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的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3)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4)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接好上级下放至本县的行政审批权限,监管好县本级下放至乡镇的审批权限。
(5)制定政务服务各项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6)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7)负责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8)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力推进基层便民服务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贫困县摘帽“乡三有”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要求,对照《四川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并出台了《剑阁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剑委办函〔2018〕52号),确定4个新建、28个改(扩)建、25个维修完善达标建设任务,争取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0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49.9万元。二是严格对标,对辖区所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乡镇排查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了《剑阁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县实行“六统一六规范”建设标准。同时成立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实行工期倒排机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片负责深入乡镇现场督促指导,加强对达标建设的过程监管和督查指导,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力、有序推进,每个乡镇实地督促、指导均达6次以上。建设完成后,又全面开展自查、核查、复查,查漏补缺,全面整改,确保达标。目前,5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并经市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中心验收全部达标。
2.着力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统一审批流程,实施分类审批。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优化形成政府投资、一般社会投资、中小型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园区内工业及生产配套设施、交通、水利工程等7类审批流程。从立项申报到竣工验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最长50个工作日,中介服务40个工作日,全流程9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70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最短审批时间50个工作日。二是整合“一张表单”,减少审批环节。编印《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指南》,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划分,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同一审批阶段相关审批部门共享一套表单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减少率达40%。三是开展“多验合一”,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细则》,统一受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验收、消防验收等事项,缩短各专项验收核验时间,实行“一窗进出,全程在线,联合验收”,统一出具竣工联合验收备案书,提高验收效率。四是数据平台顺利启用,初步实现市县联审。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开展试运行,我县已上线开展审批工作,力争年底所有工程项目上线并实现在线审批。五是实行“一窗受理”,统一项目申报。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阶段办理、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方式,整合自然资源、住建、发改、人防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审批办理的审批服务模式,线上线下“一个窗口”,“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六是统一监管方式,强化并联审批规范运行。公布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主流程审批阶段和其他并行审批环节牵头单位及协办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了项目在线申报的运作程序,建立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督查问责机制及监管体系,努力确保既要审的快,又要管得好。
3.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共梳理“四办”事项3105项,动态编制“最多跑一次”、“网上办”、“高频”3张事项清单,基本实现省市县事项类型、名称、编码、法定依据“三级四同”,最大限度便民利民。二是狠抓“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建设,线上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491件、投资总额达340.05亿元。不断深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和“一窗式”设计,切实推动“一门办”,将全县1661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今年来共办结事项76.8万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3万件,公共服务68.5万件。三是持续开展“五项特色”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办事原则,为特殊服务主体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今年来,已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各类特色服务共计296件次。四是建立健全“局长进大厅”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签批前移”,今年来,23个单位负责人共现场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449件次,接受咨询433件次。五是创新推出“提速增效”各项举措,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省心。税务部门推行实体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手机办税“四位一体”多元办税服务新格局,精简流程,办税环节压缩60%以上。公积金管理中心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所需资料从7项简化为4项,申请贷款资料由原提供2套简化为1套、贷款申报资料精简3项,结清贷款资料从5项简化为2项,楼盘备案资料由5证简化为2证;单位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取消盖章环节,减少职工所在单位的审批意见,力求材料更简,门槛更低,解决了职工等审批、等签字、来回跑的问题,做到提取业务即到即办,资金划转“秒到账”。与邮政部门达成协议,推行“一邮送”快递方式。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权限下放至11个乡镇派出所,全面取消“先到乡镇派出所申报、再到公安窗口办证”的繁琐程序;将临时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迁移证等业务事项纳入“马上办”事项,办理一般事情当场审结办理,复杂事项限时不超过3日。推行建设项目环评登记网上备案制,实现“不见面、网上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在网上验证减少材料高达80%的材料。推行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延续办理电子化,将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申报材料由9件减少至4件,将法定时限的15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将不动产登记事项承诺办件时限由法定的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涉及二手房不动产交易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和税务窗口进行整合,实行二手房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一窗受理”,确保群众一套资料、一次面签、一次手印即可办理。六是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深入开展“简政便民”行动,共取消基层证明事项116项,保留基层证明事项15项。
4.大力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高效透明化。一是始终坚持“一县一场、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的交易服务体系,实现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流转、中介机构抽取“六位一体”集中运行。严格推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网上报名受理、统一网上信息发布、统一网上缴退保证金、统一操作规程、统一现场管理的“六统一”模式,有效减少了人为干扰。二是大力推行交易工作责任清单、股室职责、交易流程图等“一单一责一图”与“四承诺”制度,进一步梳理交易服务廉政风险防控点位,明确了防控的重点事项、重点股室和重点人员,进一步完善了交易活动监管机制,推动交易全过程依法依规进行。三是创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统一”,促进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运行。以县委名义印发了《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及操作程序》,编制了《操作指南》,有效堵塞了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漏洞,将交易各方廉政风险降到了最低点。出台加快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八条措施”,确保全县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四是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改革,依托5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加挂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站牌子,设立了农交窗口,将八大类、26个农村产权类项目纳入集中交易,出台发布了流转交易《办法》、《规则》、《制度》,形成了全县集中、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截至11月底,已完成交易项目818个,成交总额8.29亿元,共节约资金5362万元、节约率实现7.41%,增值4186万元、增值率达 64.43 %。
5.加强窗口管理,切实提升行政作风效能。一是加强窗口工作行为规范,制定并完善了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严格考核制、重大事项报告制、重要岗位AB岗制等制度。严格执行“十不准”禁令,公布了作风效能投诉热线电话。二是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禁止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禁止无故离岗、串岗、扎堆聊天,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手机等活动。三是加强队伍管理,坚持学习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并重,坚持季度例会制、通报制,确保大厅窗口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工作期间,大厅窗口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设置指纹机,严格签到签退考勤,同时采取现场巡查和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考勤管理。严格执行AB岗制度、去向登记管理制度,请销假严格执行书面请假,由窗口负责人、中心领导签字同意后并找到B岗人员后,方可离岗。窗口人员严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未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二、机构设置
