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7.依职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初评、上报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上级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
19.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0.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市场主体发展有序。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商事制度及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活市场活力。截至目前,新登记各类市场经营主体3902户(其中企业776户,个体工商户340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9户),核发“多证合一、一证一码”营业执照3902张,同比增长42%,全县累计拥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3538户。
2、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制发全县商标品牌培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工作,着力培育申报“剑阁石斛”“剑阁贡米”等5个地标产品和“剑阁传说”区域公共品牌,重点培育“剑门关豆腐”申报驰名商标。全县新增注册商标337件,同比增长83%,现有有效商标119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
3、不断强化标准引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实地指导1000余家涉旅餐饮业提升环境卫生、完善功能布局,整改涉旅场所的标识标牌405处。指导3家企业完成《核桃种植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制(修)订,修订《剑门关豆腐店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1个。指导企业新办条码3家,续展11家。
4、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扎实开展质量文化宣传、全民质量教育、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活动,大力推动质量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累计发放质量安全宣传资料50000余份,采集质量安全信息56条。
5、稳步推进有机创建。将有机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单项目标考核,紧扣“一个目标”,把握“四个环节”,不断强化举措,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新发展有机认证企业12家、产品数量19个、基地认证面积3829亩,现有有机认证企业17家、产品数量21个、基地认证面积8521亩。目前,已建成有机种植示范基地5个,有机养殖示范基地2个。
6、加强食药安全监管。食品方面: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等专项行动13次,累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1761户次,发出日常监督检查表3800余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68份。药械方面:共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33家次,责令整改35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余件,处罚没款23万余元。完成药品抽验任务97批次,其中监督性抽检65批次、评价性抽检32批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9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8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4例。
7、多举措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拓展融资服务,共办理股权出质设立6份,被担保债权数额11320万元;动产抵押备案登记6件,被担保债权数额904万元。扎实开展“万人进万企、上门解难题”活动,走访各类企业72家,解决实际困难106个。积极开展“小个专”领域非公党团建工作,已组建党支部83个,覆盖党员953个,今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8人,新发展预备党员7人,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004.7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6万元,增长0.22%。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00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4.7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0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71万元,占93.71%;项目支出126万元,占6.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4.7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6万元,增长0.22%。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6万元,增长0.22%。主要变动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3.61万元,占79.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64万元,占11.31%;卫生健康支出96.29万元,占4.8%;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75.18万元,占3.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0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8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专项: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3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4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万元,占8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18.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3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用车保障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46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2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63万元,比2018年减少30.67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办案经费,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方面开展自评,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9分,但在预算执行进度方面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达到了预先绩效目标的要求。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经费””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药品、食品、化妆品等市场秩序,组织开展药品放心执法行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基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等专项检查15次,共检查药械化产经营使用单位1033家次,责令整改35家。
(2)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3)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我县新增加有机企业11家,共获得有机证书14张(其中有机转换证书13张),有机基地认证总面积为3965.95亩。全县有机认证产品年产量2019年新增2144.45吨,有机产品产值32761.19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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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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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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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000 |
执行数: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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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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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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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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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 |
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75件,收缴罚没款172万余元。其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火锅类餐饮、非洲猪瘟防控、联合整治等专项行动13次,累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1761户次,发出日常监督检查表3800余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68份;组织开展药品放心执法行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基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等专项检查15次,共检查药械化产经营使用单位1033家次,责令整改35家;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化工医疗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检查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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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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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综合专项整治 |
完成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 |
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75件,收缴罚没款172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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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全县58个乡镇全面覆盖 |
全县58个乡镇全面覆盖率≥90% |
全县58个乡镇全面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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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
全年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
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化工医疗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检查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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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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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检查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等,提高辨假识假能力,加大市场各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度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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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全县人民满意度 |
全县人民满意度≥90% |
