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4月20日至4月22日)。
对初审意见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1年4月22日前书面向剑阁县住建局反映,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亲笔签名,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用于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各企业警惕不法人员借资质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剑阁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住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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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9226
附件: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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