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2.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剑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4.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加工和物流休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5.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机关党建,提供组织保障。
(1)坚持政治引领,狠抓政治思想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八次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先后召开10次局党组会议和4次党员职工会议深入学习。二是推进领导班子规范化运行,深入开展“一个实施细则”和“两个运行规则”的学习,健全落实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要决策全程纪实、工作分工上报备案等制度,提高领导班子运行科学化水平。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一章程两准责四条例”及深入的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是学习教育常态化。每月定期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党课辅导。同时,组织开展在线学习交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共产党员网开展学习,把“线上学”与“线下学”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落实落地。
(2)狠抓“三会一课”,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抓党建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初分别与各党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季度督查、半年晒亮点、年度述评工作机制,自上而下实现压力深度传导,进一步夯实系统党建基础。二是开展党性锻炼活动。我局下设党支部中,发改局机关党支部于6月20日接收2位发展对象,粮食事务中心党支部接收1位正式党员,充实了党员队伍。四是按照“五个一”要求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年年初重新核准党员党费标准,实行党费按月缴纳,明确党费收缴公示要求,收缴党费23371元。
(3)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制订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明确行使依据、工作流程、廉政风险点、重点风险岗位以及驻在单位防范措施,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所有干部职工层层签定廉政责任书,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执纪,严抓作风建设。强化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在清明、五一等节点开展节前廉洁谈话活动,发送廉政短信、微信3余条(次),营造廉洁氛围,有效杜绝“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三是开展“吃空饷”及长期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局狠抓了“两准则四条例”的贯彻落实,观看警示教育片《蒙尘的初心》,组织党员干部到剑阁县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洁自律教育,人数达24人次,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说纪讲法倡德活动3次,收看《阳光问政》,通过现场学习,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为鉴,教育党员干部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开展蒲波案、赵自学案、刘亚洲案反面典型“以案促改”工作,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三项整治”、“三项教育”进行了整改回头看,对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精不准、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排查“回头看”,对单位56名干部职工按身份、管理权限、职能职责开展全覆盖梳理,梳理13个股室廉政风险点,发放作风纪律建设提醒函60余份,制定出台了管理规定,有力地确保党风廉政政治思想建设常态化开。
(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确保粮食总量基本平衡
1.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基本方针,制定了《粮食安全管理制度》,使粮食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成2019年省级储备粮油轮换任务,确保储备粮质量。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固定价格监测点15个,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加强放心粮油店和粮食应急管理,签订了应急目标责任书,确保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完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充实人员配备,落实岗位责任,加强统计培训,建立规范台帐。做好双拥工作,军粮保质保量供应,开展“好米好面供部队”活动,不管部队驻扎远近,全部送货上门,提高拥军服务水平。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开展粮食科技周、质量安全日现场宣传活动5次,发放并讲解科普宣传资料6000余份,组织参加第四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省级平台项目建设暨信息化培训等。在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评中取得第二的优异成绩。
2.加强粮食调控和监管。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中之重”,强化“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粮油储存安全责任制。全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先后按照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储备粮管理及轮换等8项重点内容,对8个储粮库、59个仓间承储点进行检查;围绕政策性粮食租仓和委托收储、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等6项重点内容,对县级粮食企业8个库点中18个储粮仓间(罐位)开展排查,对36个储粮仓间进行抽查;认真组织秋季粮油大检查并开展回头看,送检小麦样品15个、稻谷样品4个,全部达标。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当场向责任单位指出,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松散、风险严重的生产企业进行教育,并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掌握我县粮食供需平衡状况,引导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帮助农民种植市场需要的粮油产品。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总编制19人,其中:参公编制16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参公人员12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38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97.6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56.96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9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6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9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14万元,占21%;项目支出945.51万元,占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7.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6.96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减少256.96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7万元,占4.83%;卫生健康(类)支出15.28万元,占1.28%;农林水(类)支出400.50万元,占33.44%;住房保障(类)支出9.02万元,占1%;粮油物质储备(类)支出715.07万元,占59.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97.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77万元,完成预算4.83%。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28万元,完成预算1.28%。
3.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5万元,完成预算33.44%。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完成预算1%。
5.粮油物质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5.07万元,完成预算59.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完成预算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及人员减少所致,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3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重阳节慰问退休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0万元,比2018年减少16.5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量减少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96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方式,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款)20805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11(款)21011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农林水(类)21301(款)2130199(项):指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其他扶贫支出。。
12.住房保障(类)22102(款)22102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粮油物资储备(类)222(款)2220199(项):指反映用于粮食物质储备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三定”方案,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1.粮食调控和监督股。拟订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地方储备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和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和协调;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县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和市外粮食进出剑等工作;负责军粮结算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粮食购销活动;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股。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执行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仓储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拟定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核准、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配合相关部门提出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县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承担相关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物资储备管理,承担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2.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剑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4.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加工和物流休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5.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总编制19名,其中:参公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参公人员15人;退休人员38人。固定资产总额22.5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197.65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7万元,占4.83%;卫生健康支出(类)15.28万元,占1.28%;农林水支出400.5万元,占33.44%;住房保障支出9.02万元,占1%,粮油物质储备支出715.08万元,占59.45%。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支出(2019年人员经费决算223.04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29.10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费用支出。人员经费22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二是项目支出945.51万元。用于木马镇油脂加工项目建设、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县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其他扶贫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2.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财务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
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公务出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请销假制度》、《加班值班制度》、《党组会议事制度》、《职工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3.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支出中直接支付比例达到全县当期平均水平。
(2)公务卡改革: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
(3)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4.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财监局和上级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监察。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无违规支付行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存在问题。
工作经费差口较大,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与更多的支持。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账务处理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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