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乡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257户772人,易地搬迁179户523人,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78户。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87.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了201万元,下降34.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有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金额,2019年无此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8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05万元,占97.26%;项目支出10.62万元,占2.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87.6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1万元,下降34.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有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金额,2019年无此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1万元,下降34.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有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金额,2019年无此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83万元,占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68万元,占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64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0.7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162.43万元,占4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33万元,占1.92%;住房保障支出7.76万元,占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3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7.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2019年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2019年决算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28.1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决算数为11.1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1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决算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0101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16.11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决算数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9群众文化2019年决算数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3.37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2019年决算数为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019年决算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决算数为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类):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2019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9年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1行政运行11.9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72万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148.21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类):2150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决算数为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88万元、津贴补贴53.55万元、奖金4.38万元、绩效工资1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8万元、住房公积金7.76万元、生活补助87.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0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32万元、印刷费2.59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1.01万元、邮电费2.51万元、差旅费3.44万元、维修(护)费35.17万元、会议费1.21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公务接待费3.2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福利费0.7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7万元,下降4.97%。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8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3万元。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儿童之家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江石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8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48.99万元,增长94.96%。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江石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石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安全工作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将项目总体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展开实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和文件的指导,本单位遵从再不违背相关项目申报程序和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通过制定中长期项目规划,履行相应的项目程序,该项目年度计划数与任务数相符,同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部门年度项目规划;在资金使用情况方面,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实施项目;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良好,严格按照合同的工期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实施,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个项目的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计划项目与实施项目相符,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完工,在资金支付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支付项目款,同时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人民的幸福感,提高了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安全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改善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日常生活中所排放的垃圾数量较多;居民对于垃圾处理的责任和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垃圾处理的责任和意识;鼓励发展垃圾处理产业,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
(2)安全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保障辖区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增强百姓安全意识,打造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居民对于安全的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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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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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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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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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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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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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完成垃圾清运150车 质量指标: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质量 时效指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
数量指标:完成垃圾清运150车 质量指标: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质量 时效指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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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 |
150车 |
150车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12月底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 |
180元/车 |
180元/车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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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效益指标 |
|
场镇及各村周边清运垃圾 |
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 |
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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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满意度指标 |
|
幸福指数 |
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
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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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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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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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 |
执行数: |
2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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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汛期道路垮塌清理5次、警示标志牌12个、标语24副、召开安全工作会议24次、交通安全上路检查36次 |
计划汛期道路垮塌清理5次、警示标志牌12个、标语24副、召开安全工作会议24次、交通安全上路检查3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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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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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汛期道路垮塌清理;警示标志牌;标语;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交通安全上路检查 |
计划汛期道路垮塌清理5次、警示标志牌12个、标语24副、召开安全工作会议24次、交通安全上路检查36次 |
计划汛期道路垮塌清理5次、警示标志牌12个、标语24副、召开安全工作会议24次、交通安全上路检查36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计划汛期道路垮塌清理;警示标志牌;标语;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交通安全上路检查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底前 |
2019年12月底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场镇及各村安全 |
场镇及各村安全 |
场镇及各村安全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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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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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
保障辖区内安全(含交通) |
保障辖区内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打造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
保障辖区内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打造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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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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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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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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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指数 |
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
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幸福指 |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江石乡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自行组织对江石乡项目、江石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江石乡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中的具体项目以外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指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2070801行政运行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2080805义务兵优待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2.城镇社区:2120101行政运行指城镇社区管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501城镇社区环境卫生指城镇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镇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指农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1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5080行政运行指中小企业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江石乡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江石乡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江石乡人民政府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江石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387.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67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江石乡人民政府基本支出377.05万元,占97.26%;项目支出10.62万元,占2.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江石乡人民政府5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
(二)结果应用情况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建立了绩效评价报告反馈整改和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每个项目绩效评价完成后,向评价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反馈评价情况,并向政府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预算单位总体评价良好,资金使用较合理,公众满意度较高,绩效水平较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财政支出的目的。特别是评价结果为“优”的单位,非常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工作扎实,资金管理规范,支出绩效显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剑阁县江石乡人民政府预算制度建立逐步完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专项预算管理基本到位。实现了由基数法向零基预算的转变,部门支出预算,按照预算年度内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项目的支出需要,改变了单纯收入类别和支出功能编制预算的传统做法,提高了预算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
对单位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建议改进。
(三)改进建议
要明确专项资金的执行范围;细编预算,加强对专项支出的把关和控制;健全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保障场镇及周边的环境干净整洁,江石乡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剑阁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整体思路要求,江石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江石乡人民政府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城乡垃圾的日产日清,改善了城乡卫生环境,项目实施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二)绩效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在项目涉及办事处和社区的密切配合下,经过项目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任务,所有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江石乡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配备专职人员,对垃圾处理实施日常监督和考核。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乡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
本项目是一项环境综合治理的公益性工程,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凸显,具有可持续性。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居民的生活和生态环境,进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保护攸县整体环境和恢复生态平衡,从而保证整个剑阁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环境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能够有力的缓解整个攸县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各种社会、经济问题,改善攸县大气环境质量,消除和减少疾病传播,从而改善剑阁县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件,提高剑阁县的招商引资能力。
(3)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持续地改善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效率,加强再生资源利用、垃圾分类回收仓储,可持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可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具有可持续影响。
(三)存在主要问题
预算下达资金远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和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完成后,要经常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并做好后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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