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公司已经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剑阁汇科牧业育肥猪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汇科牧业育肥猪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1500万元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五组
建设单位:剑阁县汇科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五组,占地面积约70亩,外购商品仔猪,存栏9800头,年出栏2批次育肥猪,新建标准化育肥舍、隔离舍、办公及生活用房、转猪通道及附属用房等。配套入场道路、场区围墙、排水、供电、粪污收集管网、场地绿化等,外购饲料。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县汇科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五组
联系方式:王先生18781621133 电子邮箱:429020869@qq.com 邮编:628314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
2.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剑阁县汇科牧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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