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
13.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14.负责管理我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业行风建设。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扶贫成果突出。帮扶的金仙镇西河、井峰、双柏等村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地灾防治连年实现零伤亡。采取24小时应急值守、全覆盖无死角巡排查、全天候监测预警、无例外边排查边整治、全手段分类实施治理等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建设推进有力。2019年实施城北等5个土地整理项目,整理规模69373.5亩,新增耕地5169.68亩。实施金仙、长岭等28个挂钩项目,预计可获挂钩周转指标2000余亩;完成普安、张王闻溪、龙源(2个)、秀钟5个项目县级验收;实现节余指标流转资金6150万元。实施柳沟镇张大坤房后滑坡等2处排危除险项目,目前已完工正在审计;实施鹤龄中学女生宿舍楼后侧滑坡等3处地灾治理项目,并通过验收。
4.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推进顺利。
5.不动产登记向基层延伸进展顺利。
6.保护资源尽职尽责。目前我县耕地保有量为8.6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94万公顷,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7.保障发展持续有力。全年报征土地42.5公顷,其中请省政府向国务院转报中石油天然气净化厂9.83公顷,向省政府报送了2个乡镇批次,向市政府报送了2019年度全县农房建设用地。
8.资源利用深度推进。按时编制、上传、执行县2019年度供地计划。
9.重要经济指标完成良好。储备项目2.29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923亿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0.7979亿元,完成非税收入1.10亿元。
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02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0.02%,到位3.04亿元(含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
10.执法监察规范有序。全年开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1693 次,发现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4件;收缴罚没款49.02万元,拆除建筑物165.60平方米,没收地面建筑7228.64平方米。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排查整治过程中开展巡查3910人次,完成各级扫黑办交办乱点乱象调查、复核线索15件;自行排查乱点乱象典型案件2件,2件典型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办。
11.基础工作推进有力。一是规划管理方面,完成县级预审6宗,面积7.5915公顷。二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面,目前我县已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双评价”,双评价工作已通过县规委会初评。三是地籍地政工作方面,我县“三调”工作初步成果已于9月29日提交省市联合核查并达到上报国家条件,还规范了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和验收等工作。四是行政审批方面,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五是信访维稳方面,全年受理各类信访件61件,接受来电来访11人次,未出现因涉土涉矿问题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六是依法行政方面,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履行行政诉讼应诉职责。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53001.80万元、支出25219.7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28077.07万元、支出增加21907.77万元。收入增长113%,支出下降661%。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财政下达新增土地收储整理债劵资金16200万元和土地增减挂钩债券资金7600万元,支出增加变动原因主是2019年支出土地增减挂钩债券资金7600万元和土地收储整理债券资金7302.08万元。2018年无土储债券项目支出。剔除变动情况,2019年收支总体平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300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1.38万元,占1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50.42万元,占86.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521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77万元,占4.23%;项目支出24153.98万元,占95.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53001.80万元、支出25219.7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077.07万元、支出增加21907.77万元。收入增长113%,支出增加661%。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财政下达新增土地收储整理债劵资金16200万元和土地增减挂钩债券资金7600万元,支出增加变动原因主是2019年支出土地增减挂钩债券资金7600万元和土地收储整理债券资金7302.08万元。2018年无土储债券项目支出。剔除变动情况,2019年收支总体平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1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70.24万元,上升3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国土整治项目3166.4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586.99万元,2018年无此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6.83万元,占2.4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0.31万元,占1.0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万元,占0.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整治、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4029.89万元,占83.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4.41万元,占0.9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586.99万元,占12.15%。支出小于预算是因为年未结转2320.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30.43万元,完成预算67.55%。超出预算是因为年初结转额度。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4.22万元,完成预算98.9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7.57%;国土整治(项)支出决算为3166.48万元,完成预算66.62%;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3.23%。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586.99万元,完成预算59.12%,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后未进行审计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5.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预算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5万元,占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我单位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和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地质灾害监测、土地执法及其他国土资源事务(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5万元,完成预算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74万元,下降10.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13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6.3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389.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77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土地执法检查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务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全力保障了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升了全人民群众关于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努力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了全县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逐一进行合法性判定,对违法图斑,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评估各乡镇2018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情况;检查各国土资源管理所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确保上级部门对县政府“零约谈、零问责”。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018年度卫片执法监督”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全力保障了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升了全人民群众关于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努力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了全县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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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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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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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万元 |
执行数: |
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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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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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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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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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全力保障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升全人民群众关于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护全县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 |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关于防灾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全力保障了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升了全人民群众关于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努力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了全县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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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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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数 |
