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拆除两起典型违建案

发布日期:2021-04-26    浏览量:次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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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再出重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肃查处了两起违建案件,有力打击了违建气焰,达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的效果。(1)近期有群众反映,杨村镇集镇规划区内小学旁有一处房屋正在修建。经查,该处建设无任何审批手续,属无证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场镇规划。杨村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多次制止、约谈当事人范某某,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改正,但范某某逾期拒不履行,屡次“停而又建,建而又停”,且态度极为嚣张,甚至辱骂、殴打政府工作人员,影响极为恶劣。公安机关依法对范某某阻妨害公务的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精心指导,全力协助杨村镇于4月22日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了依法拆除,拆除面积共约200平方米。(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普安镇某开发项目擅自改变设计超规模建设案,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关规定,结合违法者不可多得原则,对当事人在其违法情形对应的处罚标准内顶格从重处罚,责令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并处罚款10万余元。

近年来,我县成立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县查违办机构配置,形成了全县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合力,大力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但仍有个别户顶风违建。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充分发挥查违办职能作用,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加大对乡镇查违工作业务指导,以查违工作的良好成效来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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