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成立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等工作,承担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业务管理,提升防控疾病能力
(一)预防为先,扎实推进免疫规划工作。
1.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按照省疾控中心《关于开展全省2019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的通知》(川疾控发[2019]45号)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免疫规划接种率抽样调查的通知》(剑卫发[2019]67号),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免疫规划接种率抽样调查。4月-5月,中心对我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进行了抽样调查和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督导,规范疫苗接种,儿童疫苗接种率均达标。儿童建卡率100%,建证率100%,卡证符合率100%,电脑录入符合率97%。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卡介苗合格接种率100%,卡痕阳性率98.7%,脊灰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7.5%,百白破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6.7%,麻疹疫苗合格接种率95.2%,乙肝疫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96%,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8.7%。“五苗”全程接种合格接种率97.56%;A群流脑全程合格接种率96.2%;乙脑减毒活疫苗合格接率95.7%;甲肝减毒活疫苗合格接种率95.7;加强免疫1岁组麻疹疫苗合格接种率95.2%;百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8.7%;2岁组乙脑疫苗合格接种率95.7%;3岁组流脑A+C疫苗合格接种率95.2%;4岁脊灰疫苗合格接种率95.2%;6岁组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5%;流脑A+C疫苗合格接种率95.2%。
2.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加速消除麻疹进程。AFP、麻疹旬报、月报等监测报表2160次。AFP旬报、月报等监测报表252次。完成2例AFP病例监测,AFP旬报和主动监测报告及时率及报告率均为100%。监测麻疹13例,完成全年任务100%,48小时个案调查、采样率100%,3日内血标本、咽拭子实验室送达率100%,4日内实验室检测结果录入及时率100%。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控制效果显著,无免疫规划相关疾病暴发流行,免疫规划相关疾病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3.免疫规划知识培训和宣传。一是积极开展“4.25”和“7.28”宣传日活动,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办健康宣传栏、设立预防接种咨询台、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及预防接种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培训,举办了2期培训班,提高了基层计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并对全县免疫工作进行4次面对面督导。三是加强自身业务培训学习,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免疫规划专业培训。借鉴兄弟疾控单位在接种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四是加强对《疫苗管理法》宣贯,参加了省市培训,举办了全县乡镇卫生院、直属医疗机构院长和中心全体职工《疫苗法》培训,为《疫苗管理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基础。
4.加强预防用生物用品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根据省卫健委《疫苗全程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印发《剑阁县第二类疫苗遴选采购方案(试行)的通知》(剑卫发[2019]16号),对生物制制品购销进行规范,召开了全县疫苗风险防控工作会,全县接种用二类疫苗由全县接种单位接种人员投票表决,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5.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报告工作,报告规范、及时、准确。按时上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报表和扩大免疫规划实施进展报告。旬、月报表7362次,临时110次,上交广元报表84次。1-12月接种一类疫苗72002人次,二类疫苗56742人次。
6.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和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启用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对各乡镇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4次督促指导,在全县开通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接种点客户端,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开展了疫苗、注射器网络信息化管理报告。各乡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信息化开展率100%,向省级服务器上传接种数据接种点57个,接种数据上传率100%。
7.规范AEFI监测报告。全县57个接种单位,3个新生儿接种单位,每月均按时上报了AEFI,全年共报告AEFI个案68例(异常反应12例,一般反应56例),完成全年任务77.19%,季度分析4次,无严重AEFI发生。
8.完成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补证工作。根据《四川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38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印发了《2019年春季和秋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卫发〔2019〕27号),7月6日县疾控中心就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在春、秋两季入托入学之际对全县70所小学和95个托幼机构开展了接种证查验工作,对需要补种补证的儿童,各乡镇卫生院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了补种和补证工作,应查13072人,实查13072人,查验率100%,有证人数13029人,持证率99.67%,应补证人数43人,实补证43人,补证率100%,应补种2692剂次,实补种2595剂次,补种率96.40%,均达到补证率100.00%、补种率≥95.00%的工作指标要求。
9.有序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按照县卫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剑卫函〔2012〕172号)要求,启动公共卫生示范打造,加强对全县接种室规范化建设规划和督促指导,鹤龄、开封、长岭、姚家、张王、柳沟、下寺7家卫生院进行接种门诊升级改造,全县建成AAA门诊10家,AA门诊29家,A门诊19家,促进全县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该项工作剑阁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专家的褒奖。中心筹集资金20万元新建了现代化、规范的冷库,争取项目资金57万元,为57个乡镇接种点和直属医疗机构配备了储存疫苗医用冰箱,进一步规范了疫苗储存管理,保障了疫苗接种安全。
10.开展免疫规划交叉督导检查。根据广元市卫健委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各县(区)相互学习、经验交流,共同促进免疫规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2月23-26日我县对利州区、旺苍县免疫规划工作进了交叉督导检查,2月20-23日,苍溪县卫计局对我县免疫规划工作进了交叉督导检查。
11.开展免疫规划质量提升行动。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接种单位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了规范接种资料、接种告知、信息化管理、疫苗管理、接种安全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专项行动,全县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得到整体提升,全年无接种安全事件发生。
(二)加强慢性病、地方病防治。
1.慢性病防治
(1)规范开展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肿瘤随访登记等监测工作。三项监测均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年度监测报告。2019我县粗死亡率7.52‰,达到≥6.5‰的要求,根本死因编码错误率<5%;身份证号填写率>98%;重卡率<1%;多死因链填写完整率70%;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发病3620例,发病率550/10万,男性高于女性,45岁后呈现显著上升趋势;肿瘤随访报告发病528例(截止6月20日),年粗发病率1.007‰,病理组织学诊断所占比例66.55%。
(2)儿童伤害监测。县卫健局和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伤害监测工作的通知》,并对全县117所公立和私立学校监测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2018-2019学年,监测学生64331人,上报伤害62例,伤害发生率0.96‰。
(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管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全县估算病人10178人,应登记和管理2828人,实际登记3649人,实际管理3438人,实际规范管理2967人,登记率35.9﹪,管理率33.8﹪,规范管理率86.3﹪,均超过项目指标要求;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全县估算病人772人,应登记和管理193人,实际登记1253人,实际管理1238人,实际规范管理1058人,登记率163.0﹪,管理率160.4﹪,规范管理85.5﹪,均超过项目指标要求。
