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 字体: 分享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阁县林业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挂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中药材、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剑阁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林业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深化改革和林业精准扶贫等工作。全年新增森林面积1.14万亩,新增林木蓄积20.1万立方米。全县林木蓄积量达到14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47%,林地保有量达到259.2万亩,实现林业总产值到29.15亿元。

1.林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一是核桃产业。整合林业产业扶贫资金1235.2万元,完成补植1.89万亩,品改换优3.02万亩,丰产措施5.85万亩。完成核桃有机认证1000亩,有机示范推广4万亩。开展技术培训28场次,培训技能人才1458人次。启动汉阳、武连2个核桃初加工建设项目。巩固现有核桃新型经营主体80家,新培育核82家。全年核桃挂果面积2.5万亩,鲜果产量1.55万吨。二是中医药产业。全县种植中药材3.53万亩,建设1000亩以上示范园1个,村级示范园区57个,3亩以上户办产业园1050个,规范化种植推广示范基地建设3个。培育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113家。创建省级中药材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全年产量2.8万吨,产值3.2亿元。三是林下经济。新建元宝枫基地1500亩、笋用竹基地3200亩、山桐子2200亩,发展油橄榄520亩,培植特色山珍56万棒(袋),完成有机认证4个,林产品商标注册6个。四是现代林业产业园建设。成功招引江苏南通三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剑门石斛文旅产业园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总投资5亿元,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4A级旅游康养景区,努力建成省级产业示范园。整合资金200万元,完成汉阳二龙市级现代林业产业园,低改1000亩,规范化建设1600亩。巩固提升武连枣垭核桃产业园、北庙钟岭笋用竹产业园、碑垭刘家村元宝枫产业园等3个县级示范产业园。

2.森林资源管护有序推进。一是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审批办理限额内林木采伐许可证7692份,批准采伐蓄积5.9万立方米。办理使用林地手续39宗,林地面积33.47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20万元;二是森林火灾防扑工作。投入275.5万余元,加强队伍建设、物质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了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争取资金1200万元,新建森林防火通道4条。全年森林火灾年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投入288.36万元,飞机防治蜀柏毒蛾和云南松毛虫5万亩,人工地面防治桤木叶甲等2万余亩,除治处置松材线虫病疫木及枯死木9656株;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四是自然保护地建设。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获省政府批准。启动《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暨方期驿遗产区保护规划》。编制完成濒危古柏抢救方案,投资120万元资金对急需抢救古柏进行应急抢救。投入19万元蜀道古柏白蚁防治300多亩、古柏830多株。五是综合执法。扎实开展野生动作植物保护、“禁种铲毒”、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全年共侦办刑事案件38起,行政案件41起,林业行政罚款65万余元,破案率为100%。

3.生态修复项目稳步推进。一是林业项目投资。全年包装入库项目8个,总投资18278万元,完成投资报数14300万元,新引进产业类项目4个,总投资7.35亿元,到位资金1.7亿元,全面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向省市对接争取到位资金7600万元。储备项目17个、总投资145亿元。通过罚没收入、组织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收入318.62万元,超额完成非税收入任务。二是增彩添香项目建设。投资650万元实施温泉路绿化美化工程、剑门石斛康旅产业园景观提升工程、汉阳镇漆树沟500亩果药花海项目。整合资金167万元蜀道通透性改造28.9公里。规划建设花卉苗木基地2处,面积1000亩,完成30公里增彩添香廊道建设。评定1星、2星森林人家8家。三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建设。争取森林精准提升项目500万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4300万元,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完成低效林改造2.04万亩,其中更替改造0.24万亩,核桃低改1.8万亩。三是林业民生项目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效8.68万亩,落实80.31万亩天保工程公益林管护责任。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210.58万元、生态效益补偿金1174.04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85万元,完成37个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点绿化工作。完成自然保护地公厕改建和新建各1处等民生实事。

