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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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牵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央军委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中的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重点工作。

2.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重大产业布局,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军民融合体制改革建议。

4.负责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推进军地军民需求对接,协调推进军民一体化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目、专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军工单位与民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和科技创新资源共享。

6.负责统筹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牵头推进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基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搭建军民融重大交流合作平合和接机制。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监测和统计分析。

7.负责对上级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政策举措落地和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8.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9.牵头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与中物院合作情况。成功将“东元快速通道”东宝——国光段,全程42公里,纳入某国防公路改善方案建设,预计2020年初开工建设,该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2020年完工,二期2023年完工;与中物院三所合作,由四川省科学城海天实业有限公司投资3亿元建设的装药项目,按照协议供地447亩。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商定分期供地,截止6月底已全面完成一期拟用地171亩红线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海天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171亩土地使用权,新增拟用土地85亩,已经按照我县跟化工材料研究所、海天公司协商意见,先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采取“先补后征”“下清上不清”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确保项目年内开工。

2.园区项目建设情况。亚克力有机玻璃生产项目。由四川瑞铭亚克力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6亿元建设(一期),目前已完成11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已运来部分机械设备正在安装调试阶段,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工作,预计2020年6月试生产;废机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由四川开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建设,目前已完成1800平米办公区建设,生产区20个油罐组装,部分设备正在安装,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工作,预计2020年初试生产;油泥综合利用项目。由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5亿元建设,一期建设油泥处理生产线两条,设计处理废弃油泥能力达8万吨/年。目前已经完成投资协议书的谈判起草,待报政府常务会审定,项目前期可研、环评、选址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污水处理厂项目。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1个亿,采用BOT建设模式建设,已完成前期选址、可研、设计、环评等工作,造价、招商工作正在推进中,即将面向全国公招投资建设单位、预计2020年4月开工建设;开封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建设,由政府国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采用投、建、营一体模式新建标准化厂房30000平方米,改扩建厂房10000平方米。截至目前已经入驻企业7家;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由剑阁县金鑫燃气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可日供气10万立方,满足园区、九院一、三、四所用气需求,目前正在进行管线设计、环评等工作,预计2020年2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底前建成。

3.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县委军民融合办全年实施项目4个。预计完成全年固投任务1.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比例54%。今年新入库项目2个,洪瑞刀具项目,总投资1960万;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总投资4500万。2019完成了废机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的90%解锁,完成总投资1.2亿的报送;完成了亚克力有机玻璃项目的60%解锁,报送投资额19486万元。

4.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情况。积极主动到省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和对接工作,争取专项资金和项目,向省国防科工委积极申报创建“四川省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基地”,向市委融办积极申报将某战备公路“国光乡至元山镇”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参与市委军融办军事后勤化企业申报工作2次;向上争取预算资金、专项债券资金4次。

5.脱贫攻坚工作。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脱贫攻坚行业部门的要求,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结对帮扶剑门关镇大房村、元安村。大房村为2019年脱贫村,我办挂联23户70人,元安村为非贫困村,我办挂联7户22人。我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一低五有”任务,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同吃、同住、同劳动”、政策宣讲、帮助贫困户规划产业、节日慰问、以购代扶等活动,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增进感情,确保了精准扶贫顺利通过验收。

6.保障目标工作。依法治县工作。我办紧紧围绕目标开展工作,落实会前学法,领导讲法,全体干部关注法治剑阁公众号,及时学习推送内容,按时参加公众号法治考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维护企业生产秩序、营造良好生产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我办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园区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注重化解基层矛盾,一年内未发生到市、到省、到京的信访问题;保密工作。我办在人员到位后,迅速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涉密人员。单位所有涉密的办公电脑均通过加密处理,另外涉及军工和中物院单位的测绘地图都是严格按照程序保存在专用密码柜里。在对新闻稿件及对外信息审核的时候也严格把关,规范信息发布,对于安全保密的工作不留死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明确职责。成立了由办主任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主任带头担当履责,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健全机制。年初印发了《县军融办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单位正式成立后明确综合股承担机关党建具体事务;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走基层、讲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红军攻克剑门关记念广场等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四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活动。成立了以办主任任组长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下发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初心夜学堂”,开课9期,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知识;认真开展了“8+8+2+1”等专项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并限期整改落实;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机构设置

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2019〕22号)于2019年组建的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是剑阁县委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综合股、规划建设股、招商投资股,代管事业单位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服务中心,该中心未独立核算,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收入670979.42元、支出总计670979.42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70979.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969.8元,占99.9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9.62元,占0.00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70979.42元,其中:基本支出470979.42元,占70.19%;项目支出200000元,占29.8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0969.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9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969.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3048.65元,占88.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97.2元,占6.86%;卫生健康支出17248.95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14675元,占2.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0969.8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3048.65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997.2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248.95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675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969.8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475.5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8,494.2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909元,完成预算99.7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09元,占99.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909元,完成预算99.76%。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909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4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909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考察、业务交流学习。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委军民融合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94.23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5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委军民融合办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日常工作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一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一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一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办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工作经费”一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重点项目工作费

预算单位

县委军民融合办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正常推进了县委军民融合办的重点工作。

正常推进了县委军民融合办的重点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外出招商

≥10次

≥10次

外商考察

≥20次

≥20次

园区检查督导

≥20次

≥20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招商引资

引进优质企业

引进优质企业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底

2019年底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招商引资接待费

外出招商和外商考察50余批次,每次需要2000元,共计10万元

外出招商和外商考察50余批次,每次需要2000元,共计10万元

招商引资日常办公费

招商引资日常办公经费10万元

招商引资日常办公经费1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重点项目正常运转

群众满意度提升

群众满意度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办

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办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机构职能。

1.牵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央军委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中的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重点工作。

2.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重大产业布局,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军民融合体制改革建议。

4.负责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推进军地军民需求对接,协调推进军民一体化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目、专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军工单位与民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和科技创新资源共享。

6.负责统筹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牵头推进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基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搭建军民融重大交流合作平合和接机制。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监测和统计分析。

7.负责对上级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政策举措落地和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8.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9.牵头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办2019年末在职人员8名,其中军民融合办人员4名,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服务中心事业人员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70979.42元,财政拨款收入670969.8元,占99.9986%;其中财政预算收入明细: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3048.65元,占88.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97.2元,占6.86%;卫生健康支出17248.95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14675元,占2.1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70979.42元,其中:基本支出470979.42元,占70.19%;项目支出200000元,占29.8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前期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着重核查“三公”经费及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对绩效考评进行分析,从而编制综合报告。

2、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了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3、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办公用品购置、公务接待、会务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了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自评质量较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本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办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我办严守财经纪律科学调配合理安排,达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我县支付业务任务重,全县财政资金都通过大平台支付,资金支付进度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本单位情况调查,仔细测算部门资金需求,努力使预算资金合理,防止资金出现不足或结余,同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支付进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注意事项:没有数据的空表同样要公示,上述红字提示部分在做编制说明时须删除。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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