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剑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剑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4.承担剑阁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剑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强化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政治统揽,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二是思想挂帅,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正风肃纪,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严守底线要求,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要紧盯扫
尾收官、查漏补缺、巩固提高三个重点,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这一核心目标,按照“线上查、线下找”的方式,按照“普惠+特惠”的方式,按照“保底+发展”的原则,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确保教育脱贫人力不减、精力不减、投入不减,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确保教育惠民政策“一项不漏”,确保“一校不弱”。
3.聚焦根本任务,全面提升立德树人水平。
一是着力培养有根有魂的时代新人。深入持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
二是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开展戏剧进校园、送文化艺术进校园等活动,走进工厂,融入田野,开展学工学农活动,夯实劳动素质教育基础。
三是着力培养身心健康的时代新人。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三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近视综合防控,要建立家校联系QQ群、微信群,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家校共育,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紧盯质量中心,协调推进各类教育优质发展。
一是公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扩容深化,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学位供给,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规范民办园收费备案和市场定价管理,规范扶持民办园健康发展。
二是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及早谋划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
三是错位特色发展高中教育。积极适应新高考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
四是融合多元发展职业教育。驱动职业教育追赶跨越发展,落实中职招生政策,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
五是关爱保障发展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专项提升工程,完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任务。
六是规范促进发展民办教育。一手抓规范,一手抓促进;七是延伸开放发展成人教育,做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工作,通过脱产、业余和函授等多种形式,满足成人学习需求。
八是公益创新发展校外教育。先行在新老县城进行试点,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
5.创新保障机制,夯实教育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统筹优化剑阁教育布局。按照“发展思路规范化,规划内容项目化”和“四个一批”要求,做好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布局,对接乡镇区划调整要求,统筹优化乡村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布局。
二是突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要树典型,做好首批“广元名校长”、第四批“广元名师”、第三届“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乡村学校校长”推荐评选工作。
三是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能力。补齐短板,推进民办学校开展“灭C行动”和学校食堂标准化,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建设。
四是严守校园安全稳定底线。年底前乡镇以上学校全部实现封闭式管理,一键式报警装置全部实现联网运行,完成电子抓拍系统安装,逐步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利用“互联网+”创新安全教育形式,加强防溺水、防踩踏、防欺凌、交通安全及女生安全等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五是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按照“加快配、创新用、强化管”的工作思路,用好用活各类仪器设备。推进智慧课堂和创新课堂建设应用,加强以编程和机器人为重点的创客教育。
6.激发内生动力,纵深推进教育改革。
一是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运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升课堂效益。
二是深化教育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加强学校“一训三风”建设。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是学校办学的灵魂和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是学校内涵特色发展的直接综合体现,具有强烈的导向、激励、凝聚和示范作用。
四是建设魅力文化校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鲜明办学目标和办学理念,彰显办学特色,丰富办学内涵,要找准文化内核,落实“一校一品”,“一校一策”,整体优化校园建筑、园林、雕塑、图文配置,营造书香校园氛围。
五是打响剑阁教育品牌。打好“提升教师教学素养、优化管理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发挥教育科研引擎作用、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五套组合拳,以教育集团为主攻方向,以教育联盟为载体,培养造就一批叫得响的品牌教师、品牌校长、品牌学校,打响剑阁教育品牌。
六是营造教育发展氛围。围绕教育中心,服务教育大局,广泛深入持久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以评选“教育之星”为抓手,广泛宣传好老师、好干部、好学生、好家长,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局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2人。固定资产总额548.92万元。
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2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2032855.53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70072.5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结转上年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教育局2020年收入预算32032855.53元,其中:上年结转25669267.18元,占80.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63588.35元,占19.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教育局2020年支出预算32032855.53元,其中:基本支出5919142.19元,占18.48%;项目支出26113713.34元,占81.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032855.53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470072.5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结转上年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63588.3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69267.1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30994806.8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244.48元、卫生健康支出262622.24元、住房保障支出234613元、农林水支出1556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教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63588.35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199194.65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5326108.63元,占83.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244.48元,占8.25%;卫生健康支出262622.24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234613元,占3.69%,农林水支出15000元,占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326108.63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包括2020年调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活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农林水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25244.48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62622.24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34613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5.农林水支出15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19142.19元,其中:人员经费527357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45563.1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项目经费444446.16元,主要包括:行业职称评定工作经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教仪站远程教育经费、中职学生特别资助、中职贫困学生价格补贴、脱贫攻坚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教育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20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教育局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9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教育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60.53%。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教育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教育局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经费,主要包括调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活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
(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行,保障开展日常工作经费。包括党组活动经费、系统工会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公务费)、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用于单独设置预决算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的教育缴费。
(六)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用于单独设置预决算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的教育缴费。考试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主要用于:教仪站远程教育经费、校园安保保安人员经费、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学校食堂人员资金。
(八)农林水支出(类)扶贫(项)其他扶贫支出(款):主要用于凉山支教人员经费及脱贫攻坚脱贫事项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教育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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