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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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的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剑(回剑)工作或定居管理办法。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稳就业、惠民生、防风险”总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优先战略,深入开展技能提升和行风建设行动,坚决打赢人社扶贫和根治欠薪硬仗,统筹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多措并举稳就业,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和就业见习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自主创业;全覆盖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点对点”实施就业援助。

2、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重点群体技能和创业培训、贫困人口能力提升培训”为全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重点。采取“校企合作”模式,大力推进开展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对有条件的县内企业推行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大力推进精准职业培训工程,根据劳动者培训意愿,结合辖区产业发展和资源转换,在全县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普惠制”培训,提升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劳动者)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

3、推进社保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坚持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抓实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4、以便民便企为目标,加强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完善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聚焦“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需求,建设“温暖人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人社服务“最多跑一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精简证明材料,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5、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学习宣教,强化示范引领。聚焦“关键少数”,促进知行合一。四是深化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二、机构设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纳入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剑阁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 剑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3、剑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4、 剑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239.2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65.76万元,增长40.28%。主要变动原因为2019年预算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23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1.53万元,占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万元,占0.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23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4.92万元,占37.93%;项目支出5114.34万元,占62.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39.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5.76万元,增长40.28%。主要变动原因为2019年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占99.7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48.03万元,增长39.9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1.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0.8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3.83万元,占85.8%;卫生健康支出103.39万元,占1.26%;农林水支出(类)976.19万元,占11.87%;住房保障支出87.32万元,占1.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22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2050303技校教育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101行政运行决算为1820.87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108信息化建设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56.10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为123.88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89.46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决算为1406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70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决算为643.5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01死亡抚恤94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决算为95.08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决算为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类):2130506社会发展决算为659.69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决算为8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4.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7.96万元、津贴补贴120.89万元、伙食补助费45.26万元、绩效工资55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4万元、住房公积金87.32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51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31万元、印刷费76.75万元、手续费0.4万元、水费5.87万元、电费9.5万元、邮电费87.49万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差旅费77.05万元、维修(护)费53.77万元、租赁费3.18万元、会议费5.88万元、公务接待费14.61万元、劳务费60.29万元、工会经费6.35万元、福利费24.06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39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6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7批次,16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就业招聘现场会、人才招考,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检查、全省劳动仲裁现场会,劳动用工监察,招商引资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7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22万元,比2018年增加163.91万元,增长46.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就业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就业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64万元,执行数为3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实现城单位人员新增就业、城单位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单位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县共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共为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对实现创业的贫困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发放创业贷款。库区移民劳动者实现有意愿参加培训并实现就业。

研究出台了《剑阁县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等我县就业扶贫工作纲领性文件;按照“五清”标准,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库五名单”的更新和建立等基础性工作;全县乡单位、村广泛开展“就业扶贫暨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发现问题:预算下达资金远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发展就业,争取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就业补助

预算单位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64

执行数:

3064

其中-财政拨款:

3064

其中-财政拨款:

306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数量指标:提高我县就业率

质量指标:就业质量

时效指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数量指标:提高我县就业率

质量指标:就业质量

时效指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提高我县就业率

 

失业率<4%

失业率<4%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就业质量

完成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实现稳定就业

完成

完成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实现稳定就业

全年实现城单位人员新增就业、城单位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单位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全年实现城单位人员新增就业、城单位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单位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幸福指数

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本单位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补助和社会2080101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补助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降钙素原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转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转业年金。

11、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纳入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剑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3、剑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4、剑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的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剑(回剑)工作或定居管理办法。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12个股室,下设4个副科级参公单位,分别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监察大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全系统共有编制102个(其中:行政编制20个,机关工勤编制3个,参公编制54个,事业编制25个),实有干部职工94人(其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70人,事业干部19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

一、特殊事项说明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23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1.53万元,占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万元,占0.2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23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4.92万元,占37.93%;项目支出5114.34万元,占62.0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3、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保证专款专用,专项预算管理项目严格按照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分配科学、分配及时等实施管理,实施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做到专款专用。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保障预算执行,专款专用;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保障了剑阁县人社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做好民生工作,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让群众满意、放心。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将就业工作全面有力推进,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一、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我县就业得到改善,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

(2)保障企业用工;

(3)我县就业发展向好趋势明显。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一是制定出台了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是通过制定规划、方案和年度绩效评价目标,为项目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是科学管理,严格落实措施是搞好项目实施的关键。

2、项目管理

2019年度,县财政下达我单位就业补助资金共计3064万元,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并出台相关实施政策,截止2019年底,该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绩效

全年实现城单位人员新增就业、城单位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单位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员工薪酬水平较低。受各类企业产业发展状况以及企业性质规模影响,部分企业薪酬待遇相差大,不具备地域环境、薪酬待遇等方面的优势,导致企业在招工留人方面存在困难。二是自身文化建设缺失。一方面招录员工对年龄、技能、工作经历、性别等方面条件限制较多,另一方面提供给在职员工的工薪水平不高、社保待遇不充分、职业发展规划缺失,企业与员工之间缺乏基本信任。企业拘泥于传统的员工管理模式,忽视员工人文诉求和对员工的关爱,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缺少对员工的激励措施,招得进,留得住,稳得下的机制尚未建立。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立大格局人力资源储备供应机制,为县内企业解决招工留人难问题建立有效服务机制。鼓励企业用工的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最终形成支持企业招工留人的一体化解决方案。鼓励引导企业从优化用工环境、提高服务管理、强化人文关怀等方面入手,提高自身人才吸附能力,为筑牢人力储备“用工池”和培育一支储备充足、积极稳定的劳动大军,有效破解制约海西企业发展生产过程中的人力资源瓶颈。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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