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量:911次    来源: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落实文物产权所有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保护职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保护责任书,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普查工作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推荐和申报等工作;

4、调查、发掘辖区境内地上、地下文物遗迹,进行文物普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5、协助对辖区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前期审核;

6、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内容,提高展品内涵;

7、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8、举办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旅游事业发展。科学普及、青少年教育等社会活动职能;

9、参与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大《文物保护法》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经费,认真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三是做好第九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四是配合县内重点项目工程,切实做好现场考古、发掘、清理、调查工作。五是加强地面文物和馆藏文物的安全保护管理。

2、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成觉苑寺本体保护、剑州文庙修缮及香沉寺修缮的项目立项及方案申报审批工作;二是实施鹤鸣山安防工程、觉苑寺安防及金仙文庙修缮工作;三是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储备工作;四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

3、十四五项目编制规划

一是编制《鹤鸣山石窟寺及石刻保护规划》;二是继续补充完善《觉苑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互联网+中华文明”项目-觉苑寺壁画数字化展示工程》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4、促进文物保护及利用开放

对辖区内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情况进行调查,鹤鸣山、觉苑寺等文物场所对公众免费开放,征集剑门蜀道博物馆设计方案。

5、依托马鞍山红军纪念馆、长岭山红军纪念馆、剑门关红军纪念馆等革命旧址,加大革命文物遗址建设,在重要节日和红色旅游等开展革命文物主题活动。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文管所为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9人。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78.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0.55万元,增长256.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24万元,占91.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3.66万元,占8.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4万元,占26.78%;项目支出249.4万元,占73.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15.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7.89万元,增长354.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

2019年支出236.6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55万元,增长25.1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55万元,增长25.1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7.63万元,占91.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万元,占4.6%;卫生健康支出4.33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3.78万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6.63万元,完成预算33.08%。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17.63万元,完成预算31.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未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8 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96.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完成预算9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23万元,增长71.87%。主要原因是相比2018年接待增加,上级知道业务工作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1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剑门蜀道保护修缮专家调研、剑门蜀道保护、全县文物保护情况、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调研及勘查等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文管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万元,比2018年减少4.19万元,下降26.0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文管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文管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前期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执行,完成情况100%,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觉苑寺看守费””钟鼓楼看守费”“文物库房看守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觉苑寺看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觉苑寺的文物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2)文物库房看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文物库房的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3)鹤鸣山看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鹤鸣山的文物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4)钟鼓楼看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钟鼓楼的文物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实施,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觉苑寺看守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

执行数:

9.8

其中-财政拨款:

2

其中-财政拨款:

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7.8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聘用临时人员3名,连接110报警系统,加强日常维护,确保“三防工作”,保护文物建筑和壁画安全,传承历史文化

完成聘用临时人员3名,连接110报警系统,加强日常维护,确保“三防工作”,保护文物建筑和壁画安全,传承历史文化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聘用临聘人员;

2、110联网系统、安防;

1、1人;2、1个

1、1人;2、1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文物安全保护率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1、聘用临聘人员;

2、110联网系统、安防

 1、1.5万元/人;

2、0.5万元;

 1、3万元/人;

2、6.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保护传统文化 ;

2、提升文物价值保护率;

1、 ≥10%

2、 ≥70%

1、 ≥10%

2、 ≥7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本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保护历史文物,发挥文物本身价值

保护历史文物,发挥文物本身价值

……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剑阁旅游事业发展增幅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基层群众对觉苑寺文物保护满意度;

基层群众对觉苑寺文物保护满意度 ≥95%

基层群众对觉苑寺文物保护满意度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70204文物保护指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为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落实文物产权所有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保护职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保护责任书,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普查工作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推荐和申报等工作。

4.调查、发掘辖区境内地上、地下文物遗迹,进行文物普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5.协助对辖区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前期审核。

6.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内容,提高展品内涵。

7.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8.举办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旅游事业发展。科学普及、青少年教育等社会活动职能。

(三)人员概况。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8人,专业技术中级职称3人、初级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收入总计778.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支出总计340.6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及《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要求,按照预算要求进行全面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考核评价,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对全年项目预算程序进行管控,合理规划项目预算,科学分配预算资金,及时有效完成预算绩效指标,结果良好,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自评情况及绩效目标执行要求,严格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定期评价,定期整改,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后期预算执行中,严格把控绩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剑阁县文管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要求,把控各项指标,落实各项系数,100%完成各项指标,预算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细化管理不够;二是绩效执行进展缓慢;三是执行力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管理,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项指标;二是实事求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各项指标的实施;三是认真负责,加大预算绩效指标的执行力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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