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开封)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16    浏览量:次    来源: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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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分别于2019年8月及2020年3月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

由于后期项目设计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发生改变,报告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故进行环评补充公示。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3、建设地点:剑阁县开封镇龙桥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处,设计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000m3/d,新建配套管网约14.14km。项目设计采用“一体化提升泵房(含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改良A2/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人工湿地”工艺;出水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相关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标准;尾水最终排入马灯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2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致电:028-85325801

联系人:张女士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打电话、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建设单位: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剑阁县下寺镇水利巷18号

联系人:母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53490

电子邮箱:1448760706 @qq.com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联系人:张女士

传真电话:028-85325801

电子邮箱:315943012@qq.com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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