(4)健康管理员工作。全县共培训健康管理员66人,2019年增20人,合格率100﹪。健康管理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培训2次,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611人,指导群众13590人。参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健康管理581人,建立患者自我管理小组58个。
(5)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充分利用健康步道、主题公园、示范点建设等健康支持性环境,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全县设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近700个,因地制宜的制作了各种宣传资料50种。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活动。开展“三减三健”主题活动1项,开展宣传12次、电视台等媒体报道6次。创建示范单位3个,无烟单位3个,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报表和季度报表及时性100%。通过不断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促进了大众健康行为的形成。
2.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
(1)加强患者管理治疗。全县57个乡镇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100%,在册患者2411例,2019年新增189例,检出率5.00‰,累计在管患者2399例,管理率98.80%,规范管理患者2306例,规范管理率95.64%;居家患者1975例,居家稳定患者1924例,稳定率97.42%,服药患者1631例,服药率达67.65%。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管责任人139例,“686”贫困患者救治救助门诊治疗患者31例。为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防治管理,我县建成了精神病专科医院,全年开展了4次拉网式入户摸排工作,排查出疑似患者358例,通过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组复核排查,确诊患者共189例,现已全部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管理。
(2)加强健康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3.21”、“10.10”等开展了义诊、心理咨询等活动。10月10日广元市四县三区“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在剑阁隆重举行,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开展义诊200余人次,通过互联网短信、公众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展板等形式,对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精神卫生法》、心理健康素养十条、精神卫生政策措施和防治等进行普及宣传,提高公众对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
(3)强化指导与督导。对57个乡镇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工作、信息及随访服务等进行一一指导与督查。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精防专科医生帮助下,每季度落实了重点患者的用药指导、入户随访及居家患者的家庭康复、家庭护理等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督导、指导覆盖率100%。并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纳入了公共卫生项目进行目标考核,提高了我县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及服务水平。
3.地方病防治
(1)克山病监测。一是病例搜索。3个县级医疗机构,45个病区乡医院共搜索出心肌疾病病例78例,其中来自病区村扩张性心肌病15例。确定江口镇闻江社区、清明村、灌林村、长江村、高堂村、百包村、金钟村作为克山病项目监测点。二是开展监测。6-8月对江口镇进现场调查828人,对16例疑似病例做了心脏超声检查,13例(有3例不满14周岁未做X线胸片)做了X线胸片。经省地方病所及县级克山病专家组讨论分析,最终确诊1例慢型克山病,未发现急型、亚急型、潜在型克山病例。
(2)碘缺乏病监测。制定《2019年碘缺乏病监测项目技术方案》,调查学生200人,采集盐样200份,尿样200份,孕妇监测100人,采集盐样100份,尿样100份。样品完整率100%,碘盐覆盖率100%,合格碘盐食用率94.5%。学生碘盐中位数27.4mg/kg,尿碘中位数289.9ug/l。孕妇碘盐中位数27.8mg/kg,尿碘中位数179.9ug/l。8-10岁儿童甲状腺彩超检查200人,甲状腺肿大率2.0%,监测结果显示我县碘盐、尿碘指标符合《碘缺乏病消除标准(GB16006-2008)》,我县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3)燃煤污染型地氟病监测。县卫健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剑阁县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监项目实施方案》(剑卫函〔2018〕105号),对涂山、上寺、下寺3个乡镇、8个病区村。入户调查改炉改灶情况和健康行为情况260户,其中合格改良炉灶253户,合格改良炉灶率97.30%;合格炉灶正确使用253户,正确使用率100%;食用玉米224户,正确干燥224户,正确干燥率100%;食用辣椒226户,正确干燥225户,正确干燥率99.56%;应监测8-12岁儿童292人,实际监测291人,监测率99.66%,其中氟斑牙可疑人数12人,未发现氟斑牙和氟骨症病例,患病率为0。我县继续保持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状态。
4.寄生虫病防治。一是加大疟疾病例发现和报告。2019年1-12月份无境外输入性和本地疟疾病例报告。二是开展疟疾疾病健康教育宣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4.26”全国疟疾日进行疟疾防治宣传,进一步普及疟疾防治知识。三是重点强化发热病人血检及血片复查。13个疟疾血检点对不明原因发热者开展疟原虫筛查工作,共登记不明原因发热者400人,血涂片400张,阳性血片0张。县疾控中心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对全县13个疟疾血检点的血片按照10%的比例进行了复核,全县共复核血片40张。四是加强疟疾防治培训与督导。对血检点预防保健科科长、检验、疫情管理等人员的专项技术培训;组织流调、检验专业人员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各乡镇存在问题给予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了疟疾血检人员的技术水平,为扎实做好疟疾防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狠抓传染病防控工作。
1.疾病控制
(1)加强重点疾病防控。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霍乱手足口病伤寒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强对H7N9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霍乱、肝炎、痢疾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督导培训。县卫健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剑阁县2019年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剑卫发[2019]76号)、县疾控中心制定了《2019年传染病零缺报督导方案》,对县直属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了4次督促指导,零缺报单位督导57家,零缺报单位督导覆盖率为100%。开展了一次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会,共培训135人,开展了由医疗机构参加的2019年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暨疾控信息安全工作培训会,共培训89人。
(3)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行传染病疫情“日报”和“零报”制,对夏秋、冬春季传染病进行了预测预报。按照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于加强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剑阁县2019年霍乱防治方案》和《剑阁县2017年霍乱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剑阁县2019年手足口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5-10霍乱监测工作。手足口病采样送检57份,完成全年任务100%;霍乱监测各类样品570个,均为阴性。根据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疾控发[2017]64号)要求,对我县2个养鸡场和43个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点的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样品75份,按质按量完成了监测任务。
(4)严格疫情报告。2019年1―12月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0种1817例,传染病总发病率367.14/10万,低于全市平均发病水平。浏览、审核、记录1700余次疾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审核订正2959例疾病报告卡,相关分析69期(周分析52期,月分析12期,专题分析2期,预测预报2期,年度分析1期),每月一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
(5)加强狂犬病防治。规范了医疗机构犬伤门诊建设和狂(恶)犬暴露后处置。全年处置狂犬病疫情3起。
(6)传染病症状监测。2019年1-8月(从9月起上级部门取消了此项工作),1-8月全县共报告零报告点数为10555,报告率为83.6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1%;共监测4873人,其中≤5岁儿童4004人。居前五位的是发热伴呼吸道症状4743人,≤5岁儿童3939人;腹泻水样便44人,≤5岁儿童24人;淋巴结肿大41人,≤5岁儿童7人;其他发热性疾病26人,≤5岁儿童20人;其它发热伴出疹13人,≤5岁儿童6人。
(7)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化工作,投资15万余元建立了信息化机房,制定完善了信息安全化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安全化工作培训1次,监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15个系统。
