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发布“四川省总河长1号令”,将《2021年四川省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首次以总河长令形式发布,全面部署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
《工作要点》强调,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为引领,纵深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促进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相统一的河湖治理保护目标,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工作要点》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提出年度主要目标,明确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等24项具体工作任务和夯实河湖长制基础、强化依法治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等7项保障措施,确保全省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度我省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5”,即水利部门牵头的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及生态流量监管等5个方面的工作任务;“9”,即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的沿岸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的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长江流域禁捕禁渔,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的水源涵养区管理保护,林草部门牵头的河道岸线及沿江森林或湿地保护等9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记者 邵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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