全县人民满意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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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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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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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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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000 |
执行数: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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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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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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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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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四川省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计量检定工作 |
2019年新增加有机企业11家,共获得有机证书14张(其中有机转换证书13张),有机基地认证总面积为3965.95亩。全县有机认证产品年产量2019年新增2144.45吨,有机产品产值32761.19万元。目前,全县累计有获得有机企业19家,获得有机证书25张(其中有机转换证书20张),认证产品数量29个,有机基地认证总面积为7694.65亩,总产量4635.63吨,总产值32761万元。全县示范推广有机重点优势农产品面积将达到17万亩,其中有机猕猴桃4万亩,有机蔬菜3万亩,有机核桃10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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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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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 量指 标
|
创3家有机产品认证企业 |
3家 |
1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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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势产业示范推广基地 |
5万亩(核桃、蔬菜、大米、猕猴桃等) |
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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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有机产品认证面积 |
1500亩(城北、下寺) |
396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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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取得有机转换证书 |
3张 |
1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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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2个有机示范样板基地 |
2个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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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有机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培训 |
100人次 |
1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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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以前 |
2019年12月31日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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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有机生活产业,包括生态旅游、健康养生、有机养老产业等效益 |
有机生活产业,包括生态旅游、健康养生、有机养老产业等效益≥70% |
有机生活产业,包括生态旅游、健康养生、有机养老产业等效益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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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全县人民满意度 |
全县人民满意度≥90% |
全县人民满意度9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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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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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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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0000 |
执行数: |
7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70000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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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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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
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设立3902户(其中企业776户,个体工商户340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9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123户,“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21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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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 |
3000户(次)及以上 |
3902户 |
|
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
100户(次)及以上 |
123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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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
200户(次)及以上 |
21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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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依照法定格式规范 |
规范率达100% |
规范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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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以前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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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检查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等,提高辨假识假能力,加大市场各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度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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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行政许可申请人、部门行政许可检查满意度 |
预期全年许可申请人满意度≧95% |
预期全年许可申请人满意度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办案经费,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办案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管理专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2019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2019年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2019年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185名,其中行政编制137名,事业编制38名,工勤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176人,其中行政人员127人,事业人员36人,工勤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9年收入21871502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71502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2019年支出预算2187150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4137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7533元,卫生健康支出967075元,农林水支出3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755522元。基本支出21571502元,项目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展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维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确立市场监管质量标准,有利于明晰市场行政管理工作职责,理清市场行政管理工作思路,增强市场行政管理工作成效,促进市场经济科学发展;特种设备监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等。
2、非税收入征收管理。2019年市场监管收取非税收入共150.67万元。主要是罚没收入,由局派出机构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征收,征收票据全部使用《四川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额缴入县级金库,纳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无截留、挪用等情况。
3、厉行节约。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来人接待、租用车、学习培训等方面实行严格控制,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我局一年来的接待费、车辆管理费等“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2019年我局公务接待费2.71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20.9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按规定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部门支出按照预算支出动态,严格预算科目款项分类执行,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按预算实施明确,无违规科目款项的预算支出,一年来预算执行动态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按照预决算和各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年度内未进行其他项目预算的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项目质量运行良好,一年来“三公”经费控制较好,比上年明显减少。项目资金按制度规范执行,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和减少了其他不必要的业务开支,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配套资金拨付较慢,个别项目资金年度未才能追加拨出;二是目资金项使用进度较慢,三是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三)改进建议