(8)加强舆情监测。按《2016年舆情监测巡查制度与实施方案》,科室人员通过人工、软件搜索监测,监测国家级媒体7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疾控中心、新浪网、腾讯网、网易、凤凰网、健康报网),省级媒体6家(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疾控中心、四川在线、四川日报(电子版)、四川新闻网、华西都市报),市、县级媒体5家(广元新闻网、广元门户网、剑阁公众信息网、百度剑阁吧、剑阁在线),和国家级刊物(疾病监测),共收集到全国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舆情信息19500条,舆论关注度最高的前3类事件分别为传染病事件、食品安全、预防接种,各级监测媒体每日监测记录2次,每月上报一期舆情监测简报,共报告12期。
(9)迎接省市督导检查。根据广元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及疾控信息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疾控对我中心、白龙镇、北庙乡卫生院进行督导检查,并迎接了省疾控中心对我中心、县人民医院、正兴乡卫生院的督导检查。
2.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爆发流行。
一是积极加强与县教育局联系,加大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9月份召开了县直属中小学校负责人和12个教办负责人的传染病防控联席会议,会议强调了加强对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就流感、H7N9禽流感、腮腺炎、水痘、乙脑、手足口病等传染防控知识进行了培训,同时还开展了部分学校家长学生传染病防治专题培训会。二是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传染病防治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导意见,确保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全年无重大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
3.病媒生物防治。为进一步推进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的开展,我中心投资10万余元建立了布局合理、流程规范的病媒生物实验。2019年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开展并完成了2019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白纹伊蚊采样工作及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 一是病媒生物日常监测工作,制定了《剑阁县2019年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剑疾发〔2019〕49号),按照方案完成了蚊、蝇、鼠、蟑螂监测,结果显示,年平均鼠捕获率0.17%,年平均蚊密度为年0.26只/人工小时,年平均蝇密度1.53只/笼。年平均蟑螂密度0.10只/张,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根据市疾控要求,在登革热流行季节,完成白纹伊蚊采样送样工作,送样累计4次,共计白纹伊蚊样本500个。二是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据统计全年开展1次灭鼠、2次灭蚊蝇、1次灭蟑,覆盖面积705960m2,覆盖人口74598人,包括下寺镇、普安镇。使用奋斗呐59kg、10%高效氯氰菊酯20kg、溴敌隆灭鼠毒饵140kg、1.5%乙酰甲胺磷饵剂2000袋,投放毒饵盒2000个。经病媒生物监测评估,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四)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1.艾滋病防治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方针,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病人治疗管理、高危人群干预、知识宣传、扩大检测等工作有效开展,实施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下达年度目标并逗硬考核,召开艾滋病专题会议和重疾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防治机制,加大防治经费投入,县财政及时拨付上级财政项目经费,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和评估,发挥经费最大使用效益。四是健全“三线一网底”管理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治网络体系,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成立艾滋病防治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5人,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制。五是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确保防艾工作综合成效。县民政局出台了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政策,2019年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城乡低保5人,农村低保33人,省财扶贫救助36人。六是提高防治能力,保证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任务的落实。
(2)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积极招募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入到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是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国家艾滋病防治基金下达2019年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暗娼艾滋病干预项目和省性艾协会下达的2019年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校外青少年艾滋病干预项目,共计干预650人;二是成功申请了省性艾协会2020年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45岁以上高危中老年男性艾滋病干预项目,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3)突出重点难点,进一步深化防治效果。一是健全VCT门诊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干预等措施,VCT宣传、检测836人,无阳性;二是羁押场所HIV抗体筛查和健康教育172人,无阳性;三是孕产妇三病阻断项目(艾滋病、梅毒、丙肝)和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HIV抗体筛查4500例,1例阳性,阳性率0.22‰,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四是加强安全套推广及使用,全年累计发放安全套8万余只,覆盖率为96%;五是对暗娼、吸毒、男同、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行了干预、艾滋病抗体检测、同伴教育等工作,全年干预2659人次,HIV抗体检测776人,初筛阳性4例(既往阳性3例)确诊阳性1例;五是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目标:2019年HIV抗体检测111079人次(单采血浆站除外),检测率22.3%;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236例,确证阳性52例,随访管理率93.23%,治疗覆盖率93.7%;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病毒抑制在1000个拷贝以下148例,抗病毒治疗成功率为90.24%;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配偶检测65例,检测率为89.04%;15至49岁育龄妇女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30例,治疗29例,1例感染者因患脑膜炎无法进行抗病毒治疗,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6.67%;儿童感染艾滋病为“零”。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并根据《剑阁县艾滋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剑阁县中小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艾滋病防控知识培训。一是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纳入党校的培训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全县领导干部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90%,新任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接受培训率达100%;二是举办专业防治人员业务培训。卫健局和中心分别于4月和8月对全县医疗机构的艾滋病防治管理人员和艾滋病实验室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共计218人。三是针对我县艾滋病的发病人群主要集中在农村及农村外出务工者,为了进一明确村组干部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职责,县委宣传部和中心于11月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了艾滋病防控知识培训,共计645人。四是各个乡镇政府、重疾委成员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对村民和干部职工进行了艾滋病知识培训。五是加强职业暴露培训,对公安干警、医务人员进行了职业暴露培训,做好预防职业暴露药品储备和防护装备。六是开展返乡大学生和我县招聘大学生的艾滋病知识培训,共计80余人次。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了防治队伍专业技能和防治艾滋病的政策法规及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从而使我县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成效显著提高。
(5)积极推广艾滋病创新模式。继续推广“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抗艾“4.26”和“以检促防,三早控制”模式,得到国家、省市专家的肯定。