4.林业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一是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产业扶贫。整合资金2102万元,用于生态建设和产业扶贫,共实施生态扶贫项目3个,补助资金867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7个,补助资金1235.12万元。二是加强“一对一”精准帮扶。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1250名生态护林员,管护全县248万亩森林,兑现补助资金627万元,直接带动3700多人脱贫。全县新增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33家,累计达到61家,共吸纳贫困人口680人,承接项目资金670多万元,直接和间接带动2100人脱贫。三是扎实开展挂联帮扶。按照“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林业局派驻第一书记14人,工作队员27人,局机关职干部全员挂联到户。扎实开展干部守基层、“三同”、规范“两卡两册一纪实”和“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精准帮扶行动。及时对我局脱贫攻坚帮扶力量进行调整,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落实和突出帮扶成效深。

5.林业改革持续深化。按照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完成机构调整、职能确定、人员专隶等工作,机改顺利完成。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对国有小采企业资金、人员、债务进行摸底、核查和锁定,完成改革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全县森林保险参保面积246.63万亩,涉及57个乡镇、3个国有单位,保费总额为252.71万元,商品林投保率达80%以上,公益林投保率100%;持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规范推进林权流转,认真开展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和经济林木(果)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6.扎实推进林业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牢控意识形态主动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三分类三升级”“一述三评”等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党员志愿服务、重温入党誓词、签订党员承诺书等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强国、党员e家学习、初心学堂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议等活动,完成调研课题14个,局班子成员整改落实即知即改问题9个、专项整治问题10个。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目标责任书、编制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岗位廉政风险点梳理、开展“守基层”活动、任前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述责述廉和集体谈心谈话等活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约谈、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47余人(次),给予政纪处分4人。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风景名胜管理局、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400.0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87.25万元,减少3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73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8.4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66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5.15万元,占34.3%;项目支出4376.46万元,占6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400.0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87.25万元,减少3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20.98万元,减少7.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1.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类)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67万元,占4.42%;卫生健康(类)支出115.87万元,占1.74%;节能环保支出667.83万元,占10%;农林水(类)支出5485.26万元,占82.34%;住房保障(类)支出97.99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6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66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5.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8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7.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9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次,出国(境)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用途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精神压缩一般性公业务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内容包括:招商引资,召开林业工作会议,上级工作检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5万元,比2018年减少8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精神压缩一般性公业务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用途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推进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项目投资、资源保护、林业产业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快林业发展。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加力推动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生态保护、退耕还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扶贫生产发展、其他扶贫支出等”9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58万元,执行数为30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9646亩退耕还林,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3000亩成果得到巩固,没有复耕现象,增加林农收入。

(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林业工作正常顺利开展,保运转,保日常运行,为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森林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万元,执行数为18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城乡绿化大幅提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森林生态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23.65万元,执行数为132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751627亩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覆盖率提高,林农从林业上获得的收益增加,林业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保障。

(5)森林生态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23.65万元,执行数为132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751627亩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覆盖率提高,林农从林业上获得的收益增加,林业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保障。

(6)森林生态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23.65万元,执行数为132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751627亩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覆盖率提高,林农从林业上获得的收益增加,林业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保障。

(7)防灾减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21万元,执行数为5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有效保障了森林资源安全。

(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6.27万元,执行数为20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产业扶贫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24.08万元,执行数为182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集中安置点及扶贫产业园区特色经果林建设14个,实施核桃品改2011亩,发展林下中药材970亩,新栽笋用竹800亩,培育木质食用菌26万袋(棒),创建森林人家4户。实施核桃品改24077亩,发展林下中药材9347亩,新栽笋用竹3540亩,培育木质食用菌30万袋(棒),创建森林人家6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目标

绩效目标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117

117









全县林业年度工作会议

6

6


年初、半年、年终林业系统工作会(3次),参会人数单次160人,会期两天住宿130元/人,餐饮100元/人天,单次会议预算2万元。

工作会议(次)

3

年初、半年、年终林业系统工作会(3次)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人数(人/次)

