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县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已失效)

发布日期:2021-05-24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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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1〕7号

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为确保我县高考期间进出考点道路畅通,减少噪声污染对考生的影响,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全县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高考期间(6月5日至8日)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剑阁职中、剑门关高级中学周围燃放烟花爆竹、敲鼓奏乐等。

二、禁止县城区超标噪声建筑企业施工作业,县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场地和装修工地在每天20:00至次日8:00必须停止施工。

三、禁止考点周边居民家庭、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高噪声音响器材。

四、禁止考点周边过往车辆鸣笛。6月7日、8日7:20-8:00、11:40-12:10,13:40-14:10、17:10-17:40,对县教育局至剑阁职中、剑门关高级中学以及剑门关高级中学至剑阁职中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辆通行考点周边路段,除高考有关车辆外,其它车辆请绕行。

五、考生家长、亲属以及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考试期间不得进入考点、考场,或在考场附近聚集、逗留,以免干扰考生考试。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 6601345    县公安局 5208110    剑阁生态环境局 6600269    县住建局 6601355    县文旅体局 5549779    县市场监管局6602263    县综合执法局 6601362    下寺镇人民政府 6710011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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