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王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王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乡村振兴。
加快项目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幸福美丽新村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水、电、路、产业的升级改造;统筹推进全镇易地搬迁改造、贫困户民居改造建设,争取全面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土坯房改造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相对集中、统筹谋划”的基本原则,着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项目争取,全面完成产业发展完成的总体目标,继续加强对农村公路和高山村组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力度,奠定坚实的农业发展基础。在加强现有建成的村道路管护的基础上,力争全面解决通村连组道路硬化,加大入户路建设,全覆盖解决全镇人畜安全用水。加强农村水利基础建设,改造病险山坪塘,新建防旱池,配套沟渠,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增强电力供给保障能力,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推广地面数字电视。加强道路建设项目跟进力度,力争尽快上马开工。
加强项目招商,用好用活用足支持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推动生产要素、政策资源、政府服务向实体经济集聚,加大西河、双柏、井峰、大顺园区招商盘活工作力度,激活园区发展活力,。加大县上新引工业转移承接对接,争取工业突破发展。
2、克难攻坚兴产业,提质增效促增收。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贯彻县委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增收致富质量,加快农业大镇向农业强镇转变步伐。
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大力调整全镇产业布局,一镇三带、村村建产业园,户户建微田园,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依托退耕还林政策巩固核桃622.5亩,品改嫁接622.5亩,实现产业规模化。重点发展以蛋鸡、生猪、牛、兔为主的规模养殖业,整合产业资金,在深垭、鲁垭、板桥建立特色产业园,加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建无公害农产品3个,建立完善电商平台,创新“农超对接”“农校直供”生产销售模式,加大肉兔养殖、藕鱼养殖、蔬菜产业扶持力度,继续争取资金扶持一批养殖大户。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司两社建设,整合资源,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大力推行农业保险,用好产业发展资金,落实惠农帮扶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推广农业高产技术,稳步发展传统粮油和果蔬产业,粮油总产量稳中有增,农民人均收入显著提升。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实体经济注入,积极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充分发挥园区经济效应。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工程项目、招商引资、财政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镇人大决议、决定,扎实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加强行政、审计监督,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改进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大力加强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一办三中心”、村(社区)党群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行实效,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持续开展“双提双破”活动,深化“马上办”服务,加强督查督办和效能监督,坚决整治庸懒散浮拖,解决办事难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强化廉政建设。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用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招投标、扶贫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深入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82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85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50人,工勤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固定资产总额828.64万元。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18423059.32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7307.89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4824236.39元,其中:上年结转3598822.93元,占24.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4236.39元,占75.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18423059.32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6436.39元,占76.67%;项目支出4296622.93元,占23.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423059.32元, 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7307.89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4236.39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8822.9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1298.13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2513.1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389.18元、卫生健康支出515662.72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84084.51元、农林水支出8836242.61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9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06869元、国防支出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24236.39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11515.04元,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乡镇合并后村级建制调整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1298.13元,占35.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2513.17元,占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389.18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515662.72元,占3.4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84084.51元,占3.94%;农林水支出8836242.61元,占59.6%;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9000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506869元,占3.42%;国防支出5000元,占比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251298.13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92513.17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92389.1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15662.7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4084.51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中心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乡环境事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836242.61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离职干部的生补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000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企业办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686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26436.39元,
其中:人员经费11015105.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111330.5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87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87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 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20106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110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教育: 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20701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20704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