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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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二是负责争取国家、省的以工代赈资金,做好省、市以工代赈办的项目计划衔接工作;三是综合协调全县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建设;四是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五是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的报账及地方配套资金计划的安排工作;六是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七是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立项目库;八是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搞好工作管理;九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易地扶贫搬迁6673人,中央、省级投入资金37666万元,完成项目建设57个(以乡镇为单位)。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746.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03957.64万元,减少18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人数规模减少,相应预算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74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6.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527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3万元,占2.2%;项目支出35198.35万元,占9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746.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03957.64万元,减少18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人数规模减少,相应预算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7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2288.04万元,减少91.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人数规模减少,相应预算资金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7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85万元,占16.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9万元,占0.031%;医疗卫生支出4.16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3.73万元,占0.01%;农林水支出35198.35万元,占83.8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275.18,完成预算6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198.35万元,完成预算6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债券资金未支付完结转2019年支付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完成预算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4万元,减少7.4%。主要原因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2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主要用于……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万元,比2018年减少2.51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剑阁县城北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城北镇水池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该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作用,组织贫困群众通过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的以工代赈政策特点,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使用当地群众务工,尤其是贫困户参与建设,直接提高当地群众人均纯收入,项目满意率达99%以上。

(2)易地搬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338万元,执行数为5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彻底解决了6673人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通过后续产业的发展,实现了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同时还实现了6673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当年脱贫,为2019年全县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上2个项目从总体来看,项目实施情况良好,项目资金能及时到位、项目管理规范等指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实现,贫困户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剑阁县城北镇水池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0

执行数:

5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计划实施土地整理及附属:其中坡改梯35.87h㎡;水池村新建3m宽道路1161m、锯山村新建3m道路840m、柑橘园新建3m宽道路300m;新建蓄水池一座500m3(含便道750m);新建3.5m宽村道370m;建水果仓库1420.96㎡。

实际完成土地整理及附属:其中坡改梯35.87h㎡;水池村新建3m宽道路1161m、锯山村新建3m道路840m、柑橘园新建3m宽道路300m;新建蓄水池一座500m3(含便道750m);新建3.5m宽村道370m;建水果仓库1420.96㎡。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45万平方米

45万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验收合格率

≥95%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搬迁安置对象满意度

≥95%

≥9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剑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338

执行数:

5338

其中-财政拨款:

5338

其中-财政拨款:

533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计划2019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673人

2019年实际完成易地扶贫搬迁6673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安置房面积

16.6万平方米

16.68万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完成及时率

≥90%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数

计划搬迁6673人

实际搬迁6673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搬迁安置户脱贫数量

计划搬迁人数当年脱贫

当年实际脱贫6673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搬迁安置对象满意度

≥95%

≥99%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1.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城北镇水池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和《剑阁县城北镇水池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各类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机构合并县发展和改革局,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特殊,工作独立运行,经费单独预算。

(二)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二是负责争取国家、省的以工代赈资金,做好省、市以工代赈办的项目计划衔接工作;三是综合协调全县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建设;四是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五是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的报账及地方配套资金计划的安排工作;六是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七是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立项目库;八是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搞好工作管理;九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9.40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746.34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7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85万元,占16.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9万元,占0.031%;医疗卫生支出4.16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3.73万元,占0.01%;农林水支出35198.35万元,占83.849%。

我办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支出76.83万元(2019年人员经费决算68.71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8.12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二是项目支出35275.18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扶贫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2、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财务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

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公务出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请销假制度》、《加班值班制度》、《党组会议事制度》、《职工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3、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支出中直接支付比例达到全县当期平均水平。

(2)公务卡改革: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

(3)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务接待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4.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财监局和上级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监察。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无违规支付行为。

(二)项目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管理编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真实、可行、科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存在问题。

工作经费差口较大,我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目标任务重,各级检查较多,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与更多的支持。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账务处理。

