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用好劳动仲裁,筑牢劳动人事争议“防火墙”

发布日期:2021-05-17    浏览量:次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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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剑阁县积极探索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坚持“以宣传引导为保障、以阵地建设为基础、以基层治理为指引,以素质提升为重点”,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合法公正及时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以宣传引导为基础,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加大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劳动者主动接受劳动争议调解的意识和观念。其次,坚持走进企业进行宣传。为了提高各类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依法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县人社局联合县司法局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主动走进企业宣讲法律知识,以预防为重点,从劳动者身边事入手,从小争议着手,着力纾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困,力求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赢得劳动者的理解和信任,逐步形成有劳动纠纷找调解的社会共识和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积极营造人人关注调解、支持调解、参与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以阵地建设为抓手,各级调解组织全覆盖

撤乡并镇前,剑阁县在乡镇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57个,拥有调解证书的乡镇调解员有112人,社区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 14个,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59个,事业单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22个,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网络,覆盖密度还在不断扩大。2014年,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进行了完善和规范,统一组织名称、统一制度牌、统一悬挂标徽、统一业务培训,但办公设施、设备的配备参差不齐。同时建立健全调解登记、调解记录、督促履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达到“六本五挂”的标准化要求。2020年,撤乡并镇改革后,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减至29个,基本与乡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合并办公。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程。通过扎实开展调解工作,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能达成调解的机会,使得大部分案件“变裁为调”。2020年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00件,其中调解结案248件(含庭前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撤诉5件),裁决结案152件,调解结案率达62%。

三、以基层治理为重点,积极探寻制度化建设着力点

一是推行预防先行机制。制定完善了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管理制度,采用宣传、排查、帮扶、干预等方式,及早介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二是建立派驻联系指导工作制度。乡镇调解中心对劳动争议易发、多发企业,积极开展定点、定人、定期的派驻联系工作制度,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调解人员、制度、运行机制方面的指导。三是建立调裁衔接机制。县仲裁机构积极开展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和调解协议的审查确认工作,提高了基层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四是实行网格化调解管理制度。将29个乡镇划分为多个片区,以片区中心乡镇调解中心作为该片区调解工作的基点和汇聚点,负责片区内各类调解人员的集中学习、业务指导、制度实施和数据收集等工作,并在劳动争议调处过程中通过联动办案的形式,让企业调解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加强了调解工作交流与协作。

四、以素质提升为导向,培养和造就一支合格队伍

建设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是搞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关键。一是不断提升仲裁员综合素质,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兼顾队伍建设上的“德行”与“才情”使队伍建设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在“德行”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一脸笑容相迎、一张桌椅相让、一杯热茶相奉”,崇尚“勤政、敬业、务实、创新”的敬业精神,遵守“秉公执法、勤政敬业、廉洁守纪”的工作准则;在“才情”上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二是切实把那些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强、群众威望高、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选调到基层调解组织。同时,通过与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有机结合的方式把大学生充实到基层调解员队伍中,拓宽调解员来源范围,为基层调解工作储备调解人才。三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指导的形式,组织基层调解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典型案例,采取以案代训和观摩开庭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总结调解经验,提高调解人员的调解技能、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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