(6)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一是建立了乡村医务人员和村组干部为艾滋病宣传骨干,通过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艾滋病基本知识、预防措施和危害等内容宣传;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场镇人群集中处制作了1幅艾滋病防治大型广告牌,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三是在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公益广告每天1次以上;四是在全县中学以上学校开设了艾滋病健康教育课,每学年不低于4学时;五是在我县各级客运车站设置了艾滋病宣传专栏,宣传咨询台,常年免费发放艾滋病宣传折页和安全套。六是充分利用“6.26”、“12.1”等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动员,提高了广大群众艾滋病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控的氛围。
(7)强化督导与考核。一是接受省市督导考核。我县接受了四川省卫健委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题调研2次和四川省艾滋病治疗中心暗访一次,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就艾滋病专项督查一次,广元市卫健委组织艾滋病“三线”管理办公室对我县开展了联合督导。通过各级业务督导和指导,对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交流,为今后的防治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二是加强目标督导考核。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和中心就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进行了4次督查和年终目标考核,县卫健局和中心组织艾滋病“三线”管理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开展了联合督导和指导。
2.结核病防治
(1)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组织召开了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全县结核病防治部门协调会、学校艾滋病结核病通报和会商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安排部署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下发了《剑阁县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19年工作计划》。县财政安排了结核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县卫健局制定了2019年结核病培训工作计划、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3.24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管理。
(2)广泛宣传动员。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进行广泛宣传和社会发动。3月21日,市卫健委、县政府联合在江口镇开展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根据《剑阁县2019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广泛宣传。制定和印发各种宣传资料,通过剑阁电视台、剑阁发布、健康剑阁和手机报等平台开展宣传;按《2019年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计划》要求招募志愿者44人,志愿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结核病宣传活传播了结核病防治知识,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3)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切实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学校活动、知识讲座、专题督导等形式开展学校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全年无学校重大结核病疫情及聚集性疫情发生。
(4)落实救助关怀。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省级财政补助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9〕10号)要求,对100名贫困结核病患者,每人发放800元扶贫基金,共计8万元,支持患者进行辅助检查、交通补助、营养补助,鼓励患者坚持治疗。
(5)加强督导与培训。每月对县级医疗机构和每季度对所有乡镇卫生院、部分村卫生室进行结核病专项督导,完成督导报告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66人,市卫健委对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四川省第三轮结核病示范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6)加强病人发现与管理。2019年报告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46例,报告发病率92.45/10万,其中肺结核病原学阳性患者123例(涂阳114例,培阳3例,分子生物学阳性6例),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40.7%(低于50%),发现耐多药可疑者7例,确诊耐多药病人2例(初治2例)。全县结防门诊以外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210例,登记率、报告率均为100%,超过95%的要求。总体到位率97.5%,超过90%的标准,系统管理率100%,超过95%的标准。
3.麻风病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要求,一是加强病人的发现。2019年累计线索调查75例,线索调查率100%,确诊确诊新发麻风病3例;密切接触者和家属追踪检查40例,均未新病人发现,检查率100%。麻风病联合化疗覆盖率、规则服药率、治愈率100%;现症病人的随访监测率100%,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二是现症病人管理及治疗。2019年共计现症病人6例,年内联合化疗4例,年内完成联合化疗1例,2例临床判愈病例,本年底继续接受联合化疗病例3例,麻风病联合化疗覆盖率,规则服药率均达到100%;本年内新发病人中均无畸残;现症病人的随访监测率达到100%,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检查率达到100%。三是开展麻风病疫点调查。依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1-2020)》要求,开展了对3个村新发麻风病例的疫点调查,调查115人次,无新病人发现。四是开展麻风病治愈存活者随访。依据《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对79例麻风病治愈存活者开展了随访,存活74例,失访3例、死亡2例、不明1例。五是开展了预防性服药、康复护理、DDS易感基因检测。根据《四川省麻风病患者家内接触者预防性服药方案》,对密切接触者5人进行了预防性服药,确保了防治家庭内传染;完成了康复院麻风病治愈存活者残疾证的办理和每季度自我康复护理工作;对3例新确诊麻风病例且既往未服用氨苯砜的患者联合化疗前全部进行了DDS易感基因检测检测,阳性1例,阴性2例。六是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在第66个国际麻风节即将到来之际,广元市人民政府、剑阁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带领卫健、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疾控中心等麻风病防治工作成员单位组成慰问团在剑阁县康复院对麻风病康复者进行了现场慰问活动,并在全县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氛围。七是开展培训与督导。对57家乡镇卫生院和3家县直医疗单位进行了2次麻风病专题督导和技术指导。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556人次,提升了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麻风可疑证状的能力和水平,为如期实现2020年我县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五)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工作。
1.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1)常规水质监测。对川投普安水厂、下寺水厂,城北供水站,双剑供水站,剑门关供水,汉阳供水站开展月监测水样200份(出厂水60份,末梢水140份),监测合格率80.5%,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进行水质卫生状况公示。
(2)农村饮用水监测。按照省市2019年农饮水卫生监测方案要求,中心结合县辖区实际制定了《2019年度剑阁县饮用水监测方案》,科室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对57个乡镇进行了枯水期和丰水期卫生监测采样,共计采集294份,合格率80.6%,其中出厂水93份,合格率89.2%,末梢水201份,合格率76.7%。城市水采集28份,合格率100%,并按省市监测方案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完成监测数据的网报审核工作。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 16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19年广元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卫发[2019]52号)和县卫健局《关于印发2019年剑阁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10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剑疾[2019]134号),并切实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19年剑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样品11类195份,实际完成采样及检测样品195份,完成率100%。二是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按照方案要求,完成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样品140份。其中随机抽取剑门关景区采集的凉菜样品10份,致病菌检测合格率100%;辖区随机抽查10所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效果样品100份,学校合格率仅40%;在县辖区随机抽取酱卤肉、荤素烧烤、膨化食品等样品30份,致病菌监测合格率100%。三是食源性化学因素监测。2019年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6类食品样品55份,检测合格率100%。
