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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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2、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县一统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乡镇的统一战线工作。

3、协助市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

4、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工作。

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

7、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

9、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10、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对台工作,指导我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剑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剑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县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剑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县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12、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3、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县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县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坚持“三个带头”“四个纳入”。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5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次会议,研究布署统一战线工作。二是加强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积极融入“同心?四川”大宣传文化,开创同心剑阁公众号,发布信息40余篇。三是开展了统战工作大督查,做到基层统战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乡村统战工作全方位、无死角、有力度的局面,大统战格局基本形成。四是统一战线多项工作得到上级表彰,县委统战部获得了中华职业教育社“温暖工程”教育移民项目最佳组织奖,县工商联被全国工商联表彰为“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民建会员企业剑门石斛被民建中央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县民建剑阁基层委员会被民建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组织。

2、统一战线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深化。全县各民主党派以不同形式积极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县民革开展了征文活动;县民建召开了座谈会;县农工、九三到爱国主义基地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3、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宗教工作大督查,对全县57个乡镇的宗教开放场所进行了工作督查,认真排查梳理并整改全县宗教领域的各类问题;完成宗教督察“回头看”6类10个问题整改,顺利完成武连露天佛像拆除工作。开展了“法律进寺庙”、消防安全和扫黑除恶知识培训,确保了全县宗教工作稳定。

4、民营经济软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围绕“深化纪律作风年”活动和“放管服”改革,紧扣企业融资、物流、招工等难题,建立“一账一单”机制,助推企业发展难题,深入民营企业调研7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和困难5件。

5、对台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4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今年共有5批65人次港澳台海外客人到我县参观访问。广元市台联、利州区台联共计48人次赴我县考察我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开展了关爱台胞台属相关活动。

6、九广合作工作取得新突破。4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率调研组到剑门关中学、汉阳镇等地视察调研,充分肯定了九三会员创办的“二龙万亩核桃产业园”;九三汉中支持的“黄花占”优质水稻种植推进有力,种植“黄花占”优质水稻达到600亩;和上海九三市委的联系进一步加强。

7、新阶会工作取得新成绩。2019年新联会为我县江口镇高堂村、松木村,秀钟乡柏堰村等贫困村捐款捐物累计8万余元。新联会会员免费对农民工进行电商、法律知识、农业技术培训5次,参加培训达2000余人;会员在产业扶贫上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带动贫困户种植紫薯、艾草、藤椒和优质稻等农产品7000多亩,带动贫困户236户,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带动农户群众产业发展。参与2019年四川省第二届网络春晚活动,选送了极具地方特色的“剑门豆腐”舞蹈,充分展示我县文化旅游优势资源。

8、中华职教社工作有了新拓展。一是我们抓住“东西协作”契机,开展丽水市职业院校与我县的对口帮扶和交流合作,目前已派遣27名学生赴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进行为期一年的素质技能提升综合岗前培训。二是杭州市与广元市中华职业育社第二轮职业教育帮扶签约仪式在我县举行,杭州方面将在我县开展教师培训和“星火计划”。

9、侨务工作迈出新步伐。一是做好成立剑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侨爱之家”,积极创造联谊工作的良好环境,推动侨务工作健康发展。二是我县与省市侨联联合举办了广元市首届“侨爱心”归侨侨眷技能培训,进一步推动了“创建蜀道联结同心桥,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统战工作创新活动开展。三是搭建引资平台,实现资源共用共享,持续开展引智引资工作。

10、知联会工作取得新成效。2019年先后推荐党外知识分子市以上培训班4批10人次。一年累计提交意见建议30余件;在江口镇开展卫生健康扶贫,四次义诊,300人次,赠送慰问物资2000余元。5月参加剑阁“天险蜀道雄关剑门”诗歌大赛颁奖仪式暨诗歌研讨会,参加和接待广元市知联会在剑门关和昭化召开的“银会牵手共筑蜀道振兴”活动。

