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全县交通运输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纲要》、“交通强省”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保重点、强民生、严执法、防风险、提质效”,完成交通固投30亿元以上,向上争取到位项目资金5亿元以上,启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着力“构建四纵四横骨干交通网,建立水陆空铁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建成通乡联村达组入户便民服务网,交通运输、管养、执法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推进全县交通运输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51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22人,普通事业人员9人,普通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6人。固定资产总额877.9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剑阁县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3423028.45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049303.79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结转数和2021执法单位改革机关工勤人员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收入预算103423028.45元,其中:上年结转96515890.15元,占93.32%;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07138.3元,占6.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支出预算103423028.45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96515890.15元,占93.32%(基本支出400615.52元,占0.42%,项目支出96115274.63元,占99.58%);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07138.3元,占6.68%(基本支出6057138.3元,占87.69%;项目支出850000元,占12.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6907138.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467.44元,卫生健康支出274122.72元,交通运输支出5719920.14元,住房保障支出32962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07138.3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09535.3元,主要原因2021执法单位改革后机关工勤人员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07138.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拨款583467.44元,占8.45%;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拨款274122.72元,占3.97%;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拨款5719920.14元,占82.8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拨款329628元,占4.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1年预算数3522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1年预算数548245.4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
3.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1年预算数为274122.7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
4. 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1年预算数为4869920.1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目标奖、各类保险缴费、工会经费,包括工资性支出、05年以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引进人才安家补助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与福利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系统工会经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目标绩效考核奖励。
5. 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850000元,主要用于:下普、剑门关及金子山隧道电费和安全工作经费。
6.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2962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57138.3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5102.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892035.4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交通应急指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1个全额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2035.45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增加490242.68元,增长122.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法单位改革后机关工勤人员数增加和今年公务员交通补贴在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中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交通应急指挥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相关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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