(2)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哨点医院开展了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和现场技术督导检查工作。截止12月20日我县共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共470例,其中县人民医院报告信息病例139例、县中医院报告信息病例206例、县妇幼保健院报告信息病例125例。完成率130.6%,超额完成市县目标任务。
(3)食源性疾病事件。2019年全县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8起,均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沙门氏菌2起,不明原因4起,疑似亚硝酸盐中毒1起,自采野蘑菇中毒1起。
3.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按照《2019四川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科室结合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剑阁县2019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方案》。对我县5个乡镇国光乡、西庙乡、秀钟乡、柏垭乡、鹤龄镇,20个行政村,100户家庭和6所学校进行了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单位内部举办了“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技术培训班”,对2019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详细讲解了监测技术、方法和质量控制,有效保障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顺利完成了此项目的前期准备、现场调查、土壤采集、数据整理、录入工作。
4、公共场所监测。一是完成双随机监测任务40家;二是完成文旅节、高考、两会等卫生保障性监测30家次;三是完成创国卫监测及资料整理归档。
5、学校卫生监测。针对10家营养餐监测点学校,完成县基本情况表、学校基本情况表、学校供餐表、学生出勤表、学生体格检查表的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上报,并完成学校学生膳食指导30多家。
6、消毒质量监测。一是完成县直属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监测2次;单采血浆站监测4次;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监测1次;普安镇各村卫生站及个体诊所监测1次。共计82家单位,物表等采样1010份,医疗污水22份。二是开展养老院消毒效果监测6家。三是洗涤机构消毒效果监测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机构消毒效果监测3家。四是完成托幼机构消毒质量检测30家。
7、职业卫生监测。2019年职业病防治职能划归卫健系统后,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按照省市工作方案要求,我中心成立了职业卫生科,配备专职人员4人。一是配备专业设备,开展业务培训。购买6万元职业卫生专业设备,举办全县职业卫生培训会议两次,参加人员200人次。二是开展重点职业病(尘肺)病人随访调查。我县系统内尘肺病人15例,系统外确诊病人4例。共计随访病人15例。其中11例为我县辖区病人。其余4例已协调其他县区随访调查,为做好随访调查,协调公安部门,做到人人见面,协调社保、劳动、民政等部门,查询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三是职业危害因素调查及监测。确定30家重点企业,涵盖非煤矿山企业8家(其中陶土矿2家),汽车制造1家,家具制造7家,木制品加工企业3家,水泥厂1家,电池制造企业2家,粮食企业1家,塑料制品1家,化工企业2家,制鞋企业1家,风叶制造1家,药品制业2家。对三十家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三十家企业的本底资料(企业接触危害因素人数、健康体检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情况、工伤保险购买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网上申报情况)。按照省疾控的方案要求,开展对30家重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一共收集监测数据960个,监测职业危害因素基本涵盖了省市方案要求,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了数据网报。四是开展放射危害因素监测,积极配合省疾控中心2019年室内空气中氡浓度检测工作,完成2019年室内空气中氡浓度监测布点工作,完成了下寺镇沙溪坝和修城坝、店子乡、垂泉乡、国光乡五个地区氡的监测仪器放置及回收工作,并现场对监测点室内外对放射危害元素进行监测。
五是放射卫生监测。2019年我县开展医疗放射诊断机构21家,其中县直属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15家,民营医院3家。全县放射从业工作人员84人,医疗放射设备41台,辐射巡测仪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3台,防护用品277件,2019年X射线诊断146547人次,CT诊断24037人次,其他诊断1300人次。按要求、按质量、按时间节点放射设备完成医用辐射防护项目,监测率100%,,监测数据及时上报市县两级疾控部门。积极督促全县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工作,全年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84人,监测率100%。
(六)质管检验工作。一是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3月6日中心实验室和办公场所迁新址,于今年上半年完成迁址后的仪器设备调试、检定、申报、专家组现场评审等工作,5月9日取得新址的资质认定证书。二是进一步加强监测检验和质量管理,根据新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发布了第五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六版《记录格式》,并对新体系文件进行全员宣贯和专项培训;三是开展各类质量控制活动,积极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开展质量控制活动18次,高质量地完成2019年度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广元市疾控中心结核分子生物学快诊及药物敏感试验质控考核合格。2019年广元市麻风病细菌查菌质控考核优秀,完成了2019年度四川省艾滋病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四是开展培训,加强能力建设。举办县级医疗单位及中心卫生院检验人员疟疾镜检培训;组织完成对全县40家艾滋病检测点检测人员培训学习,并对全县21家新增艾滋病检测点的检测人员进行2次2批的业务技能培训。五是全年完成饮用水、食品、公共卫生、疾病控制等各类检验样品3324个,检验参数16580余个,完善检验原始记录3647份,出具检验报告865份,并及时做好报告发放和归档整理工作;完成对全县57家艾滋病快诊点业务督导检查,督促整改项4项。六是完成省卫健委200万实验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采购仪器设备53台件,均已安装调试到位,中心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生化分析仪、PCR仪、气质联用仪、流动注射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各类专业仪器设备256台件,具备对10大类共286个参数进行检测的能力。七是加强对科室日常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完成样品和报告交接管理,全年发放报告865份,报告及时率60.5%。八是加强客户服务,多方位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2019年全年无投诉,客户满意率100%。
(七)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和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重点疾病卫生日如“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日预防接种日”、“4.26日疟疾宣传”“5.15日防治碘缺乏病日”,“12.1艾滋病防治日”、66个麻风节等开展了一系列健康宣教活动。制作宣传展3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健康咨询3000余人次,防治知识讲座5场。
(八)卫生应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手册,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机劢队。二是开展应急演练和配备应急装备。配备6万元应急装备,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疾控人员进行了传染病业务防治知识培训,开展了卫生应急演练2次,配备了卫生应急装备,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从人力、技术、设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三是卫生应急管理。卫生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对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应急值班电话报告、群众来访、网络等各类信息开展实时科学分析,撰写风险评估报告12期,及时研判疫情趋势,提出了有效预防控制措施。四是加强对各类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无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自动预警信息处理245起,涉及病种11种,涉及55个乡镇。流行性腮腺炎8起;疟疾1起;手足口病9起;其它感染性腹泻40起;麻疹13起;流感29起;急性出血性结膜炎4起;肺结核137起;甲肝1起,戊肝1起。搜索核实调查相关病例592例,排除预警异常信息215起,疑似阳性预警30起,疑似阳性预警率为12.24%,阳性预警率为0。并对发生在剑阁中学、剑州中学水痘疫情,剑门关高级中学和江口镇嘉陵学校流感疫情进行了调查处理,疫情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控制。