160





完成成本(万元)

≤6





全县森林防火专题会

6

6


秋季、冬季、春季共三次动员会、专题会、总结会(三次)。会期一天半,住宿130元/人,餐饮100元/人天,参会人数140人,单次会议预算2万元。

工作会议(次)

3

秋季、冬季、春季共三次动员会、专题会、总结会(三次)。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人数(人/次)

140





完成成本(万元)

≤6





全县森林病虫防治专题会议

4

4


森林病虫防治动员会、总结会(2次)。会期一天半,住宿130元/人,餐饮100元/人天,参会人数140人,单次会议预算2万元。

工作会议(次)

2

森林病虫防治动员会、总结会(2次)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人数(人/次)

140





完成成本(万元)

≤4





全县核桃产业培训会议

20

20


核桃栽植、嫁接、田管等4次,会期一天半,住宿130元/人,餐饮100元/人天,参会人数200人,单次会议预算5万元。

工作会议(次)

4

核桃栽植、嫁接、田管等4次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人数(人/次)

200





完成成本(万元)

≤20





职工培训

8

8


全体系统职工政策及业务技能培训4次,会期3天,单次培训人次80人,住宿130元/人,餐饮100元/人天,单次会议预算2万元。

工作会议(次)

4

全体系统职工政策及业务技能培训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人数(人/次)

80





完成成本(万元)

≤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用于项目推进,包括执行各类规划及调整工作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事业、工勤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行政、参公、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挂联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加保留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林业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2019〕22号),剑阁县林业局(简称县林业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挂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牌子。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稿和史志编撰。负责对林业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值班、督查、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计生、工青妇、信息、宣传、绩效管理、综合治理、计算机网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对外交流,承担涉及港澳台林业有关事务。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负责林业项目储备、争取、申报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并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县级及以上林业财政专项资金,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负责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股。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城乡绿化、封山育林和防止水土流失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建设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石漠化防治相关工作。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

3.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林地、林木采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经营利用、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治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监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承担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承担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与发布工作。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4.林业产业股(森林康养产业办公室)。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及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乡村振兴林业方面工作。组织生态和产业扶贫。指导全县现代林业园区建设。负责编制增彩添香、花卉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康养、生态旅游、森林林下经济、中药材等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资源评价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等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数字化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和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指导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县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指导林木种苗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林木种苗项目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综合执法等重大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5.森林防火股

负责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林草部门第一时间提请同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林业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含森林防火股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林业产业工会主席1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决算总额为6738.43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决算总额为6661.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67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115.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67.83万元;农林水(类)支出5485.2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97.99万元。

我局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285.16万元(2019年人员经费决算1990.49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294.67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共计1990.49万元;以及办公费(105.73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电、邮电费(28.1万元)、差旅费(28.5万元)、会议费(4.72万元)、工会经费(9.75万元)、福利经费(16.25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4376.46万元,包括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推进工作经费10万元(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4366.4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全委会精神,围绕林业现代建设要求,以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为目标,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项目投资、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加快国土绿化美化,提高森林经营质效,增强森林产品供给能力,实现森林资源面积蓄积双增长,努力推进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制度。

2.主要目标。完成营造林2.5万亩,森林蓄积量增加12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0.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林业案件查处率98%;管护天保二期工程80.2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8.78万亩;申报省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建成市级园区1个,巩固县级园区3个;巩固提升核桃、林板、中药材、林下种养等特色产业,逐步壮大竹笋、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新增新型经营主体40家;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非税收入8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2个以上,总投资2亿元。全年林业产值达到30亿元。

3.工作重点

第一,加强国土绿化进程。围绕大规模绿化全川“剑阁行动”,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实施林业造林工程项目,切实巩固乡村旅游扶贫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建设成果,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绿化、蜀道增彩添香、森林精准提升、世行贷款项目等。

第二,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切实加强森林、林木、林地管理,认真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天然林、自然保护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目标。

