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鹤龄镇党委政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带领全镇干部群众拼搏奋进,有力推动鹤龄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较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869.5752万元,支出869.575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5.1452万元,上升1.74%;支出增加15.1452万元,上升1.7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69.5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2752万元,占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3万元,占0.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69.5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2147万元,占79.6%;项目支出177.3605万元,占2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69.5752万元,支出869.575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5.1452万元,上升1.74%;支出增加15.1452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5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4.8548万元,上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57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8648万元,占29.4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7393万元,占4.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429万元,占6.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7836万元,占4.92%;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1.15%;城乡社区支出14.1805万元,占1.63%;农林水(类)支出425.5927万元,占48.9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8466万元,占1.01%;住房保障支出15.2248万元,占1.75%,其他支出0.3万元,占0.03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69.5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0104人大会议2019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2019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229.280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决算数为17.38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2财政事务决算数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0101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21.6531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9群众文化2019年决算数为1.0796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801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5.2475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2.1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6.4453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2019年决算数为9.5976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0101行政运行决算数17.4618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决算数为5.3978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为19.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类):2110402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决算数为14.1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决算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9.6981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42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3.44万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359.6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150801行政运行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8.8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决算数为15.2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支出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2.2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1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4.0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97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11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金额5.6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较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各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待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项目实施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广告、宣传、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导致一部分资金使用不及时等问题待进一步规范整理。对此我镇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二是请上级部门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三是规范项目实施标准,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以便于资金的及时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鹤龄镇对乡镇周边社区环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解决了垃圾转移、清运的问题,改善了场镇环境,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费用开支较大,长年累计,形成巨大差口。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争取环境项目资金,加强项目的管理。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0512万元,比2018年减少34.1588万元,减少27.54%。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6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201060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农林水支出.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部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40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14人,工勤人员2人,遗属补助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395.10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869.57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9.5752万元,占100%。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869.5752万元。基本支出692.2147万元,占79.6%;项目支出177.3605万元,占20.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69.5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2752万元,占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3万元,占0.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69.5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2147万元,占79.6%;项目支出177.3605万元,占2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本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的加强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四是请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五是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2019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 分) |
目标任务(15 分) |
相关性(5 分) |
5 分 |
明确性(5 分) |
5 分 |
||
合理性(5 分) |
5 分 |
||
预算编制(10 分) |
测算依据(5 分) |
5 分 |
|
目标管理(5 分) |
5 分 |
||
综合管理(30 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 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 分) |
不适用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 分) |
不适用 |
||
中期评估(2 分) |
执行中期评估(2 分) |
1分 |
|
绩效监控(5 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 分) |
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 分) |
3 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 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 分) |
1 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 分) |
1 分 |
||
资产管理(6 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 分) |
2 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 分) |
2 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 分) |
2 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 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 分) |
1 分 |
|
信息公开(6 分) |
预算公开(2 分) |
2 分 |
|
决算公开(2 分) |
2 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 分) |
2 分 |
||
绩效评价(5 分) |
绩效评价开展(2 分) |
2 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 分) |
3 分 |
||
部门绩效情况 (45 分) |
履职成效(20 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分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 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 分) |
5 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 分) |
5 分 |
||
人才培养(5 分) |
5 分 |
||
满意度(10 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 分) |
3 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 分) |
3 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 分) |
4 分 |
附件2
2019年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2019年县财政局下达我镇2019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10万元,其中:鹤龄镇垃圾清运10万元,场镇周边环境清理加强,完成了总投资的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19年通过县财政预算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场镇周边环境,改变了全镇面貌,保证了全镇群众的安全出行。为全镇人民早日脱贫奔康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物质基础,增加了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了项目建设给全乡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县财政局批复鹤龄镇实施的项目方案,通过镇、村逐级验收,全乡实施的具体内容与批复的实施内容相符,达到了预期目的。
2、项目管理
县财政局下达我镇2018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10万元,其中:垃圾清运10万元,场镇周边环境的治理。在具体实施项目过程中,通过一事一议严格实行,镇、村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全程管理、监督、指导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确保了全镇2019年各个项目实施有序、完成、规范、及时。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全镇完成应进行绩效自评项目的100%、完成投资总额的100%项目建设,通过对加强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工程质量各环节,严把工程时间进度,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预期的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存在主要问题
1、扶贫项目在实施推进的过程中,按规范建设程序产生的地勘、测绘、设计、造价、代理、监理、审计等二类费用,无资金来源,无法按期支付,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稳定社会因素。
2、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标准各异等问题,便于统一的管理。
四、相关措施建议
1、请上级部门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二类费用,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2、整合资源,项目建设执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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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鹤龄镇2019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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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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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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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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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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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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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鹤龄镇垃圾清运转移,2、场镇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
其中:1、鹤龄镇垃圾每月按时转移2、鹤龄镇场镇环境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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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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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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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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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龄镇垃圾清运转移 |
鹤龄镇垃圾每月按时转移 |
鹤龄镇垃圾每月按时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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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龄镇周边环境卫生的治理 |
鹤龄镇周边环境卫生的治理 |
场镇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得到显著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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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达到工程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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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程完成及时率 |
按期完成工程 |
工程完成及时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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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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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解决鹤龄镇老百姓环境卫生出行问题 |
鹤龄镇垃圾的转移填埋。 |
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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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鹤龄镇场镇环境 |
鹤龄镇环境卫生周边的整体治理。 |
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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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鹤龄镇老百姓环境卫生出行问题 |
鹤龄镇垃圾的转移填埋。 |
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解决老百姓出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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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鹤龄镇场镇环境 |
鹤龄镇环境卫生周边的整体治理。 |
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改善了鹤龄镇整体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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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鹤龄镇群众满意率 |
95%以上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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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镇群众满意率 |
95%以上 |
100%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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