(九)完成了其它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完成2019年度高考和两会期间食宿点消杀驻点工作、2019年县文旅节保障暨监测任务、2019年创国卫复检城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等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疾控中心总编制56名,其中:事业编制56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2人,事业人员43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35人。固定资产总额409.44万元。
县疾控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59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16万元,占42.53%;事业收入1166.93万元,占44.91%;其他收入326.23万元,占12.56%。与2018年相比,收入较上年增加736.16万元,增长39.5%。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等级达标实验室能力提升省级预算资金200万元(设备款)、疫苗成本支出的增加和其他收入转让费的增加。
2019年总支出260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59万元,占67.96%;项目支出833.78万元,占32.04%,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345.29万元,增长15.29%。主要变动原因是:疫苗成本支出的增加和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59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16万元,占42.53%;事业收入1166.92万元,占44.91%;其他收入326.23万元,占12.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60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59万元,占67.96%;项目支出833.78万元,占32.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05.1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3.1万元,增长36.09%。财政拨款支出1009.3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97.3万元,增长24.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等级达标实验室能力提升购买设备支出增加以及安装冷库建设及设备购置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3万元,增长24.2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59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919.34万元,占91.08%;住房保障支出31.95万元,占3.17%;农林水(类)支出0.5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9.36,完成预算91.3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项):支出决算为45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323.9万元,完成预算73.5%,未完成预算支出原因是:项目未按进度实施完工,资金无法支付结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95%,未完成预算支出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按要求留作5%质保金,于次年支付。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35万元,占9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3万元,占6.6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9.32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各乡镇工作督导、检查、监测等次数增多,车辆陈旧所需维修费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3辆、其他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35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检查、督导、监测等(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完成预算9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1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2019年等级达标接待增多。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县领导参观学习0.4万元;二级甲等疾控中心达标验收接待省市县领导0.53万元;艾滋病、慢性病、结核病工作督导接待省市县领导0.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544.15万元,本年支出:405.1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疾控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48万元。主要用于等级达标实验室能力提升检测设备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8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疾控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县工作督导、检查、监测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慢性病、水和环境、职业病、免疫规划、传染病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艾滋病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进一步强化了疾病控制,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免疫规划顺利实施,有效建立儿童免疫屏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慢性病管理和干预、公共卫生监测、卫生应急事件处置,100%的完成了2019年全年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县公共卫生安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慢性病”“水和环境”“职业病”“免疫规划”“传染病”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艾滋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9.03万元,执行数为7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结核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34万元,执行数为5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麻风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64万元,执行数为9.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慢性病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15万元,执行数为2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水和环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14万元,执行数为36.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职业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72万元,执行数为7.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免疫规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3万元,执行数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传染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艾滋病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艾滋病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艾滋病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单位等级达标实验室能力提升购买专用设备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精准扶贫的项目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2020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剑财政〔2019〕109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由重传科、慢病科、传防科信息科、财务科、办公室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且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根据年初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县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等情况绩效自评。经过对标对点的严格自查,所有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各项指标已落实完成,项目绩效优良。
(二)机构职能
