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剑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剑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4.承担剑阁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剑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攻坚,教育扶贫卓有成效。高质量承办了全市教育扶贫攻坚现场会。全县5890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个不少。67449人次享受教育扶贫惠民资金4766万元。69所标准中心校全面达标。东西结对协作扶贫投资110万元,促进浙川教育扶贫深度交流。剑阁教育脱贫和所挂联六个村接受省级考核验收高质量顺利过关。
2.狠抓管理,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了具有剑门山区特色的“红绿土”“知行践”德育体系。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学前普惠率94.9%。义务教育质量稳中有升,2019年中考优生全市前500名位列全市第三名。高中教育高考高职单招录取1053人,高考一本上线321人,本科上线1699人,剑阁学子连续六年清华北大榜上有名,高考质量稳居全市第二位。职教高考本科上线14人,成功举办了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剑阁职中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总投资4.3亿元,成功引进剑门关天立国际学校,开启剑阁教育多元优质发展新时代。
3.统筹协调,教育教学保障到位。投资1.436亿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招聘中小学教师563名。网络研修提升培训1320人次,校本培训6190人次。教师赛课获市一等奖5人,获省奖29人,1人获全国比赛等级奖。成功举办广元市第三季度教育信息化现场会,剑阁“33445”教育信息化发展模式经验在全市交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73272人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2766万元。开展奖教奖学、支教助学项目16项,发放资助资金280.83万元。狠抓安全稳定,确保了全县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4.党管教育,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对教育的领导全面加强,整顿验收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严格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述职述责述廉工作。培养党积极分子27名,发展预备党员12名。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办“初心夜学堂”110场、“初心讨论堂”810场次,组织年轻党员干部培训班11期。举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15场次。举办“初心杯”主题教育演讲赛,4700余名教师全员参赛,形成调研成果56篇,完成中央省市县专项整治21个。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奉公守法风清气正。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773.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13.36万元,增长175.36%。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教育建设投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77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4409.71万元,占65.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3.31万元,占34.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77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75万元,占8.23%;项目支出6215.27万元,占91.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73.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13.36万元,增长175.36%。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教育建设投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1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50.05万元,增长79.28%。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教育建设投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4234.11万元,占96.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3万元,占1.37%;卫生健康支出26.58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64.14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24.45万元,占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409.71,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4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5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8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8.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8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2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执行县政府财经解困政策,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完成预算2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5万元,增长/下降23.81%。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执行县政府财经解困政策,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2950元;招商引资6400元;教育科研工作4550元;脱贫攻坚21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63.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2万元,比2018年增加4.42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教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剑阁县教育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东西部扶贫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剑阁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教育布局、教育质量、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剑阁教育社会效益。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加力推动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资金发挥了社会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全县57个乡镇79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有序,国家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勤人员补助项目”、“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勤人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有序推进。
(2)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增加了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经费不足造成工作经费超支,单位挂联的扶贫任务与财力保障差距较大,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保障难以兑现。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方筹措资金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减少下乡频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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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营养改善学校食堂工人、设备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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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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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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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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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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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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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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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79所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培训、体检、工资保障,购置食堂设备设施。 |
本年,全县57个乡镇,79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1个涂山小学苏维教学点),受益学生36599人,从事学校营养餐服务的工勤人员306人,补助金额200万元,用于支付食堂工勤人员工资,为食堂工人购买保险,对食堂进行维修改造、设备食堂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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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工资、体检、培训 |
≥79人 |
指标1:工资、体检、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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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2:设备配置(台套件) |
10000 |
指标2:设备配置(台套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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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工资、体检、培训 |
≥79人 |
指标1:工资、体检、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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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2:设备配置(台套件) |
10000 |
指标2:设备配置(台套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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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指标1:推动营养改造计划有序进行 |
确保民生项目落实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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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 |
≥95% |
指标1:服务对象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经费,主要包括调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活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
10、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行,保障开展日常工作经费。包括党组活动经费、系统工会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公务费)、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1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用于单独设置预决算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的教育缴费。
1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用于单独设置预决算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的教育缴费。考试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
1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主要用于:教仪站远程教育经费、校园安保保安人员经费、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学校食堂人员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项)其他扶贫支出(款):主要用于凉山支教人员经费及脱贫攻坚脱贫事项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教育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2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剑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剑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4.承担剑阁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剑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教育局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2人。固定资产总额548.9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收入总计6773.0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支出总计6773.0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及《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要求,按照预算要求进行全面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考核评价,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对全年项目预算程序进行管控,合理规划项目预算,科学分配预算资金,及时有效完成预算绩效指标,结果良好,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自评情况及绩效目标执行要求,严格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定期评价,定期整改,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后期预算执行中,严格把控绩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剑阁县教育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要求,把控各项指标,落实各项系数,100%完成各项指标,预算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细化管理不够;二是绩效执行进展缓慢;三是执行力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管理,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项指标;二是实事求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各项指标的实施;三是认真负责,加大预算绩效指标的执行力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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