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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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

剑府办发〔202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市委编办《关于规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广编办发〔2021〕24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剑府办发〔2021〕5号)和《关于印发〈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剑府办发〔2021〕8号)相关精神,编制了剑阁县乡镇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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