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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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森林公安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2、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建设,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等保障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开展森林防火、禁种铲毒等专项工作

2.开展扫黑除恶、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3.查处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系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室、刑侦治安中队、剑门林区派出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收入253.5827万元,支出244.1316。与2018年收入支出268.917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786万元,下降1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53.5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58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44.1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1316万元,占97%;项目支出8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收入253.5827万元,支出244.1316。与2018年收入支出268.917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786万元,下降1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786万元,下降1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5879万元,占8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399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7.515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5.9888万元,占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4.131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13(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10.5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20.0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7.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5.9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5879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2.5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5879万元,比2018年减少29.1933万元,下降13.86%。主要原因是人员表动调整。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森林公安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森林公安局

关于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森林公安局属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侦治安中队、剑门林区派出所,是纳入全额财政预算的一级预算副科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2、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建设,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等保障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剑阁县森林公安局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15.18万元,折旧后6.831万元。

二、部门财政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收入合计253.919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支出合计253.919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森林公安局2019年基本支出费用,共计支出253.9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1.5869万元;医疗保险支出7.515万元;养老保险支出20.0399万元;住房公积金5.988万元。日常共用经费52.5447万元;包括办公经费15.6542万元;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35.2935万元;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1.597万元。

(二)预算调整动态

2019年县财政年初预算数253.5827万元,年末追加资金0.97万元为在人员调资费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同时对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决算在剑阁县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评价结果良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

五、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注意事项:没有数据的空表同样要公示,上述红字提示部分在做编制说明时须删除。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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