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比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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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体制改制工作需要,我局拟采取比选方式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全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存量资产进行评估。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比选。

一、资产评估对象及范围

全县已建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存量项目及矿企涌水治理项目等。其中: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共计27座。

二、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等相关执业资质,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信誉,能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任务,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

3.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业绩等指标符合行业要求。

4.有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和在广元市有常驻机构优先。

5.本次报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资料内容及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提供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执业工作业绩复印件,业绩数量要求不少于1个。

3.拟安排参与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的人员情况及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资产评估服务报价(报价单/函格式自拟)。

6.以上响应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形式寄送或当面提交我单位联系人处。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比选者,报价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评比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28日上午10点。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比选申请书,报价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中选人确定

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按照“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人。

合同段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备注

资产评估

一次报价

90000元

0.00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赵小凤

联系电话:0839-6600844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建设大厦408室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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