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阁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3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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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72号),省厅下达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0万亩,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2.9万亩,计划投资额度87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90万元,省财政配套1160万元县级财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670 万元,整合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680 万元)。

2.资金下达情况。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19〕20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中央财政资3190万元下达到县;2020年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20〕1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60万元下达到县;2020年7月剑阁县财政局以剑财预〔2020〕11号(关于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县级财政2670万元下达到位。

3.批复情况。2020年7月,市农业农村局正式下达《关于剑阁县2020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农函〔2020〕144号)。

4.招投标情况。2020年10月中旬,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产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2020年10月下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5.资金支付情况。截至今(2021,下同)年5月底,该项目全面完工。已支付项目资金3487.76万元。项目资金运行管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项目资金不涉及预算调整。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项目主要内容,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项目主要内容。剑阁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涉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3个乡镇10个村,即杨村镇官店社区(原官店村、长湖村),公兴镇金 山村(原圈龙乡新桥村、灯杆村)、圈龙社区(原圈龙乡新风村)、太吉村(原圈龙乡太吉村)、金铃村(原圈龙乡金铃村)、三泉村 (原圈龙乡三泉村)、九龙村(原公兴镇茶垭村、九龙村)、新生

社区、大桥社区,龙源镇凉胜村(原永红村)。项目建设时间及年限:2020年5月-2021年4月。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9000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4400 亩。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高产稳产农田2.9万亩,围绕高标准农田进行土地平整2750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管网4400亩;整治塘堰22座,新建蓄水池49口,渠道防渗58488米;整治机耕道77779米;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8个;

2.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区种植增收418.92万元,节本增效 26.34 万元,合计增收节支 445.26 万元,人均节本增收 266.49 元。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区耕地地力平均增加1个等级,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2.9万亩,预计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 2.9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 2.9 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0.74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0.44 万亩),年节约水量387.53万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2%、新增机耕面积0.7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提高24%、道路通达率达 90%,蓄水池容量增加0.5万立方米。

(3)生态效益指标: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9.33平方公里。

(4)支持脱贫效益指标:项目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0元,现有建卡贫困户874户,贫困人口1985人。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可以增加贫困户种粮效益,二是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可增加贫困户临时用工约100人/月,共计600人,三是通过项目建设,可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项目区,从而使更多贫困农户进园区务工,预计可增加贫困务工人员40人,人均年增加务工收入5000元,并带动项目区农户从事相关农业产业,从而增加收益。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截至今年5月底,该项目各标段已完成各自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局通过采购产生的专业规划设计机构深入项目区各村组实地规划,根据省厅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编制的实施方案,经市局组织评审,确认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于2020年7月正式下达批复。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产生,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完全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项目计划投资额度87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90万元,省财政配套1160万元县级财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670万元,整合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680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19〕20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中央财政资3190万元下达到县;2020年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20〕1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60万元下达到县;2020年7月剑阁县财政局以剑财预〔2020〕11号(关于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将该项目县级财政2670万元下达县财政账户。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且到位率达到10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487.76万元,占总投资的40.09%。资金主要开支范围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代理等,无超范围支出情况。项目所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所有资金支付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与项目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遵循相关规范执行。通过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完善,具体实施流程规范有序。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专业监理机构,推行了项目主要信息及基本程序公示制,组建了由业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乡镇和村组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项目建设指挥部,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目标按计划推进,全面达到预期政策效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土地平整2750亩(水田1594亩);整治塘堰22座,新建蓄水池49口,渠道防渗58488m;配套渠系建筑物3322处(米),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00亩,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整治机耕道77779m;配套道路附属设施1746处(米)。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共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40.15万公斤,(水稻增产45.03万公斤,玉米33.11万公斤,小麦26.01万公斤),亩均增粮35.9公斤,提高油料生产能力22.52公斤,其他农产品生产能力9.37万公斤。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种植农作物净收益增加总额418.92 万元。

2.社会效益。

项目区田土调型新增耕地与工程占地基本持平,虽然无新增耕地,但项目区耕地地力平均增加1个等级,农业生产能力得以提高。项目区建设后,预计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 2.9

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2.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0.74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4万亩),年节约水量387.53万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2%、新增机耕面积0.7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提高 24%、道路通达率达 90%,蓄水池容量增加0.5万立方米。

3.生态效益。

项目区通过田土调型及土壤改良培肥措施,可减少肥料流失和浪费,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通过沟渠建设、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可改善小气候、保持水土,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地表径流,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坡地的水土流失,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19.33 平方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维护和改善项目区农田生态环境。

4.支持脱贫效益。

项目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12000 元,现有建卡贫困户874户,贫困人口1985人。通过项目实施, 一是可以增加贫困户种粮效益,二是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可增加贫困户临时用工约100 人/月,共计600人,三是通过项目建设,可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项目区,从而使更多贫困农户进园区务工, 预计可增加贫困务工人员40人,人均年增加务工收入5000元,并带动项目区农户从事相关农业产业,从而增加收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脱贫攻坚的需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特色产业倾斜的较多,向粮油产业倾斜的较少。二是因聚焦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区域相对较为分散,集中联片建设的规模不大。三是辐射区高标准农田标准不够高。四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建设总体进度有所延迟。

(二)相关建议。

建议取消项目县(市、区)的本级财政配套。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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