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2019〕22号)于2019年组建的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综合股(网管股)、督查股,代管事业单位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中心未独立核算,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50.6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5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66万元,占53.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万元,占46.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5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66万元,占45.29%;项目支出356万元,占54.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0.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6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06万元,占88.61%;农林水支出(类)1万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8万元,占6.12%;卫生健康支出9.19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8.13万元,占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7.6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占96.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5万元,完成预算96.49%。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3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考察、业务交流学习。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03万元。用于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7.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行政审批局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使用维护费等五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五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五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五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使用维护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维护费”“标书打印费”“平台托管费”“评审专家经费”等五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使用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2)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全县5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全覆盖监管。
(3)标书打印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全年进场各交易项目打印标书及相关资料,实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4)平台托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电子政务政务大厅服务器托管1台,交易平台服务器托管1台,确保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5)评审专家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支付合理劳动报酬,提供良好评审条件,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正常进行。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使用维护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万元 |
执行数: |
1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使用维护,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
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使用维护,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更换大厅摄像头 |
≥20个 |
≥20个 |
|
服务器存储设备维护 |
1套 |
1套 |
|||
大厅网络和设备维护 |
10次/年 |
10次/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网络运行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更换大厅摄像头 |
3500元/个 |
3500元/个 |
|
服务器存储设备维护 |
50000元/套 |
50000元/套 |
|||
大厅网络和设备维护 |
1000元/次 |
1000元/次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大厅正常运转 |
群众满意度提升 |
群众满意度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维护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万元 |
执行数: |
1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全县5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全覆盖监管。 |
确保全县5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全覆盖监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设备更换 |
≥30个摄像头 |
≥30个摄像头 |
|
电子监察系统巡查维护 |
每个乡镇3次/年,57个乡镇共约200次 |
每个乡镇3次/年,57个乡镇共约200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电子监察系统覆盖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设备更换 |
2000元/个 |
2000元/个 |
|
电子监察系统巡查维护 |
2000元/个 |
2000元/个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电子监察 |
全覆盖监管到位 |
全覆盖监管到位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标书打印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万元 |
执行数: |
6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为全年进场各交易项目打印标书及相关资料,实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为全年进场各交易项目打印标书及相关资料,实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制作项目标书等资料 |
≥900个项目 |
≥900个项目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一宗一卷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标书制作费 |
≥67元/个项目 |
≥67元/个项目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服务 |
实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实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平台托管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万元 |
执行数: |
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电子政务政务大厅服务器托管1台,交易平台服务器托管1台,确保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电子政务政务大厅服务器托管1台,交易平台服务器托管1台,确保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子政务政务大厅服务器托管 |
1台 |
1台 |
|
交易平台服务器托管 |
1台 |
1台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交易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电子政务政务大厅服务器托管 |
10000元/年 |
10000元/年 |
|
交易平台服务器托管 |
20000元/年 |
20000元/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完成交易服务 |
确保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确保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评审专家经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万元 |
执行数: |
2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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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支付合理劳动报酬,提供良好评审条件,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正常进行。 |
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支付合理劳动报酬,提供良好评审条件,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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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专家评审 |
≥60个政府采购项目 |
≥60个政府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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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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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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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专家评审费 |
约2584元/个 |
约2584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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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生活费 |
约350元/个 |
约35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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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住宿费 |
约400元/个 |
约40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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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服务 |
实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实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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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部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机构职能。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的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3.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4.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接好上级下放至本县的行政审批权限,监管好县本级下放至乡镇的审批权限。
5.制定政务服务各项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6.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7.负责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8.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局2019年末在职人员19名,其中行政审批局行政人员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50.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66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47.35%,农林水支出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3.27%,医疗卫生支出占1.41%,住房保障支出占1.25%,其他支出占46.5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5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66万元,占45.29%;项目支出356万元,占54.7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前期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着重核查“三公”经费及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对绩效考评进行分析,从而编制综合报告。
2、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了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3、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办公用品购置、公务接待、会务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了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自评质量较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本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我局严守财经纪律科学调配合理安排,达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我县支付业务任务重,全县财政资金都通过大平台支付,资金支付进度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本单位情况调查,仔细测算部门资金需求,努力使预算资金合理,防止资金出现不足或结余,同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支付进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注意事项:没有数据的空表同样要公示,上述红字提示部分在做编制说明时须删除。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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