附件2

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十三五”期间,我县精准核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2690人,涉及57个乡镇544个村,搬迁任务居全省县区第四、广元市县区第一,占全市搬迁任务的40%。2019年,省核定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6673人,下达中央预算投资533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补助,我县以乡镇为单位共立项批复57个,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9年2月启动实施至2019年12月底全面完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2019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5338万元,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673人。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2019年3月底搬迁户全面启动,7月底主体全面完工,10月底达到入住条件,12月底全面入住。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办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采用乡镇、项目村自查,县以工代赈办组织县财政、县扶贫移民、县住建等部门现场抽查的方式,并结合项目竣工验收、报账审批、过程监管等相关资料对照绩效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2019年度省、市下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5338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率达100%。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2019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资金5338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县财政局、县以工代赈办、县扶贫移民局、中国人民银行剑阁县支行关于印发《剑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执行一卡通打卡直发,分三次进行拨付,即按“30%、30%、40%”拨付。第一次拨付:农户建房全面启动后,经村、乡(镇)审查认定面积等符合规定,需提供现场启动图片资料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30%;第二次拨付:农户建房主体工程完工拨付30%;第三次拨付:经村、乡(镇)两级验收合格,并拆除旧房和复垦后再兑现40%的建房补助资金。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拨付批次,可以进行合并批次进行支付。购买商品房、闲置空房、投亲靠友安置的搬迁户:需将规定的资料、证明、证件具备齐全,且面积符合规定,并拆除旧房、宅基地复垦或退耕还林后,一次性拨付建房补助资金。每次报账时,由建房户填制个户审批表(相关人员签字)——村填到户明细表——乡(镇)填制汇总审批表——同批次做加密文件到信用社打卡,乡(镇)、村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一是开工前期准备。农户申请→村、乡镇、移民局、以工代赈办审批→乡镇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县以工代赈办批复实施方案。二是工程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主要是由搬迁户自行建设,各乡镇、村相关人员全程监管建材质量、建房操作规程及建设进度,确保建房质量标准。县级相关行业部门经常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督查,并深入施工现场,督促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建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由项目村、乡镇组织初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全县57个乡镇进行乡镇交叉逐户验收,县住建局还要出具房屋质量安全认证书。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易地扶贫搬迁管理细则,加强项目管理,扎实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实行公示公告制。从计划下达到竣工验收,实行“三级公示”、“两次公告”,即:县通过广播电视公示项目到乡镇,乡镇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项目到村,村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形式公示项目到组入户;工程建设中在集中安置区设立临时性工程建设公告牌。实行打卡直发制。设立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全面实行建房补助打卡直发制,规范资金审批报账程序,由农户提出申请,分别经项目村、项目乡镇按工作职责进行逐级审批支付。实行档案精细化管理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推动档案管理精细化,从项目申报、开工、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档案都清晰明了。

三、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9年计划投资5338万元,计划易地扶贫搬迁6673人,建设安置房16万平方米,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5338万元,完成易地扶贫搬迁6711人,建设安置房16万平方米,完成率达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19年度申报目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搬迁安置对象满意度≧95%;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过全年各级各部门审计、检查、暗访、验收等,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搬迁安置对象满意度达99%。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19年度申报目标工程完成及时率≧95%,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过全年各级各部门审计、检查、暗访、验收等,工程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彻底解决了6711人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通过后续产业的发展,实现了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同时还实现了2131户5489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当年脱贫,为2019年全县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附件3

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关于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现将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9年中央下达我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目标建设内容为普安镇水池村、锯山村园区道路建设、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建农产品仓储房等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以工代赈资金遴选的通知》(川发改赈〔2018〕288号)文件精神,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申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一是在项目选择上,坚持从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项目库中提取项目;二是在项目布局上,坚持向当年省定预脱贫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特困边远地区倾斜;三是在项目建设上,坚持吸纳当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并以劳动密集型乡村公路为主要建设内容;四是在规划编制上,坚持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扶贫开发、产业发展、生态效益相结合,坚持连片开发、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省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4月《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9〕217号)下达建设计划。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内容一是土地整理及附属:其中坡改梯35.87h㎡;水池村新建3m宽道路1161m、锯山村新建3m道路840m、柑橘园新建3m宽道路300m;新建蓄水池一座500m3(含便道750m);新建3.5m宽村道370m。二是建水果仓库1420.96㎡。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总体目标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小流域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省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4月底《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9〕217号)下达建设计划。2019年8月22日,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剑财投〔2019〕15号)》并随后安排下达我局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

2.资金使用。我办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年度预算中央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总投资完成率为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无挪用、挤占、擅自调整项目资金用途等违法违纪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股,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项目的申报、资金审批、资金落实及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部门:普安镇人民政府(原城北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落实项目的具体实施。普安镇成立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何开建亲自抓,分管领导赵天蓉具体抓,项目实行了公示公告,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了招标,聘请了工程监理监督项目建设质,确保了项目有序顺利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于2020年4月底全面完成了园区道路建设、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仓储厂房等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完成了土地整理及附属项目:其中坡改梯35.87h㎡;水池村新建3m宽道路1161m、锯山村新建3m道路840m、柑橘园新建3m宽道路300m;新建蓄水池一座500m3(含便道750m);新建3.5m宽村道370m;新建水果仓库1420.96㎡。通过组织当地老百姓参与工程建设,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实际发放劳务报酬5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通过初验,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规范和标准,完成年了度目标任务。

(3)时效指标。自开工建设,在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情况下,按时按量完成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社会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生态效益。该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在提高收入的同时,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改善项目地区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

(3)可持续影响。项目完成后,使项目区贫困群众从以工代赈“佣金”单一来源收益向“佣金、股金”等多元收益的资产收益扶贫方式转变,多方位可持续推动贫困群众增加收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作用,组织贫困群众通过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的以工代赈政策特点,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使用当地群众务工,尤其是贫困户参与建设,直接提高当地群众人均纯收入,项目满意率达99%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仓储项目因初设不尽合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量增加,存在超合同价款的问题。

(二)建议。

建议上级财政预算项目管理费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二类费用,确保项目高质量顺利实施。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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