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一)剑阁县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务项目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本建设。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得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承担剑阁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7.承担剑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担剑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9.指导全县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水利局2019年重点工作
1.扎实推动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入项目建设资金3456.00万元,解决1.6360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实现2019年脱贫村、脱贫人口全覆盖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资金到位、解决人数、水质达标“四个100%”。二是加快产水配套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中小型灌区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计划投入项目建设资金3050万元,着力解决12座小型水库的改扩建和渠系配套以及整治山坪塘68口,新建石河堰1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用水保障。三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深入落实“六个一”帮扶机制,认真开展张王乡、田家乡驻村帮扶相关工作。不断充实帮扶力量,全面落实帮扶举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面巩固提升帮扶效果。
2.竭力推进项目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狠抓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对接禾丰、后关门等小(1)型水库、老鹰嘴中型水库、亭子口龙水泵站工程、鹤龄水厂等“十三五”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立项。二是进一步抓好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抓好向上资金争取和招商引资项目,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快推进武引二期剑阁灌区元山、公柘支渠工程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按时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切实抓好水利灾后薄弱环节联合水库等4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抓好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柳河小流域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平方公里。切实抓好公兴、大窑沟堤防建设,完成综合治理5.2公里。
3.进一步抓好水库防汛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防汛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水库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做到准确监测、科学预报、及时预警、快速发布,为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为水库抗洪抢险争取先机。突出河流、病险库塘、山洪灾害三大防御重点,严格水利工程汛期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汛情、险情。
4.进一步抓好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任务落实。深入开展巡河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域岸线管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制定出台县、乡镇湖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全县水库、渠道、塘坝名录,提出年度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制定县、乡级一湖(库、渠道、塘坝)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全面建立湖长制。三是加快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改,加强入河排污所属污染源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四是加快推进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建成交界断面水质考核通报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河湖信息资源库和河湖信息管理工作平台,加强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推动建立河湖在线监测系统,逐步实现河湖现状实时监测监控和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五是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嘉陵江干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5.进一步推进水库塘堰清水工程。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综合采取库内控污、库外截污、生态修复措施,大力实施水库塘堰“清水工程”。全面取缔水库肥水养鱼,建立有利于水质保护的生态渔业新模式。结合贫困地区设置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工作岗位改革,着力解决水库塘堰水质保护的责任主体、管理主体、监督主体缺位的问题,取消水库“以包代管”模式,终止养殖承包合同。
6.进一步加强供排水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加强供水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加强对农村面上饮水安全的指导,督促乡镇、村组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的监管。二是切实抓好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值班到位,设备运行正常,水质达标排放。
7.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继续加大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力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砂石资源,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格实行招、拍、挂制度,并切实加强采砂活动的安全管理,坚决禁止影响行洪安全的各类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河道违法建设和乱堆、乱倒行为,限期清障,确保行洪畅通,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8.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水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三早”预警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效确保“工程、资金、干部”安全。以“作风纪律深化年”为契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开展“双提双破”行动,不断完善作风纪律制度,切实树立水务行业清爽、清朗的新风正气。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19.60288万元,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8年增加40.63403万元,增加0.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资金的投入。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745.19628万元,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8年增加6695.66833万元,增加83.1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资金的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119.60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9.60288万元,占97.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万元,占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745.19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50288万元,占12.70%;项目支出12868.6934万元,占87.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19.60288万元,支出总计14745.196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0.63403万元,增加0.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695.66833万元,增加83.1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资金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95.196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25.66833万元,增长84.19%。主要变动原因是省级增加了农林水专项支出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95.196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14039.859876万元,占96.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577608万元,占1.53%;卫生健康支出90.545716万元,占0.60%;住房保障支出74.21308万元,占0.5%;节能环保支出66万元,占0.4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495.19628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2万元,;21303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416.666476万元: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3万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决算为1087.5405万元;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决算为20万元;2130314防汛:支出决算为85.47万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支出决算为5209.0866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32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21.57760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90.54571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74.21308万元。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支出决算为5890.5963万元。
6、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决算为2万元。
7、水体2110302:支出决算为66万元。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102:支出决算为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6.50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3.29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5.337376万元、津贴补贴150.8160万元、绩效工资352.18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1.57760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83.34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1917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8516万元、住房公积金74.21308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95.2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8万元、差旅费56.2万元、邮电费16万元、会议费3.35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7.4457万元、福利费12.40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4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万元,占51.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21923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32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2052万元,比2018年增加147.285987万元,增加4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水利局机关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