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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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强化对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搞好脱贫攻坚普查。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2.着力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高复种指数,大力防治重大病虫害。支持大豆等油料生产。深化农村改革。加强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恢复生猪生产,发展畜禽水产养殖。

3.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支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让返乡农民工能打工、有收入。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加强农户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政策。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至2020年末,全镇编制人数57人,包括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3人、工勤编制2人,无控制编制。工勤在编2人,无临聘人员,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2945.69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4.61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增加和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472.84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6.2559万元,占24.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6.5916万元,占75.8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1472.8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8055万元,占91.44%;项目支出126.042万元,占8.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5.69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4.61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增加和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6.59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2559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9038万元、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6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16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382万元、农林水支出599.69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428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6.59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1.0516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建制调整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5383万元,占32.92%;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6.8万元,占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49万元,占6.58%;卫生健康支出45.8037万元,占4.1%;城乡社区支出32.382万元,占2.9%;农林水支出548.6377万元,占49.13%;住房保障支出41.4809万元,占3.71%;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501:2021年预算数为278.7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502:2021年预算数为211.96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505:2021年预算数为455.2158万元,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4.509:2021年预算数为170.673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4.29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0.8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13.4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6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有所下降。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接受上级检查、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1年盐店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5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指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99群众文化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五)城乡社区:2120101行政运行指城乡社区管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2130599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50801行政运行指中小企业管理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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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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