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第六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8-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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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全县广大劳动者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团结一心、拼搏实干,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在推动剑阁高质量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锐意创新、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和崇高品质,充分彰显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表扬先进,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激励和带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争当奋斗者、建功新征程,县政府决定,授予任洪玉等43名同志“剑阁县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刘春梅等31名同志“剑阁县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推动剑阁经济社会发展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县广大劳动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立足本职、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强县、大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高品质宜居宜养宜业地,加快撤县建市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剑阁县第六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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