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 四川这样干

发布日期:2021-04-22    浏览量:次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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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民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2年,完成20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初步形成机制更活、布局更优、服务更好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供给体系,支持和鼓励建成一批社区综合体;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推动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功能分布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机制体制更加健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成一批集社区管理、便民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多种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

《方案》要求,以中心城区“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为目标,统筹推进城市街区“五态”同步提升,改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外环境。按照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特大中心城市新建社区一般不低于600平方米;其他城市新建社区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城市改建扩建、购置租用社区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社区教育、文化、休闲、体验、商贸、文创、科创等多种场景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

严格落实新建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公建配套制度,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

对面积不达标、功能不齐全、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改建扩建。鼓励各地按规定或经审批通过置换、调剂等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因地制宜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支持不具备新建、改扩建条件和无法使用现成国有资产的社区,通过向社会购买、租赁等方式予以保障。

整合驻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资源,推动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使用效益,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被撤并的乡镇,指导集镇便民服务中心(站)下沉社区办公,弥补被撤并乡镇政府搬迁后的服务空白和治理空白。

遵循“风格亲民化、功能综合化、流程便捷化”理念,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全面实行集中办公,推行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营造开放式、互动式的服务场景,规范外观标识。严格落实社区事项准入制度,加大清理挂牌工作力度,精简各类证明事项,优化办事程序和服务时段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

把握传统社区空间向居民生活、情感、价值领域渗透融合的场景延伸新趋势,统筹服务场景与文化、生态、空间、消费、共治、智慧场景的营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和引导底商向社区布局,营造社区商业消费新场景,逐步实现零售、家政等生活便民服务全覆盖,推动物业增值服务、社区电商、社区金融等发展,推进社区生活服务便捷化品质化。

完善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与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整合分散于不同部门而受众相近、业务相似的公共服务事项,探索以县级为单位建设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鼓励社区居民成立服务居民的志愿服务队和“自组织”“微组织”,提升自我服务能力。 (李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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