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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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加强文化体育宣传,培养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巩固和发展全县文化体育事业。

2.负责开展文化体育事务服务,承办或协办各类大型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和体育活动。

3.负责全县美术作品的收藏、研究、陈列展览美术精品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向公众进行审美教育、开展文化交流等工作。

4.负责加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负责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5.负责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竞技体育发展,加强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全县青少年体育锻炼和青少年社会体育辅导工作。

6.抓好体育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运动队伍的奖罚方案。

7.协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监督、实施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议。

8.负责本县重大比赛和参加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统筹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全力配合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工作部署,迎难而上、埋头实干,扎实做好各项文化体育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做好群众体育工作。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群民健身或冻50次以上;完成女儿节凤舟赛组队和参赛任务;积极承办或组队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比赛;承办好2020年四川省迎新登高主会场活动。做好体育场馆免开低开工作。完成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18万人次;完成日常体质监测3000人次。实施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按照进度完成下达的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任务;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设施建设。

二是搞好竞技体育工作。抓好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备战工作,完成好备战训练、运动员注册、运动员输送任务;积极组队参加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开展好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积极申办省级以上相关赛事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做好反兴奋剂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发展赛事竞技,组织举办文体旅融合发展大型赛事2次;做好蜀道山地马拉松赛事承办和组织工作;积极开展资金争取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做好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包装策划好项目;加强体育彩票管理,完成体育彩票销售任务;完成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状况调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2019〕22号)于2019年组建的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综合股(网管股)、督查股,代管事业单位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中心未独立核算,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77.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52万元,下降3.15%。主要变动原因是去年承办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相关比赛预算增加,今年无承办大型比赛。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7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万元),占3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3.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8.98万元),占5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5万元,占12.43%;项目支出210.47万元,占23.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7.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52万元,下降3.15%。主要变动原因是去年承办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相关比赛预算增加,今年无承办大型比赛。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3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6.21万元,下降36.28%。主要变动原因是去年承办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相关比赛预算增加,今年无承办大型比赛。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4万元,占86.52%;农林水支出(类)0.5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9万元,占7.61%;卫生健康支出5.77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4.69万元,占2.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9.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体育场馆(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3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考察、业务交流学习。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2.9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体育局运行经费支出2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体育局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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