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推广应用交通行业发展新成果、新科技。
2、负责全县道路、航道、港口、码头、路产等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货运、运输服务业、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年审(车辆船舶)、驾驶员(汽车、船舶)培训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4、负责汽车维修、船舶建造、维修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5、负责道路水运行业运力运量统计、燃油补助发放、客渡船舶保险工作。
6、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技术鉴定工作。
7、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推广应用交通行业发展新成果、新科技。
2、负责全县道路、航道、港口、码头、路产等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货运、运输服务业、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年审(车辆船舶)、驾驶员(汽车、船舶)培训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4、负责汽车维修、船舶建造、维修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5、负责道路水运行业运力运量统计、燃油补助发放、客渡船舶保险工作。
6、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技术鉴定工作。
7、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总编制17名,事业编制17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事业人员12人。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部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815084.09元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815084.09元,其中:上年结转336100元,占22.7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8984.09元,占77.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815084.09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084.09元,占61%;项目支出717000元,占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5084.09元,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同期比。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8984.09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1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5755.0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19.36元、卫生健康支出53959.68元、住房保障支出67450元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5084.0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5755.05元,占87.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19.36元,占5.95%;卫生健康支出53959.68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67450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107919.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 210(类)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53959.6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 214(类)01(款)12(项)2021年预算数为1585755.05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
4. 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67450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8084.09元,其中:人员经费959844.4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7753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无同比。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安排与工作相关的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同期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皮卡车1辆 。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站队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为1815084.09元无同期比。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皮卡车1辆 。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10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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