11、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了新风向。一是县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党外后备干部预培机制的通知》(剑委统〔2019〕52号),建立健全党外干部队伍工作制度。抓住县级部门机构改革的契机,在医保局和经开区配备了2名党外正职,卫健局、住建局、经合局、文旅体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和经信局7个政府组成部门配备了党外副职,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梯次党外干部队伍逐渐形成。二是加强我县商会组织建设。今年6月,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世忠同志带队在新疆成立了新疆乌鲁木齐剑阁商会,自此我县共成立了6个异地商会。三是充实了部分宗教协会领导班子。根据宗教界代表人士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这一问题,今年6月我们着力在本土和引进结合上下功夫,增补了2名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四是拟增加了3个行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发展人才,我们拟在卫生、教育和财务系统成立行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县统一战线领导小组研究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成立县侨联机关。目前县委编办已按照相关要求发出《关于增挂县侨联机关牌子的通知》剑编办〔2019〕52号文件,明确成立县侨联机关并增加2名事业编制,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六是继续深化联谊交友机制。我们下发了《关于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通知》和关于《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列名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联谊交友的对象、方法和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县委统战部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事业工勤1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594754.30元。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县委统战部一级预算单位,不涉及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96.8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76万元,增长34.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经费及财政水平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9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9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1万元,占82.35%;项目支出34.75万元,占17.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6.8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76万元,增长34.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经费及财政水平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76万元,增长34.7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经费及财政水平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8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84万元,占87.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万元,占7.45%;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占2.60%;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50%;住房保障支出4.25万元,占2.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考察、业务交流学习。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委统战部运行经费支出2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行政审批局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五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五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五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职能,通过培训、检查、宣传、总结等形式为流动少数民族在剑生活、经商提供保障,为来剑学习的“9+3”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全县47个宗教活动场所、3个宗教团体协会、近140个教职人员及约5万信教群众在我县的教务活动、生活等提供保障,同时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和“法律七进——法律进寺院”为契机,提升全县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积极性,维护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职能,通过培训、检查、宣传、总结等形式为流动少数民族在剑生活、经商提供保障,为来剑学习的“9+3”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全县47个宗教活动场所、3个宗教团体协会、近140个教职人员及约5万信教群众在我县的教务活动、生活等提供保障,同时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和“法律七进——法律进寺院”为契机,提升全县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积极性,维护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剑阁籍侨界代表座谈会

2万

2万

流动少数民族安全检查

1次

1次

“法律七进——法律进寺庙”集中培训及总结表彰

1次

1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宗教团体工作会

三个团体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各1次

三个团体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各1次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底

2019年底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9+3教育工作经费

1万

1万

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资料费

1万

1万

新增教职人员备案(资料收集、打印、汇总、

1万

1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解决流动少数民族在剑生活、经商的问题;为来剑学习的“9+3”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解决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教务活动生活等问题,维护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解决流动少数民族在剑生活、经商的问题;为来剑学习的“9+3”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解决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教务活动生活等问题,维护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各民主党派支部及台联工作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万元

执行数:

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县五个民主党派(民革、民建、农工、九三、台联)开展各项活动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全县五个民主党派(民革、民建、农工、九三、台联)开展各项活动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支部活动

≥20次

≥20次

信息宣传

≥20次

≥20次

培训学习

≥10次

≥10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各党派工作完成率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底

2019年底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民革活动经费

5万

5万

民建活动经费

5万

5万

农工活动经费

5万

5万

九三活动经费

5万

5万

台联活动经费

5万

5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本项目持续发展

群众满意度提升

群众满意度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职能,通过培训、检查、宣传、总结等形式为流动少数民族在剑生活、经商提供保障,为来剑学习的“9+3”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全县47个宗教活动场所、3个宗教团体协会、近140个教职人员及约5万信教群众在我县的教务活动、生活等提供保障,同时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和“法律七进——法律进寺院”为契机,提升全县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积极性,维护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2)各民主党派支部及台联工作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县五个民主党派(民革、民建、农工、九三、台联)开展各项活动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注意事项:没有数据的空表同样要公示,上述红字提示部分在做编制说明时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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