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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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扩大开放、推进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政策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有关政策,提出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全县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工作。二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我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的重要困难和问题。三是组织和参与县、市区域经济协作工作。四是负责联系协调外地企业来剑阁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工作,负责友好地区及单位的联络工作。五是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信息网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县经济技术合作统计资料。六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三定”方案,局内设4个股室: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查督办、绩效管理、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承担保密、依法治县、政务公开、信访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起草商务和投资促进规范性文件,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

负责部门预算、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商务经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商务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2)商贸服务与对外贸易股。负责行业运行、统计、市场监测、运行分析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和入库申报工作。

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协调对外经贸合作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对策建议;负责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本系统外事联络工作,管理商务因公出国(境)事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承担商务和经济合作涉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的监管。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全县成套设备出口;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多双边对我县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赠款)。研究提出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负责加工贸易统计、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管理,依法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技术贸易和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规范性文件;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监督管理以剑阁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负责药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和入库申报工作。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县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监督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划本系统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工作;负责电子商务脱贫工作。

(3)市场秩序股。组织实施法制宣传,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承办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承担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商贸服务行业中限额以上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加强特殊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4)经济合作促进股。拟订全县经济合作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规划。拟订区域经济合作规划。

负责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拟订国际重大经济合作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国际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实施国际专项投资促进活动。承担重大活动相关外事工作。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我县与境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涉外安全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2021年预计完成各项重点指标情况。服务业增加值完成62.8亿元,增长率达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6.78亿元,增长率达8%;培育限上批零住餐企业4户;培育规上服务企业3户;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00万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5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市外资金85亿元,其中省外到位资金54亿元,工业到位资金56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3个,其中1-5亿元8个,5-10亿元4个,10亿元以上1个;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3个,其中1-5亿元8个,5-10亿元4个,10亿元以上1个;省市平台签约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90%、90%、30%;外商投资实现零突破。

(2)抢抓发展机遇,促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一是持续优化下寺普安“一城两翼”服务业一体化发展。引进一批高端服务业项目,优化两条美食街经济业态,大力发展夜市经济,激活夜间经济新活力,努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县。二是积极搭建商务合作交流及产销对接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活动,举办优势特色商品促销活动、美食节活动,多渠道鼓励支持本地企业扩大销售,更大规模扩大“剑阁造”产品市场销售空间。三是联动成渝地区加强城乡物流网络建设。引导成渝地区社会资本投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物流集散站,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城乡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四是强力培育商贸市场主体。用好用活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排查培育力度。力争培育、引进一批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主业突出、辐射范围广、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龙头企业。

(3)强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开放合作水平。一是主动对标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融入全省开放发展新格局。深刻领会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意义,牢固树立区域协同发展理念,进一步理清我县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抓住机遇、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在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持续做好外贸实绩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大外贸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鼓励非自营进出口企业转型为自营进出口,力争引进外资企业1-2户。大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三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我县“一区五园”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和特色优势产业,推动集群发展“补链强链”,突出抓好新能源、新材料、食品饮料、家居产业、生物医药、建筑建材、能源化工、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下普快通沿线综合开发等12类项目的招引和实施。四是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强化考核激励机制运用,全县上下形成招商合力,有效提升招商引资的格局、层次和水平。完善招商引资机制,推动要素部门提前参与招商,不断优化营商发展软环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总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公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3名,事业工勤1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公人员1人,机关(参公)工勤3人,事业人员11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93.76万元。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属行政机关,一级预算单位。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4283529.59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981386.48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合并商贸合作中心财务。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收入预算24283529.59元,其中:上年结转17654204.86元,占7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9324.73元,占2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支出预算24283529.59元,其中:基本支出3779324.73元,占15.56%;项目支出20504204.86元,占84.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283529.59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981386.48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合并商贸合作中心财务。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9324.73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54204.8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0540.07元、教育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867.84元、卫生健康支出173433.92元、住房保障支出210595.00元、农林水支出1497096.00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184996.7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29324.73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60348.73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账务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0540.07元,占26.2%;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867.84元,占3.5%;卫生健康支出173433.92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210595.00元,占0.9%;农林水支出1497096.00元,占6.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184996.76元,占6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370540.07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08:2021年预算数为:3222112.1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招商引资接待费、招商引资差旅费、招商引资其他费用及驻外流动党委招商工作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7096元,主要用于东西扶贫电商项目经费。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059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846867.8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3433.9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商业服务业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等(项)15184996.76元,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79324.73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1815.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27509.4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招商引资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招商引资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是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7509.41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292219.07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合并商贸合作中心财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5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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