我单位在县委县府、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防控疾病、保障健康”为宗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聚焦精准扶贫,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疾病控制、免疫规划实施、重点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控、公共卫生监测、卫生应急事件处置等,确保全县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人员5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4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3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总额为1105.16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580.76万元,财政项目拨款收入524.40万元(项目拨款收入中含中财、省财拨款收入466.9万元)包括:艾滋病项目资金79.03万元,地方病防治费42.5万元,结核病防治督导项目资金58.34万元,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资金5.83万元,麻风病防治费9.64万元,慢性病防治费22.15万元,重性精神疾病防治费33.15万元,水和环境卫生36.14万元,疟疾防治费2.4万元,传染病防治费10万元,慢阻肺、类风湿17万元,职业病防治费7.72万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资金200万元,脱贫攻坚经费0.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76万元;项目支出428.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艾滋病防治管理、结核病防治管理、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地方病防治管理、类风湿慢阻肺患者慢性病管理、传染病和信息化管理等上级指令性任务而发生的支出费用。总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35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其他社会保障费经费(93.9万元)、住房及保障费(31.95万元)、办公费(7.73万元)、水、电、邮电(10.93万元)、印刷费(21.61万元)、会议费(1.28万元)、培训费(19.42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劳务费(17.72万元)、工会经费(3.39万元)、福利费(2.2万元)、差旅费(71.06万元)、维护费(4.24万元))委托业务费(39.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5万元)、其他交通费(0.65万元)专用材料费(26.3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9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8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中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及时更新相关基础数据,补充完善项目库预算编制工作,严格细化相关待批复预算项目支出,重视项目支出绩效分配和管理,预算编制做到了及时、完整、准确、合理、高效。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管理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真实、可行、科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县疾控中心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完整,完成了年初预定绩效目标,确保了全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实现“健康剑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1、工作任务与预算不平衡,财政预算资金有缺口,疾病预防覆盖面广,工作量大,财政预算经费只能基本满足现有的工作开展。
2、各种疾病防治管理环境还有待改善。疾病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和严重公共卫生问题,社会公众仍然存在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认识不足,对病人歧视仍然存在。
3、疾病防治机制和设施有待健全,综合防治队伍的能力水平有待进步提高,部门参与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4、健康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广,广大群众对疾病的防治知识还了解不够,大众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与防治工作需要有一定差距,防治意识还不强
(三)改进建议。
绩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为确保监督职责的有效发挥,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望财政部门在今后编制预算时,结合我县疾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关乎民生的必配项目经费预算。
附件2
艾滋病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召开滋病专题会议、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突出重点难点,健全VCT门诊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干预等措施,VCT宣传、检测836人,羁押场所HIV抗体筛查和健康教育172人,无阳性,孕产妇三病阻断项目(艾滋病、梅毒、丙肝)和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HIV抗体筛查8000例,1例阳性,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加强安全套推广及使用,全年累计发放安全套12万余只,覆盖率为96%;对暗娼、吸毒、男同、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行了干预、艾滋病抗体检测、同伴教育等工作,全年干预2659人次,4例阳性;三是扩大检测全县医疗机构艾滋病抗体检测193617人次,确证阳性53例;四按现住址管理艾滋病患者257例,抗病毒治疗236例,治疗覆盖率93.7%,治疗成功率90.24%,配偶检测65例,检测率89.04%,随访管理率95.24%,均超过国家标准;四是举办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和水平。根据《剑阁县艾滋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防治知识培训,举办学生、科级领导干部、妇女干部、医务人员、农民工等各类培训8期,863人次,提高了防治队伍专业技能和防治艾滋病的政策法规及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从而使我县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成效显著提高;五继续在全县积极推广“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抗艾“4.26”模式”和“以检促防,三早控制”艾滋病宣传模式;五是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充分利用“6.26”、“12.1”等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动员,提高了广大群众艾滋病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控的氛围;六是强化督导与考核,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和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
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8]48号)文件要求,实行“逢必检”“逢阳必阻”,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婚检项目,2019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5%以下,感染者发现率分别达到85%,抗病毒治疗成功率分别达到88%,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分别达到88%,各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8%。对发现的艾滋病阳性卖淫嫖娼人员违法行为100%立案查处。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100%。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艾滋病检测纳入婚检项目,2019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5%以下,感染者发现率分别达到85%,抗病毒治疗成功率分别达到88%,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分别达到88%,各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8%。对发现的艾滋病阳性卖淫嫖娼人员违法行为100%立案查处。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100%。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健全VCT门诊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干预等措施,VCT宣传宣传、检测836人,羁押场所HIV抗体筛查和健康教育172人,无阳性,孕产妇三病阻断项目(艾滋病、梅毒、丙肝)和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HIV抗体筛查8000例,1例阳性,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加强安全套推广及使用,全年累计发放安全套12万余只,覆盖率为96%;对暗娼、吸毒、男同、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行了干预、艾滋病抗体检测、同伴教育等工作,全年干预2659人次,4例阳性;三是扩大检测全县医疗机构艾滋病抗体检测193617人次,确证阳性53例;四按现住址管理艾滋病患者257例,抗病毒治疗236例,治疗覆盖率93.7%,治疗成功率90.24%,配偶检测65例,检测率89.04%,随访管理率95.24%,均超过国家标准;四是举办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和水平。根据《剑阁县艾滋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防治知识培训,举办学生、科级领导干部、妇女干部、医务人员、农民工等各类培训8期,863人次,提高了防治队伍专业技能和防治艾滋病的政策法规及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从而使我县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成效显著提高;五继续在全县积极推广“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抗艾“4.26”模式”和“以检促防,三早控制”艾滋病宣传模式;五是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充分利用“6.26”、“12.1”等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动员,提高了广大群众艾滋病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控的氛围;六是强化督导与考核,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和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文件要求,本单位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绩效自评评价方案和人员组成,采用项目具体实施科室,依据年初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绩效自评表,针对所开展各项工作业务指标是否完成进行逐项核实。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19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按艾滋病项目进度进行分类实施,所有项目支出先由项目实施科室提交经费使用申请,然后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如遇个别工作开展项目资金不足时,可调整在其他项目中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艾滋病项目资金共计:79.03万元,其中:中央52.35万元、省财6.68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
