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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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协调、指导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县内小法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县内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认识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公安局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坚持以防控风险为着眼点,全面加强维稳处突、反恐防暴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了“反颠覆、反渗透、反分裂、分恐怖、反邪教”等“五反”斗争,实现了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相继部署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打击假冒伪劣、打击通讯网络、打击涉毒犯罪、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各项数据指标较之往年大幅攀升,位居全市公安系统前列。

三是以科技信息为引领,提出了“解放警力、服务实战,历练队伍、群众满意”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在全市建成了极具特色、极具影响力的“五大中心”。四是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民辅警队伍管理,部署开展了“两学一做”,“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等专项教育活动,并开展了“大培训、大教育、大练兵”工作,队伍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四是集全局之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力争在2019年提前完成“脱贫攻坚”的各项目标。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总编制300名,其中行政编制283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230人,其中行政人员218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88人。固定资产总额4359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458.0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3.8万元,下降1.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45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8.0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45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4.51万元,占80.15%;项目支出1083.5万元,占19.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58.0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3.8万元,下降1.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3.8万元,下降1.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835.36万元,占8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01万元,占7.11%;卫生健康支出136.85万元,占2.5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抚恤(类)支出96.8万元,占1.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58.01,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375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8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8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7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2.27万元,占9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25万元,占5.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51.24万元,增长136.2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3.2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0辆,金额133.27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执法执勤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71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规格。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17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81万元,比2018年减少21.13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控制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安局共有车辆5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禁毒经费、拘留所给养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出入境管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完成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禁毒经费””拘留所给养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禁毒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各项禁毒工作正常开展,力争禁毒示范城创建成功,禁毒人民战争有序推进。

(2)拘留所给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被拘留人员的生活、医疗及衣被、日杂等其他基本保障。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

(4)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34万元,执行数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各项公安业务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和执法装备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禁毒经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

执行数:

18

其中-财政拨款:

18

其中-财政拨款:

1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各项禁毒工作正常开展,力争禁毒示范城创建成功,禁毒人民战争有序推进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专项工作的开展

1个

1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县禁毒委运行、创全省禁毒示范城、禁毒日常工作

完成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经费到位时间

2019年度完成

2019年度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增强全县人民禁毒意识、提高知晓率

扩大禁毒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扩大了禁毒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对我县禁毒工作的考核

 

达到考核标准

达到考核标准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拘留所给养经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

执行数:

18

其中-财政拨款:

18

其中-财政拨款:

1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被拘留人员的生活、医疗及衣被、日杂等其他基本保障。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被拘留人员

根据近三年情况预计为500人/年,每人拘留时间平均为10天。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行政拘留执行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

2019年度

2019年度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增强全县人民守法意识

通过严格执法增强全县人民的守法意识,使人们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和违法成本。

通过严格执法增强全县人民的守法意识,使人们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和违法成本。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对拘留所工作的考核

合格

合格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一批涉黑涉恶的案件

办理一批涉黑涉恶的案件,核实相关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办理一批涉黑涉恶的案件,核实相关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线索核查要求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

2019年度

2019年度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净化社会环境,保证全县社会大局平稳

净化社会环境,保证全县社会大局平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考核

合格

合格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单位

剑阁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34

执行数:

1034

其中-财政拨款:

1034

其中-财政拨款:

103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打击刑事犯罪和行政违法,对行业场所加强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户政、出入境等服务,采购一批适应当前公安工作的业务装备。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侵财犯罪审结数

110人

108人

涉毒案件移送起诉

50人

17人

行业场所行政案件查处

120件

217件

出入境办证数

14672件

12311件

居民身份证办证数

39149件

29449件

业务装备采购

指挥通信装备96件(套),刑事技术装备1500件,侦查技术装备1套,社会管理服务装备2套,执法执勤装备240件,交通工具3辆,其他装备39件(箱)

指挥通信装备92件(套),刑事技术装备1500件,侦查技术装备1套,社会管理服务装备2套,执法执勤装备240件,交通工具2辆,其他装备39件(箱)

 

质量指标

打击人数

≥80%

≥80%

 

侦破案件数

≥90%

≥90%

 

户政业务

根据群众需要100%完成

根据群众需要100%完成

 

出入境业务

根据群众需要100%完成

根据群众需要100%完成

 

业务装备采购

100%

 

100%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

 

2019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办案差旅费

≤400万元

≤400万元

 

办案其他消耗费

≤148万元

≤148万元

 

户政、出入境业务消耗费

≤20万元

≤20万元

 

办案特别业务费

≤10万元

≤10万元

 

业务装备费

指挥通信装备213.4万元,刑事技术装备9万元,侦查技术装备1.8万元,社会管理服务装备12.6万元,执法执勤装备5.15万元,交通工具158.55万元,其他装备12.5万元

指挥通信装备213.4万元,刑事技术装备9万元,侦查技术装备1.8万元,社会管理服务装备12.6万元,执法执勤装备5.15万元,交通工具158.55万元,其他装备1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净化社会环境,保证全县社会大局平稳

长期保持

长期保持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公安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部门17个,分别为: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禁毒缉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机关党委、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情报大队、拘留所;下设派出所13个,分别为:下寺派出所、剑门派出所、城北派出所、普安派出所、柳沟派出所、武连派出所、开封派出所、元山派出所、公兴派出所、白龙派出所、江口派出所、鹤龄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协调、指导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县内小法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县内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认识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指导县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公安局2019年底在职人员总数246人,其中行政人员234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9人;辅助警务人员16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8012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80120元,其中基本支出43745120元、项目支出10835000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绩效目标编制要素较完整。绩效指标均进行了细化量化。

2、目标实现。

2019年度数量指标共计14个,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2个,占全部指标的14.29%,完成预期指标的12个,占全部指标的85.71%。

3、预算编制准确。

2019年度预算为54580120元,其中年初预算为46398955元、预算调剂金额1192030元。

4、支出控制。

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基本控制在10%-20%之间。

5、预算执行进度。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预算完成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7、违规记录。

未发现违规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7.5分。

(二)存在问题。

部门预算中的个别支出科目预算不够精准。

(三)改进建议。

部门预算中的个别科目需要进行更加精准的测算,以保证预算数和决算数的偏差程度控制在10%以内。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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