第三,加强林业资源转化。扎实开展核桃补植补造、品改嫁接、丰产措施等工作,切实巩固提升产业质效;发展中药材3万亩;培植木耳、香菇等特色山珍和发展笋用竹等特色产业;壮大山桐子、元宝枫、游橄榄等木本油料产业。

第四,强力推进林业扶贫。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照市级生态扶贫目标,完成贫困村水土流失、安全饮水、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治理、地质灾害治理、避险搬迁目标任务。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协助迎水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好党建扶贫、结对帮扶、以购代扶等活动,完成2019年脱贫退出目标任务。

第五,积极推动增彩添香。打造增彩添香基地2个,建增彩添香廊道20公里、花卉苗木基地2个、示范村2个,积极推进办花节、建花市,培育和认证“森林小镇”、“森林人家”。

第六,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加大造林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推动健康运行。扎实推进政策保险,加大灾害理赔力度。继续加大林权流转力度,盘活林业资源,集聚产业发展要素。

第七,狠抓林业队伍建设。制订党建履职清单,明晰各项责任和要求,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和党建基础工作;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党风廉政主责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扎实开展干部警示教育、交心谈心、会前学法、任前谈话、廉政提醒和纪律审查活动;规范“三重一大”民主议事规则。

(二)目标实现情况

1.林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一是核桃产业。整合林业产业扶贫资金1235.2万元,完成补植1.89万亩,品改换优3.02万亩,丰产措施5.85万亩。完成核桃有机认证1000亩,有机示范推广4万亩。开展技术培训28场次,培训技能人才1458人次。启动汉阳、武连2个核桃初加工建设项目。巩固现有核桃新型经营主体80家,新培育核82家。全年核桃挂果面积2.5万亩,鲜果产量1.55万吨。二是中医药产业。全县种植中药材3.53万亩,建设1000亩以上示范园1个,村级示范园区57个,3亩以上户办产业园1050个,规范化种植推广示范基地建设3个。培育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113家。创建省级中药材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全年产量2.8万吨,产值3.2亿元。三是林下经济。新建元宝枫基地1500亩、笋用竹基地3200亩、山桐子2200亩,发展油橄榄520亩,培植特色山珍56万棒(袋),完成有机认证4个,林产品商标注册6个。四是现代林业产业园建设。成功招引江苏南通三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剑门石斛文旅产业园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总投资5亿元,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4A级旅游康养景区,努力建成省级产业示范园。整合资金200万元,完成汉阳二龙市级现代林业产业园,低改1000亩,规范化建设1600亩。巩固提升武连枣垭核桃产业园、北庙钟岭笋用竹产业园、碑垭刘家村元宝枫产业园等3个县级示范产业园。

2.森林资源管护有序推进。一是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审批办理限额内林木采伐许可证7692份,批准采伐蓄积5.9万立方米。办理使用林地手续39宗,林地面积33.47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20万元;二是森林火灾防扑工作。投入275.5万余元,加强队伍建设、物质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了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争取资金1200万元,新建森林防火通道4条。全年森林火灾年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投入288.36万元,飞机防治蜀柏毒蛾和云南松毛虫5万亩,人工地面防治桤木叶甲等2万余亩,除治处置松材线虫病疫木及枯死木9656株;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四是自然保护地建设。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获省政府批准。启动《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暨方期驿遗产区保护规划》。编制完成濒危古柏抢救方案,投资120万元资金对急需抢救古柏进行应急抢救。投入19万元蜀道古柏白蚁防治300多亩、古柏830多株。五是综合执法。扎实开展野生动作植物保护、“禁种铲毒”、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全年共侦办刑事案件38起,行政案件41起,林业行政罚款65万余元,破案率为100%。

