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组织养护管理本辖区内的国省干线公路水毁,路基、路面修补、抢修、绿化及桥梁管理等工作,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对县乡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二)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重点工作
1.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一是按上级要求完成桥隧维修和地质灾害整治;二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2.公路养护。加大公路日常管养力度,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力争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指标达标。
3.公路绿化建设。及时对所有新植、补栽树进行修剪、施肥和浇水,对枯死树影响行车安全的枯死树木进行清除。
4.全段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日常管养力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搞好各种应急抢险预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的目标;加强桥梁养护管理;规范完善各类内业资料;加强职工教育,发挥工会职能作用,搞好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党的建设,狠抓“四风”、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强化行业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信访矛盾的调处化解,确保全段和谐稳定;加强精神文明、防邪、普法等创建活动,展示公路养护窗口良好社会形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总编制217名,其中事业编制217名,参公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6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64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5人。固定资产总额2126.4523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属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下属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收支总预算20691020.28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65252.0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收入预算20691020.28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6591.89元,占97%。上年结转514428.39元,占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支出预算20691020.28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7106.28元,占94%;项目支出1193914元,占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91020.28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5252.0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91020.28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6490510.3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4575.68元、卫生健康支出813843.84元、住房保障支出1062090.44元。上年结转514428.3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76591.89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71772.3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6490510.32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4575.68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813843.84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062090.44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24575.6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13843.8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90510.32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工资发放、临时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2090.4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82677.89元,其中人员经费17810759.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71917.9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
(一)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乘用车1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段机关脱贫攻坚、公路巡查、公路养护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长城皮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项目支出绩效72万元,保障各项任务达到效果。
2.完成2021年G108线、G347线、小伏路排危、养护、维修费用40万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通行的人车安全。
3.粉刷行道树244.18公里,成本控制在5万元内。有效降低树木防病虫害,确保树木健康。
4.剑昭旅游公路养护经费,成本控制在10万元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及环境整洁,增加通行人员的好感度。
5.桥(隧道)营运状态检测、日常养护费用12万元。保障桥梁隧道安全畅通、确保通行人车安全。
6.一线职工工具,成本控制在5万元内。确保道路安全、清洁、畅通。
7.退休人员医疗保险47391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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