2.资金到位。
艾滋病79.03万元,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符合年初实施方案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艾滋病项目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情况(见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移支付艾滋病绩效目标自评表)。
剑阁县疾控中心转移支付艾滋病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艾滋病防治) |
|||||||||
中央主管部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5205 |
实施单位 |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79.03 |
79.03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52.35 |
52.35 |
100% |
|||||||
地方资金 |
20 |
20 |
100% |
|||||||
其他资金 |
6.68 |
6.68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8]48号)文件要求,实行“逢必检”“逢阳必阻”,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婚检项目,2019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5%以下,感染者发现率分别达到85%,抗病毒治疗成功率分别达到88%,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分别达到88%,各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8%。对发现的艾滋病阳性卖淫嫖娼人员违法行为100%立案查处。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100%。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 |
所有任务全面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 |
||||
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健康教育 |
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宣传教育(4期) |
完成艾滋病宣传教育4期 |
|
|||||
指标2:综合治理 |
在全县开展暗娼干预工作,对发现的艾滋病阳性卖娼人员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未发现违法行为人员 |
|
|||||||
指标3:监测检测 |
扩大HIY抗体检测10万余人 |
扩大HIY抗体检测11.1万人 |
|
|||||||
指标4:治疗服务 |
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累计达210余人。 |
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累计达257余人。 |
|
|||||||
指标5:高位人群干预 |
暗娼干预173人,吸毒人员干预50人,男童干预50人 |
暗娼干预297人次,吸毒干预391人次,男童干预86人 |
|
|||||||
指标6:工作保障 |
召开全县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会议各2次(300人); |
召开全县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会议各2次(645人);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健康教育 |
各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8% |
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8% |
|
||||||
指标2:综合治理 |
全县暗娼干预率和对发现的艾滋病阳性卖淫嫖娼人员违法行为100%立案查处 |
未发现违法行为人员 |
|
|||||||
指标3:治疗服务 |
抗病毒治疗成功率达到88%,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88%。 |
抗病毒治疗成功率达到90.24%,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6.67%。 |
|
|||||||
指标4:监测检测 |
感染者晚发现率为55.09%。 |
感染者晚发现率为21.39%。 |
|
|||||||
指标5:高位人群干预 |
暗娼干预173人,吸毒人员干预50人,男童干预50人 |
暗娼干预率100%,吸毒干预率100%,男童干预率100% |
|
|||||||
指标6:工作保障 |
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各部门参会率为100%;艾滋病各种培训和学习合格率100%; |
8月完成召开全县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会议;11月完成全县村和社区书记培训;4月和8月4完成医疗机构艾滋病管理人和检验室人员培训;4次督导及考核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健康教育 |
2019年10月底完成 |
2019年12月底完成 |
|
||||||
指标2:综合治理 |
2019年1-12月开展 |
2019年1-12月开展 |
|
|||||||
指标3:治疗服务 |
2019年1-12月开展 |
2019年1-12月开展 |
|
|||||||
指标4:监测检测 |
2019年1-12月开展 |
2019年1-12月开展 |
|
|||||||
指标5:高位人群干预 |
2019年1-12月开展 |
2019年1-12月开展 |
|
|||||||
指标6:工作保障 |
2019年1-12月开展 |
2019年1-12月开展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健康教育 |
15 |
15 |
|
||||||
指标2:综合治理 |
5 |
5 |
|
|||||||
指标3:治疗服务 |
20 |
20 |
|
|||||||
指标4:监测检测 |
15 |
15 |
|
|||||||
指标5:高位人群干预 |
9.5 |
9.5 |
|
|||||||
指标6:工作保障 |
15 |
15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降低医疗费 |
通过艾滋病综合防治,控制艾滋病的发病率,从而减少因病而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节约社会医疗成本。 |
完成 |
|
|||||
指标2:家庭负担 |
减少艾滋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经济负担 |
完成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消除歧视 |
正确对待艾滋病患者和家庭成员,消除歧视。 |
完成 |
|
||||||
指标2:能力提升 |
通过艾滋病综合防治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更好地为全人类服务 |
完成 |
|
|||||||
指标3:体系健全 |
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治网络。 |
完成 |
|
|||||||
指标4:社会稳定 |
遏制艾滋病患者恶意传播,确保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
完成 |
|
|||||||
指标5:保护健康人群 |
完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健康素养 |
完成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优生优育 |
为感染孕产妇 及所生儿童提供及时、全程、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在儿童人群中率先实现“零艾滋”目标 |
儿童人群中率先实现“零艾滋”目标 |
|
||||||
指标2:提升防病意识 |
完成全民健康教育,提升群众艾滋病防病意识。 |
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8%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病人发现 |
由于艾滋病没有特殊的临床表现,发现难度大 |
完成 |
|
||||||
指标2:病人管理 |
由于艾滋病目前没有根治药物,但为了减低传播,须要终生服药。 |
完成 |
|
|||||||
指标3:队伍建设 |
艾滋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培养。 |
完成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寿命率 |
艾滋病患者寿命 |
艾滋病患者寿命显著延长 |
|
|||||
指标2:投诉率 |
艾滋病事件投诉率 |
无投诉事件 |
|
|||||||
指标3:治疗服务 |
抗病毒治疗成功率和抗病毒治疗覆盖率 |
抗病毒治疗成功率达到90.24%,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6.67%。 |
|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我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资金严格按照年初实施方案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账与工作相符,资金使用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个别项目资金不足,在其他项目中调配支出。
(三)相关建议。
来年针对艾滋病项目绩效评价制定更详细的实施方案,在重大资金使用时提前申报计划,做到精准施策。
第五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