3.生态修复项目稳步推进。一是林业项目投资。全年包装入库项目8个,总投资18278万元,完成投资报数14300万元,新引进产业类项目4个,总投资7.35亿元,到位资金1.7亿元,全面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向省市对接争取到位资金7600万元。储备项目17个、总投资145亿元。通过罚没收入、组织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收入318.62万元,超额完成非税收入任务。二是增彩添香项目建设。投资650万元实施温泉路绿化美化工程、剑门石斛康旅产业园景观提升工程、汉阳镇漆树沟500亩果药花海项目。整合资金167万元蜀道通透性改造28.9公里。规划建设花卉苗木基地2处,面积1000亩,完成30公里增彩添香廊道建设。评定1星、2星森林人家8家。三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建设。争取森林精准提升项目500万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4300万元,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完成低效林改造2.04万亩,其中更替改造0.24万亩,核桃低改1.8万亩。三是林业民生项目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效8.68万亩,落实80.31万亩天保工程公益林管护责任。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210.58万元、生态效益补偿金1174.04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85万元,完成37个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点绿化工作。完成自然保护地公厕改建和新建各1处等民生实事。

4.林业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一是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产业扶贫。整合资金2102万元,用于生态建设和产业扶贫,共实施生态扶贫项目3个,补助资金867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7个,补助资金1235.12万元。二是加强“一对一”精准帮扶。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1250名生态护林员,管护全县248万亩森林,兑现补助资金627万元,直接带动3700多人脱贫。全县新增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33家,累计达到61家,共吸纳贫困人口680人,承接项目资金670多万元,直接和间接带动2100人脱贫。三是扎实开展挂联帮扶。按照“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林业局派驻第一书记14人,工作队员27人,局机关职干部全员挂联到户。扎实开展干部守基层、“三同”、规范“两卡两册一纪实”和“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精准帮扶行动。及时对我局脱贫攻帮扶力量进行调整,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落实和突出帮扶成效深。

5.林业改革持续深化。按照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完成机构调整、职能确定、人员专隶等工作,机改顺利完成。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对国有小采企业资金、人员、债务进行摸底、核查和锁定,完成改革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全县森林保险参保面积246.63万亩,涉及57个乡镇、3个国有单位,保费总额为252.71万元,商品林投保率达80%以上,公益林投保率100%;持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规范推进林权流转,认真开展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和经济林木(果)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6.扎实推进林业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牢控意识形态主动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三分类三升级”“一述三评”等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党员志愿服务、重温入党誓词、签订党员承诺书等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强国、党员e家学习、初心学堂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议等活动,完成调研课题14个,局班子成员整改落实即知即改问题9个、专项整治问题10个。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目标责任书、编制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岗位廉政风险点梳理、开展“守基层”活动、任前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述责述廉和集体谈心谈话等活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无违规记录。

(四)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公开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由于人员调动形成的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和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整改计划是今后尽量把人员调动纳入预算报送时限,尽量不影响预决算差异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19年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项目投资、林业产业发展、资源保护,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加力推动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确保了目标任务完成。

(二)存在问题

1.园区建设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处于林业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导致资源、资金整合乏力,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较弱。加之项目支撑少、遗留问题较多、企业引进困难等诸多问题叠加,导致园区工程进展、建设效果不明显。

2.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起步较困难。花卉苗木产业在我县属于新型产业,无项目资金支撑、无成功案例借鉴、无企业投资发展,加之投资环境、市场前景不明朗,导致产业发展起步困难,目前仅处于规划和招引阶段。

3.中药产业市县管理机构不对应。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中药材产业由我局牵头发展。但省市是由其他部门在牵头发展,由于牵头机构上下不对应,导致在项目争取、市场销售、技术指导等环节上出现严重脱节。

4.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管难度大。国家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后,个体私营加工企业急剧增长,全县达到200多家,大部分企业存在建设标准较低、经营方式粗放、管理水平较低、安全设施不达标等问题。由于相关政策不配套,监管职能划分不明确,导致监管责任主体不落实,在林木采伐、木材流通、经营销售等环节出现诸多问题。

(三)改进建议

建议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类、款、项控制支出,体现预算刚性。

剑阁县林业局

2020年9月20日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