业、民宿观光度假和文创产业,积极主动为大景区发展建设和引入乡村旅游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推动发展全域乡村旅游奠定坚实基础。

5.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形势、外部环境、平稳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和风险影响,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完善人文化、便捷化、均衡化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在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困有所助、劳有所得、住有所居、老有所养上发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6.统筹稳定发展和安全保障,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夯基础、建机制、提能力、强治理,努力构建与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和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7.从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凝聚现代化建设强大合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推动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51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16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85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1184.53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包含:行政、村建文化、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17个村级委员会和2个社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计22629550.71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89774.49元和上年结转2739776.22元;支出总计22629550.71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9880.64元、国防支出5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0400.2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0900.65元、卫生健康支出591559.28元、城乡社区支出202900元、农林水支出10698587.89元、住房保障支出1030322元。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22629550.71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19235535.76增加3394014.95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合并以及上年结转部分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22629550.71元,其中:上年结转2739776.22元,占1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89774.49元,占8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22629550.71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9350.71元,占95.93%;项目支出920200元,占4.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29550.71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19235535.76增加3394014.95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合并以及上年结转部分资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89774.49元和上年结转2739776.22元;支出总计22629550.71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9880.64元、国防支出5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0400.2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0900.65元、卫生健康支出591559.28元、城乡社区支出202900元、农林水支出10698587.89元、住房保障支出103032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29550.71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19235535.76增加3394014.95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合并以及上年结转部分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9880.64元、占25.67%;国防支出5000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0400.25元占6.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0900.65元占12.6%、卫生健康支出591559.28元占2.61%、城乡社区支出202900元占0.9%、农林水支出10698587.89元占47.28%、住房保障支出1030322元占4.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5809880.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包括办公费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1年预算数为2850900.65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

3、卫生2021年预算数为591559.28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21年预算数为1440400.25元,主要用于:村建、文化人员相关费用。

5.城乡社区2021年预算数为202900元,主要用于:古镇维护、垃圾清运等费用。

6.农林水2021年预算数为10698587.89元 ,主要用于:村级相关费用。

7.国防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征兵相关费用。

8. 住房保障2021年预算数为1030322元,主要用于:补缴去年和当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21709350.71元,其中:人员经费16023355.59、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685995.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7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均为零。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85995.12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19235535.76增加3394014.95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合并以及上年结转部分资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门关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文化站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村建所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村干部工资及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企业办干部工资及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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