继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合理编制预算,认真测算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确保项目资金按进度合理使用。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2
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安全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2.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总投资10万元。
3.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完成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更好的使用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经费,我局严格按照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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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0 |
1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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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00000 |
1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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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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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9年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经费计划批复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总共支出资金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成药品、食品、化妆品、工商、质检等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75件,收缴罚没款172万余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校园及周边、火锅类餐饮、非洲猪瘟防控、联合整治等专项行动13次,累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1761户次,发出日常监督检查表3800余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68份;组织开展药品放心执法行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基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等专项检查15次,共检查药械化产经营使用单位1033家次,责令整改35家;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化工医疗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检查6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等,提高辨假识假能力,加大市场各项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保障全县人民能吃得放心、用得放心,提高全县人民满意度。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1、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专业技术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新划转的价格、知识产权等领域基础薄弱,人才匮乏;
2、项目资金不能完全保障执法办案任务。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对执法办案相关经费保障。
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19年,我县围绕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域实际,扎实推进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各项工作,围绕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目标,组建工作机构,编制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工作措施,采取“五个坚持”不断从产业培育、园区示范、宣传推广等方面做文章,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2.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总投资10万元。
3.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四川省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计量检定工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更好的使用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经费,我局严格按照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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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0 |
1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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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00000 |
1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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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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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9年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项目经费计划批复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总共支出资金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成完成四川省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计量检定工作,2019年新增加有机企业11家,共获得有机证书14张(其中有机转换证书13张),有机基地认证总面积为3965.95亩。全县有机认证产品年产量2019年新增2144.45吨,有机产品产值32761.19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全县累计有获得有机企业19家,获得有机证书25张(其中有机转换证书20张),认证产品数量29个,有机基地认证总面积为7694.65亩,总产量4635.63吨,总产值32761万元。2019年新增加11家,比2018年增加了83%;2019年共获得有机证书14张(其中有机转换证书13张)比2018年增加了83%;,2019年有机基地认证总面积为3965.95亩比2018年增加5.5%。全县有机认证产品年产量由2017年创建初期的361.75吨,2018年的474.37吨,2019年新增2144.45吨,比2018年增长352%;有机产品产值由2016年创建初期的2038万元增长到32761.19万元,增长率为1507.5%。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减少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施用量,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全县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6.9%,较去年同期提高3.6%;大气主要污染物PM10、PM2.5平均浓度为43.1、28.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4.5%和18.1%。主要河流西河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域标准,有害生物监测率达97%,产地检疫率达100%。
2、有机农业产业发展成为我县助力脱贫攻坚、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之一。2019年,全县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和有机产品加工厂年创造就业岗位约450个,200余户贫困户、300余名贫困人口通过参加有机种植或到有机基地务工等方式实现脱贫。全县共建立“益农社”农村电商平台441个,有机产品均入驻“四川商标品牌网”,让“剑阁造”的有机农产品走出去。通过“剑门茶叶”“剑门土鸡”“剑门石斛”“剑门豆腐”等旅游品牌打造,不断增强有机产品品牌建设,大力推行有机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促使更多的“剑阁造”有机农产品成功走出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1、有机产业支撑体系不完善。有机产业相关良种繁育体系、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等还不够健全;财政配套能力还比较弱;从事有机生产的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人才不足。
2、市场推广力度不够。我县有优良的生态环境、良好的有机产业基础,但目前生态有机产品市场营销手段比较单一,市场推广力度不够,大部分有机产品以原料形式输出,产品附加值低。
3、品牌效益不明显。销售模式单一,营销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健全,缺乏领军性的营销龙头企业,品牌价值未充分体现。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对执法办案相关经费保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2、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总投资7万元。
3、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县局财务股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更好的使用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项目经费,我局严格按照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县局财务股负责经费资金支付进度监督及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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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年度资金总额: |
70000 |
70000 |
10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70000 |
7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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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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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9年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项目经费计划批复资金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万元,总共支出资金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成完成满足企业、农专及个体登记设立、变更、补(换)证、注销;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换)、注销;满足“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变更、延(换)、注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完成我县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设立3902户(其中企业776户,个体工商户340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9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123户,“三小“备案登记的设立211户。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激发市场主体新增长≥90%,提升了政府行政效能,各类许可登记档案永久保存,提高了行政许可申请人、部门行政许可检查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方面:财政资金不能完全保障各类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费。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对各类证、照及许可文书、表格印制工本经费保障力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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