57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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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年度目标责任书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部署安排落实具体工作 |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市县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年度防治任务和工作 |
全面完成目标责任书要求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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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全年 |
365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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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车辆租赁 |
组织县级相关部门、乡镇、村、组及地质灾害防治汛期督导单位技术人员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全力排查,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处置 |
465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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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指标2: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印制、发放,开展宣传培训、防灾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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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乡镇、村、组、地质灾害专职监测人员、地质灾害防治汛期督导单位技术人员对57个乡镇全覆盖开展宣传培训和防灾演练,全面提升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自救、互救能力 |
完成宣传培训609场次,防灾演练2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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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指标3: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示标牌制作 |
对年初预案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汛期新增的隐患点制作警示标示标牌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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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全力保护县域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2.3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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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2: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
通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大项目地质灾害危隐患区域项目实施力度,努力改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
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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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覆盖面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覆盖,涉及全县57个乡镇 |
57 个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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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2:地质灾害工作的开展直接的受益人数 |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县域群众 |
100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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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尽量减少人为活动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 |
加大隐患巡排查力度,对因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处置,保护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 |
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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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对全县地质环境及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改善了县域地质环境条件,保障了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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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参与人员满意度 |
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满意度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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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2:受益人员满意度 |
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而受益的人满意度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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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度卫片执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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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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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9199万元 |
执行数: |
28.91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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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8.919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8.91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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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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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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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逐一进行合法性判定,对违法图斑,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评估各乡镇2018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情况;检查各国土资源管理所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确保上级部门对县政府“零约谈、零问责”。 |
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逐一进行合法性判定,对违法图斑,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评估各乡镇2018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情况;检查各国土资源管理所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确保上级部门对县政府“零约谈、零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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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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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外业核查 |
完成全县3202.83平方公里的疑似违法监测图斑实地核实工作 |
完成全县3202.83平方公里的疑似违法监测图斑实地核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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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内业工作 |
完成图斑资料收集填写、整理外业数据的资料、处理历史遗留数据、现状数据变更,制作核查图斑勘测定界图件、制作现状利用规划图截图、打印规划图、制作卫片资料(书)、上报系统成果数据(网络)。 |
完成图斑资料收集填写、整理外业数据的资料、处理历史遗留数据、现状数据变更,制作核查图斑勘测定界图件、制作现状利用规划图截图、打印规划图、制作卫片资料(书)、上报系统成果数据(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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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县级自查 |
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开展自查 |
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开展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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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市、省、国家验收 |
通过核查验收,确保上级部门对县政府“零约谈、零问责”。 |
通过核查验收,确保上级部门对县政府“零约谈、零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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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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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国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
接国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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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外业核查 |
实地核实疑似违法监测图斑:14元/km2×3202.83km2=4.5万元;图斑资料收集填写:8元/km2×3202.83km2=2.6万元;整理外业数据的资料:8元/km2×3202.83km2=2.6万元;处理历史遗留数据:8元/km2×3202.83km2=2.6万元 现状数据变更:7元/km2×3202.83km2=2.2万元。 |
实地核实疑似违法监测图斑:14元/km2×3202.83km2=4.5万元;图斑资料收集填写:8元/km2×3202.83km2=2.6万元;整理外业数据的资料:8元/km2×3202.83km2=2.6万元;处理历史遗留数据:8元/km2×3202.83km2=2.6万元 现状数据变更:7元/km2×3202.83km2=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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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室内数据资料工作 |
制作核查图斑勘测定界图件:10元/km2×3202.83km2=3.2万元;制作现状利用规划图截图:10元/km2×3202.83km2=3.2万元;打印规划图:10元/km2×3202.83km2=3.2万元;制作卫片资料(书):10元/km2×3202.83km2=3.2万元;上报系统成果数据(网络):5元/km2×3202.83km2=1.6万元. |
制作核查图斑勘测定界图件:10元/km2×3202.83km2=3.2万元;制作现状利用规划图截图:10元/km2×3202.83km2=3.2万元;打印规划图:10元/km2×3202.83km2=3.2万元;制作卫片资料(书):10元/km2×3202.83km2=3.2万元;上报系统成果数据(网络):5元/km2×3202.83km2=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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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
完成2019年100万元非税收入 |
完成2019年49.02万元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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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政府决策 |
卫片检查工作在坚持严肃查处整改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更加注重发挥卫片检查“全面体检”和“年终考核”的评估检验作用,以倒逼地方政府扭转“先上车、后补票”的观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
卫片检查工作在坚持严肃查处整改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更加注重发挥卫片检查“全面体检”和“年终考核”的评估检验作用,以倒逼地方政府扭转“先上车、后补票”的观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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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信息共享 |
需要使用卫片数据单位部门提供数据共享,从而满足社会发展对卫片数据的需求 |
给需要使用卫片数据单位部门提供数据共享,从而满足社会发展对卫片数据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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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生态规划管理 |
为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改提供服务 |
为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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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规范管理秩序 |
续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
续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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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省、国家验收 |
能按要求的时间质量提交成果,确保上级部门对县政府“零约谈、零问责”。 |
能按要求的时间质量提交成果,确保上级部门对县政府“零约谈、零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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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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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服务对象满意质量数达到90%以上 |
后期服务对象满意质量数达到90%以上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自然资源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剑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剑财政〔2020〕109号)的要求,我们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进行了认真自评,总结自评,财政资金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管理可控。资金效益符合预期,现将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5个。
主要包括:
剑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剑阁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12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
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起草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查处本辖区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计划。参与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组织调处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及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核准编制总数为119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参公编制48名,事业编制55名,工勤编制2名(机关工勤)。在职人员总数104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42人,事业人员49人,工勤人员2人(机关工勤);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3001.7958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支出25219.74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0.43万元,占2019年部门支出19.1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83万元,占2.4%;卫生健康支出(类)50.3万元,占1.05%;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4029.89万元,占83.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86.99万元,占12.15%;住房保障支出44.41万元,占0.92%。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389.31元,占2019年部门支出80.8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征地和拆迁补偿(类)支出10451.58万元,占51.26%;土地开发(类)支出21.75万元,占0.11%,补助被征地农民(类)支出429.86万元,占2.11%;土地出让业务(类)支出63.48万元,占0.3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类)支出1822.64万元,占8.94%;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类)支出7600万元,占37.27%。
我局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支出(2019年人员经费决算947.17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118.6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费用支出。人员经费94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二是项目支出24153.97万元。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整治项目支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其他扶贫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2.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财务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
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公务出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请销假制度》、《加班值班制度》、《党组会议事制度》、《职工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3.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支出中直接支付比例达到全县当期平均水平。
(2)公务卡改革: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
(3)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务接待费6.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4.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财监局和上级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监察。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无违规支付行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存在问题。
1.长期以来我单位工作目标任务重,承担着全县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土地利用供后监管、土地执法监察、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排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项目、精准扶贫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且大多属于外业工作,需工作人员经常下乡到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率高,财政预算严重不足,造成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现象严重。
2.项目繁多,各级检查频繁,导致接待费用增加,但财政预算严重不足,工作经费差口较大,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与更多的支持。
3.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账务处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款)…(项):指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其他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130599反映农林水事务支出的其他扶贫支出。
13.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2200101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支出。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估、土地利用变革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2200199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国土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款)…(项):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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